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自查报告
“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是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使政府部门工作更加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动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化要求的具体举措。按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我局于4月份启动“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政府办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局机关“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顺利开展实施该项工作
按照县人民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工作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由纪昆局长任组长,罗丽梅、叶红斌、黄金瑶、田家余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刘本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钟礼武同志负责做好日常事务。同时,把贯彻落实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工作日程,主管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各自抓,股室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全力实施该项工作。
二、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本着与县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同步的原则,我局借助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利用集体学习的活动对我局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进行动员,不仅总结了“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也对开展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强化领导,分工负责;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明确目标,认真实施。四是创新实践,促进工作;五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在4月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讨论通过了我局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各股室根据实际,遵循行政效能更高、服务更优、群众更满意的原则,把职能细化到每一个职位。使全局干部职工对该项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
三、扎实工作,抓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实施
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拟定了实施的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计划。重大决策听证有2项:县垃圾处理价格听证及污水处理价格听证,因该项目实施单位未能按时制定收费方案,我局无法及时将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委审批。目前生活垃圾处理费基本方案我局于10月初报县人民政府,11月6日获得批复,现准备转报市发改委。根据我局制定的听证实施细则,在收到市发改委批复10个工作日组织听证。
完成重点工作通报有6项,政务信息公开66项,进一步提高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发改局为社会服务的质量。
总之,在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周密部署和强有力的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把开展此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紧、抓实,及时主动地开展了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事项。但是,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还在修改完善中,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扎实推进和落实,我们将按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稳步推进实施此项工作,并务求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努力把我局建设成为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并让人民满意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