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市县委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平安镇安”创建活动,更好地为发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核心,以强化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快司法行政工作的突破发展,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积极参与“平安镇安”创建活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1、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我县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后,要组建好新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建设好乡镇村、社区两级人员调解队伍,建全民调工作网络和运作机制,加大调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一线的保安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的长效机制。
2、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突出抓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继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季节性、敏感期、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的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捕捉矛盾纠纷的信息源,建立健全重那一世范文网-http://nayishi.com大社情信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汇报、登记、反馈、分类、调处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制度,重点做好民转刑、群体性纠纷的排查、调处,努力实现将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控制在最低水平的“平安镇安”创建目标。落实好谁调解、谁负责、谁签字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严打整治,确保民转刑案件下降,做到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组,合力维护社会稳定。
3、做好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三联单”制度和回访制度,落实衔接措施和帮教责任,严防漏管失控。关心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生活困难,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进行帮教,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把司法所建设作为基层建设的重点,抓紧抓好。力争全县有15个司法所建立自已的办公用房,通过几年的努力解决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问题。加强司法所“四建设一管理”工作,切实理顺好基层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实现司法所工作在乡镇、编制在县局的“县乡共管,以县管理为主”管理体制,使司法所真正成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5、科学制定“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结合镇安实际,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早制定一个科学的、便于操作的“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为全面“五五”普法实施提供可靠的依据。
6、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要以坚持经常性、促进广泛性、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的原则来搞好普法工作。围绕创建“平安镇安”大局,积极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要通过政策、法律宣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平安镇安”创建活动。要针对县委、政府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主动出击,为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铺路修桥。
7、进一步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要在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民居民的学法用法,要巩固完善原有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不断改革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坚持不同对象,分门别类,分类指导,特别要注重从群众中来,挖掘、总结基层群众中所发生的鲜活案例,就地开展以案释法,力求使老百姓收到入脑、入心的实效。在教育的内容上,既要宣传公民应当享有的法律规定权利,又要注重宣讲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教育公民不能将个人私利凌驾于法律之上。要坚持学考并重、以考促学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学法考法工作机制,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考法的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为“五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
8、要继续深入开展“送法下乡”和“送法进村、入户、社区”的三进活动。要强化典型引路和以点带面工作,突出抓好基层、行业和地方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制定规划,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县依法行政的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9、围绕“平安镇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学校、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化依法治理工作。
三、坚持拓展和规范并举,促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10、围绕“项目建设年”活动,做好县、乡镇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为载体,切实强化“三农”服务意识,实现法律报务向基层延伸。
11、深入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队伍诚信档案和诚信信息管理制度,加强诚信教育。进一步完善对法律服务人员的投诉、查处和处罚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抓好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整顿和公证队伍“三个提高”、“三项教育”和“四个规范”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严格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切实净化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12、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全县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服务机制,整合法律服务力量,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积极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农村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领域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
13、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要继续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把法律援助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长期性工作来抓,积极争取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要以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骨干,社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为主力,法律援助自愿者为补充,动员一切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承办更多的法律援助案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立足基层,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努力建立一支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法律援助队伍。要强化援助机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并积极纳入政府政务公开窗口,设立投诉电话、实行办案跟踪调查、受援人意见反馈、案卷检查制度,确保援助案件的质量。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
14、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县局领导分片包抓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搞好调研,机关股室联所包点,切实落实年度考核,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综合素质建设。
15、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素质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以会代训、岗位练兵等多种途径,努力实现全员培训的工作目标,使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法制观念、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学历结构、专业结构明显改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明显增加。
16、深入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和“四型”机关创建活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系统性的、事关全局的长期战略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突破发展。
17、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形象。明确目标,量化责任,从上到下落实具体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责任落实到人,制定检查、考核、评比和奖罚制度,使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进一步严格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性。
五、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