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周活动实施意见
地税系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学习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至今已实施六周年,为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区局党组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九月份第一周在全区地税系统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宣传周”活动,根据区局政治部《关于开展%26lt;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6gt;学习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新地税政字[]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地区地税系统工作实际,提出学习宣传周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的工作主线,深入开展以《干部任用条例》为主的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周活动,实现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党员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增强全地区地税各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为加快全地区地税系统“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成立学习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局人教处。办公室主任由人教处科长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具体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抓好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干部的学习培训,负责组织学习培训、牵头抓宣传、指导和贯彻落实工作、总结材料的上报总结工作。
三、学习宣传活动内容和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及干部工作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围绕“四个一”开展活动:
(一)组织一次专题学习。(3月5日)
地区局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局局领导和组工干部和地区局机关全体干部采取集中专题学习和播放电教片的方式开展一次以《干部任用条例》及干部工作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办事的意识,使普通群众进一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内容。
(二)开展一次征文研讨活动。(3月1日-3月9日)
对近年来全地区地税系统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好的做法、典型经验、建议对策等为主要内容的稿件进行集中组稿。各县、市地税局不少于1篇,征文力求论点突出,针对性强,论据充分,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3000字。地区局将从各单位稿件中选送一批参加区局征文评选,对被区局刊登并采纳的征文,在区局表彰和表扬的基础上,给予再次表彰和通报表扬。
(三)组织一次知识测试。(3月5日)
地区局组织参加讨论人员进行一次《干部任用条例》知识测试,对考试情况上报区局政治部,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四)召开一次征求意见座谈会。(3月5日)
各县、市局在3月4日之前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召开一次座谈会,就本单位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3月5日,地区局将组织各县、市局局领导、组工干部及地区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召开一次座谈会,畅谈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四、几点要求
(一)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们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依据和保证,是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而制定实施的。
“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宣传周”活动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活动,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础性活动,今年是“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宣传周”活动的第一年,我们首先要让领导干部、组工干部、普通群众充分认识到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握方向性,切实增强全地区地税系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力度,使《干部任用条例》真正落实到干部选人用人的始终,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各县、市局要加强对学习宣传周活动的领导,成立学习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做到学习人员、内容、时间、措施四到位。
(二)周密安排,积极参与。
各县、市局要制定好本单位《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计划,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法规性文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各县市局党组要将《干部任用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地区局人教处将此项工作列入班子建设年度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回顾检查,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地税网站、地税信息、新疆地税网站、新疆地税信息,《日报》等宣传平台,在全地区地税系统范围内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沟通,互通信息。
各县、市局要和地区局加强联系,互相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局要对本单位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报地区局人教处。
(五)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贯彻落实。
地区局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开展不认真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各县(市)局学习宣传方案或计划请于8月30日前报地区局人教处,请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保留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的相关资料,地区局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时将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学习活动总结、征文稿件请于3月9日前报送地区局人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