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服务设施专项工作规划
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为逐步改善群众体育活动条件,满足市民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进一步完善各类体育服务设施,市体育局组织编制了《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这一项目的启动将对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对城市公共设施的完善将有重要的意义。
规划期限:
-2020,其中-为近期建设规划,-2020为远期规划。
规划目标:
通过10—15年的努力,使市体育场馆设施具备承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国际重大单项体育赛事的能力,基本满足体育健身、体育竞赛、体育训练、体育产业的需要。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以市体育中心为中心,以22个镇(园)体育设施为节点的两级网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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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育中心形成规模,建成田径场、体育馆、游泳馆后,在体育中心附近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室内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中心和占地6000平方米以上的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以及一个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省、市体育单项集训基地。
(2)各镇(园)初步建成一个有多项体育活动场地、设施的体育健身广场或活动中心(包括:①有一片篮球场(每室不低于40平方米);②有一片平方米的晨晚练活动场地;③有二个活动室;④有一条全民健身路径或工程;⑤有一个国民体质测试站。)
(3)100%的行政村建成一片篮球场、一个乒乓活动室、一个棋牌室;100%的社区居委最少建成一个全民健身路径。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城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的,应按每1千人口300~400平方米体育设施用地面积建设,新建住宅区内体育设施应与住宅区主体工程的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旧城区改建、扩建困难地段住宅区,应考虑安排社区体育设施,努力达到每一千人口200平方米体育设施用地面积。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0平方米以上。
(4)城东新区应建设体育公园,并同时建设带有跳水功能的游泳馆。
-2020年:
(1)全面完善体育中心功能,新建射击训练馆一座、建成水上体育训练中心。
(2)镇(园)全面建成一个体育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