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工作计划
全市民政工作计划
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与时俱进、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整合资源、统筹发展的原则,拓宽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手段,进一步提升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整体水平。
一、以整合救助资源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一)努力夯实基层救助平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苏政发[]30号文件)精神,建立完善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民政部门以此平台发挥好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没有建立的县要加快建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大社保”的思路,做好民政政策与劳动保障政策的衔接,健全帮扶困难群众的长效机制,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尽可能避免政策上的“单兵突进”。积极协调,整合资源,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保障与救助管理中心、在社区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建立社会保障救助室,全市乡镇、社区(村)全面设立“一口上下”社会救助机构。
(二)积极探索敬老院长效管理机制。按计划推行城乡“三无”人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确保集中供养率和供养标准双达标。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改造建设,确保基本完成敬老院改造任务,基本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已完成改造任务的乡镇全面实行集中供养;在省里经费支持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五保集中供养各项资金有固定的来源,鼓励和发动社会各界资助敬老院建设,加强督查力度,继续实行每月一报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管理敬老院,确保敬老院建成一个,入住一个,管好一个。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人员的培训,逐步建立起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三)不断完善规范低保工作机制。加大低保工作监管力度,以社会化发放、信息化管理为基础,统筹城乡,加快低保工作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电子档案,全面掌握社会困难群体底数。继续按照“分类分档定额补助”要求,争取县级财政按照上年未数足额预算今年低保金,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统一规范现有帮扶办法,做好廉租房申报、低保子女免费入学审批、发证、建档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坚持社会救助与就业救助相结合,加大低保户等贫困对象劳务输出培训力度,鼓励低保对象积极就业。同时,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义务劳动组织水平。
(四)不断完善规范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主要是解决城乡“三无”人员、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残疾人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患病有所医问题。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地区,要求同步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的试点,双管齐下,使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得到缓解。
(五)不断提高灾害救助应急能力。积极探索新时期救灾工作新思路,建立健全以紧急救援为核心的救灾工作体制,建立相关部门紧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和各级救灾资金投入机制,建立灾情信息快速收集、报告制度,认真实施《徐州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救灾责任和投入,提高灾害救助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以培育发展行业协会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
坚持民间组织培育与管理并重,立足徐州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着重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特别要培育发展一批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一品一会”、“一业一会”的特色行业协会和农业产业协会。争取市政府出台《徐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创品牌,闯市场,担风险、享利益,条件成熟的同业工会商会由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组建。完成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民间组织自身能力建设,规范档案管理并实行信息化管理,推进民间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民间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加大对非营业性组织的行政执法力度。
三、以新型社区和村民自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推进新型社区建设。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继续抓好市委、市政府有关社区政策措施的落实,创新社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社区与政府、驻社区单位、社区居民、物业公司等关系,推进“费随事转、权随事转、人随事转”的社区运行机制,确保社区依法自治。加强民政部门社区工作综合协调职能,争取市、县政府落实协调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加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社区工作者上岗资格证书和岗位培训制度,大力推进社区共驻共建共享,积极鼓励社区居民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开展民政工作“六进社区”活动,以“万家社区读书活动”为载体,开展“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以城市社区为平台,社区组织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民间组织管理、社会事务和双拥优抚等工作,打造城市民政工作新平台。推进“数字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信息网络,逐步实现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家庭服务信息化。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帮助城乡困难群众通过就业和再就业解决生活困难。
(二)推进农村村民自治。大力推行村务公开,规范村务公开,增强村务公开实效性。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完善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努力探索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途径和办法,完善村民代表议事制度,促进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切实推进“四个民主”的落实,切实将决策权、议事权、监督权、评议权交给村民。抓好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加强培训,提高村委会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
四、以深化优抚安置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双拥创建成果
认真贯彻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总结我市双拥创建经验,巩固双拥创建成果,深化以“三走进”为载体的双拥活动。通过宣传,扩大双拥工作的影响,营造更加浓厚的双拥氛围。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即将颁发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对各地就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人均年收入的70%标准的落实情况组织一次检查,继续督促省优抚转移支付资金的合理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税费改革后优抚工作实际,以政府文件出台“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标准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同步增长的办法和规定”,建立健全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标准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构建新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机制。争取各方支持,规范安置保障金筹措渠道,将安置保障金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规范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服务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依托现有的退伍军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建立规范的培训教育制度,对当年的退役士兵普遍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探索,制订优惠政策,以助学方式支持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进一步参加学历教育。建立和完善军供保障应急机制。
五、以调整思路、转变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民政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按照创建生态省和生态市战略目标要求,殡葬改革重点已从抓遗体火化向抓骨灰处理生态化转变,集中精力抓骨灰处理、抓墓形整治,实现殡葬改革工作重点的转变。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为契机,全市城乡积极推行生态墓区建设,今年全市生态墓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生态墓区覆盖范围内,一律实行生态墓葬。狠抓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加大“三沿五区”坟墓清理整顿力度,力争“三沿五区”治理率达到35%。实现骨灰处理生态化、墓区建设园林化、墓碑设置小型化的要求,不断提高生态墓地建设水平。组织开展殡仪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殡仪服务市场化路子,规范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二)进一步推进全市老龄工作。继续为老年人办好十件实事。以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为契机,全面实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着力提高老人年生活质量,加快探索建立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基层和社区老龄工作,全市30%的社区争取达到老龄工作规范化标准。认真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加快建设老年活动中心等文体场所,开展争创“星级老年活动室”活动,促进老年人协会在农村基层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好作用。
(三)认真贯彻《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尽快适应新形势,认真研究新情况,着力解决新问题,切实提高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建立政府主导、民政负责、部门配合、区域合作、救助管理站实施的运行机制,建立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综合协调和研究、部署城区社会临时救助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社会临时性救助资金测算,逐步配足3—5名工作人员,落实资金保障、人员保障、设施保障,保证有钱救助,有人做救助管理工作,有地方实施救助。坚决杜绝救助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和简单粗暴的作风。
(四)抓好新《婚姻登记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新《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加强婚姻登记员的培训教育,尽快熟悉政策,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员的素质和水平。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婚姻登记与服务相配套的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力争今年全面实行婚姻集中登记,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水平。
(五)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深化福利事业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加强慈善总会机构建设,推进慈善捐助活动。不断开发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新的增长点,力争今年完成2200万元销售任务。适应《行政许可法》的施行,加快福利企业管理法制化进程,探索建立福利企业管理新机制,探索建立福利企业回报社会福利事业机制。
(六)加强区划地名规范化管理。完成乡镇区划发展规划调研,健全完善地名管理和服务体系,全面完成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建成地名信息数据库。
(七)加强民政统计工作管理。建立健全民政统计制度,规范填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