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措施
主要措施方面:
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抓好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开展“红盾先锋、红盾惠民、红盾清廉”三大行动,着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实现教育实践活动与工商工作相互促进。
(一)“红盾先锋”行动。深入开展“三带头三联三进”活动。市局领导班子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党员活动;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整改落实。市局党组成员建立联系点制度,主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联系企业”,分别选择一个县级局和1家重点企业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指导、推动联系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有效开展。通过与基层领导班子谈心,亲自接待来访群众,深入企业走访,开展“民生热线”上线工作,加强与群众的联系,重点解决一批干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积极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各党支部开展“进基层、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帮扶企业用足优惠政策,做到“帮助企业解决一个实际困难,助推一户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红盾惠民”行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是服务惠民。根据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实施“双化”驱动、蓝色崛起和融入珠三角战略,全面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两个领域全面推进改革,全力构建“宽进严管”的商事登记管理制度体系,助推各类市场主体迅速发展;结合“两建”工作,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组织窗口单位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窗口。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大力推行“写短文、开短会、讲短话”活动,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二是执法惠民。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市场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和不正当竞争等重大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三是维权惠民。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推进“一个平台、一个网络、一套机制”的“三个一”建设,提高维权工作水平和效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消费权益。
(三)“红盾清廉”行动。坚持清正廉洁,干净干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的实施意见,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全面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行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树立新风正气。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五分模式”预警防控,加强廉政风险预警,建立廉政风险考核评估体系,开展廉政风险考核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党性锤炼,前往廉政教育基地进行一次参观学习,开展一次廉政谈心,创作一批廉政风险提示警言警句,保持工商系统党员和干部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