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畜牧业区域布局工作规划
镇人民政府
畜牧业区域布局规划(修订)
近年来,我镇畜牧业迅速发展,畜牧业已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为促进我镇畜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我镇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根据省、南平市邵武市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新要求,按照“适度、规模、环保、效益”培育优势特色畜牧业,打造“资源节约、环境优好、技术先进、养殖标准”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畜牧业,特制定我镇畜牧业区域布局规划。
一、畜牧业区域布局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生态经济区的发展战略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战略定位,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实施科学规划、区域布局、总量控制,积极开展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大力发展生态型和循环经济型养殖业,综合治理养殖业污染,有效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合理利用要素资源为基点,遵循发展与环保并重原则,坚持限量、提质、增效的原则,非均衡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及环境容量原则,合理布局和规划发展畜牧业。正确处理好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属地管理;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大力推广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模式和零排放模式,发展生态型、效益型畜牧业。
(三)发展目标:
以合理利用要素资源为基点,遵循发展与环保并重的原则,按照“畜地平衡”的发展思路,根据现有养殖状况及植物吸收、土地消化、水体自净的原则以及国家经贸委、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畜禽养殖场沼气项目开发指南和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l8596—)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载畜量以一亩耕地吸纳2头生猪粪尿,一亩山地吸纳3头生猪粪尿,山地能吸纳生猪粪尿面积按总山地面积的5%计算,1头奶牛相当于10头生猪的粪尿、l头肉牛相当于5头生猪的粪尿、3只羊相当于1头生猪的粪尿、30只蛋鸡相当于1头生猪的粪尿、60只肉鸡相当于1头生猪的粪尿,制定全市畜牧业发展目标。
二、畜牧业畜禽养殖场区域划定要求(“三区”范围):
根据《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16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修订工作的通知》(南政办明电[]109号)和《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规定,明确划定“三区”范围。
(一)禁养区:
一、镇区水厂水源保护区;
二、各村、组自来水水源;
三、应根据实际划清本辖区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
四、村的居住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五、富屯溪邵武段沿溪两岸500米范围内;
六、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七、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各村要根据以上要求划出本辖区内的禁养区。今后所有新、老畜禽养殖场(50头以上猪场)边界与上述区域边界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米。底前,应全面拆除或关闭禁养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
(二)禁建区:
各村可根据本辖区区域养殖总量控制和管理的要求,以及镇、村总体规划和畜牧业发展需要(一般要求在禁养区外3—5公里)进一步划定禁建区,镇、村规划区场应列入禁建区范围,
禁建区内严禁审批新、扩、改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现有禁建区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照规定期限,自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并需经市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对污染严重的、治理不达标的、无条件治理达标或不按要求进行治理的养殖场由当地政府责令其拆迁或关闭。
(三)适度养殖区:
远离村庄居住区及镇、村饮用水源,禁养区和禁建区之外的区域为适度养殖区,适度养殖区内可以按规划要求,50头以上的养猪场必须开展环评,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实施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实行环保“三同时”建设,做到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排放要求。
各村要根据以上规定和本辖区内土地、山林资源可载畜量,科学规划本村生猪可饲养栽畜量,划出“禁养区、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并向社会公布。对以超出栽畜量的村,必须采取缩减规模或关闭猪场等形式,于12月底前完成压缩超出载畜量的任务。
三、畜牧产业布局规划
(一)布局规划总思路:
按照“畜地平衡”、“突出种草养畜”的发展思路,实行养殖总量控制,确定畜禽养殖区域和养殖规模,实施平原向山区转移、密集区向疏散区转移。实行按科学布局规划,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减轻高密度发展造成的养殖业污染问题,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同时鼓励发展山地畜牧业,大力推行农牧结合、牧-菌-菜、牧-沼-菜、牧-沼-果等多位一体的生态养殖模式和垫料零排放模式,进一步促进我镇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产业布局:
1、养猪业。养猪业通过政策引导,以尚读、王玢、桥头、沙上为发展重点,建设外销型肉猪产销基地,开拓地区外市场,引进肉联加工龙头企业实现产业化,力争建设1-2个标准化规模养猪场。
2、养禽业。肉(蛋)鸭产业以水口寨、河坊、宜坊、为重点,壮大肉鸭屠宰加工带动养殖主产业。
3、草食牲畜。以草畜为发展畜牧业的突破口,发展肉牛、山羊和兔等草食畜牧业,以基地和专业户推进规模经营。壮大镇肉兔产业,建成草食牲畜基地和草畜结合示范区。
四、做好畜牧业区域布局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畜牧业区域布局规划的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积极开展调研论证,落实责任单位,认真抓好本辖区畜牧业区域布局规划的制定工作。
(二)依法明确划定辖区内禁止养殖区、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
为了严格禁止在禁养区、禁建区内新、扩、改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切实抓好畜禽污染治理工作,各村要依照要求明确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划定,并向社会发布实施,同时报市农业局备案。各行政村的禁养区、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的区域范围划定,要求在9月30日前完成,并向社会发布实施,同时报所在镇备案。各地禁养区、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划定的三区范围,以地形图,采用红(禁止养区)、黄(禁建区)、绿(适度养殖区)三种颜色表示,并加以文字说明,向全社会发布公告,让广大农民群众家喻户晓。
(三)实施畜牧业生态立体种养循环经济。
大力推广“牧一沼一草一牧”、“牧一沼一果(菜、茶、树、菌、鱼)”等立体生态种养和垫料零排放模式,以及经济适用的综合治理技术,鼓励粪污经处理后上山、下田、入塘、自行消纳,变废为宝,做到零排放。扶持畜禽粪便加工利用企业的发展,鼓励沼气发电和畜禽粪便加工生物有机肥等,对农村利用沼气发电的企业和个人予以优惠政策,按照农牧业相结合、综合利用优先、种养平衡一体化的原则合理规划,合理组织畜牧业生产,实现畜牧业高产优质、高效持续发展,达到生态、经济两个系统的良性循环。
(四)大力实施科技兴牧战略。
将良种作为产业来抓,应用胚胎移植和人工授精等技术,建立高产奶牛核心群,引入龙头企业开发种猪生产基地,逐步实现我市商品猪苗的自给,创建无公害绿色生猪基地和品牌。开发肉兔、肉牛良种场和肉羊的杂交改良基地,通过科技导入,加快良种繁育步伐,使畜牧业从数量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要引进畜禽污染治理新技术和项目综合利用畜禽废弃物,以发展“牧一沼一草、果、茶、蔬、林、粮”和垫料式“零排放”等生态养殖模式为重点,通过建设生态型现代化牧场,加快粪便污染治理实用新技术推广,重点发展粪便加工有机肥、沼液转化能源,解决畜污净化问题,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区域布局工作的宣传力度。
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污染治理法律法规、政策和禁养区、禁建区、适度养殖区划定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畜牧业生产、污染治理氛围。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建场的有关规定,充分认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二是对养殖业的污染、治理等情况开设宣传栏,重点突出绿色环保畜禽养殖业的优势和生态养殖取得好效果的养殖场专题典型新闻采访报道,对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通过典型榜样的带动,引导广大养殖业主向生态养殖模式、垫料零排放模式发展,走产业循环经济之路;三是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视察作用,鼓励引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全面增强社会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