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层级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层级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为做好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粤人口计生考〔〕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和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9号,以下简称“省《决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动摇。
考核镇(街道、经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关指标的完成情况,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和“两无”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考评办法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按照“分线要求、动态管理、综合考评”的指导方针进行考评。加大对政策外出生特别是政策外多孩出生控制能力的考核力度;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力度。
分线要求。按“党政线”和“计生线”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根据不同内容和要求,设置考核项目,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
动态管理。采取平时经常性检查和年度考核组合的方法,更注重平时的检查。
综合考评。对各镇(街道、经济区)年度上报的人口计生统计数据和平时检查掌握的工作动态情况及年度考核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三、考核内容(分)
(一)党政线(800分)
1.完成人口计划责任制指标。(150分)
该项不达标不得分,达标的以该地区计划生育率乘以本项分值作为所得分数。
2.加大计生经费的投入。各镇(街道、经济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在保证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必要事业经费投入的基础上,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逐年有所增加。(100分)
3.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按省、市、区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和落实镇(街道、经济区)、村(居)的人口计生机构、人员编制和村(居)计生人员的配备、报酬问题。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队伍。(200分)
建立人口计生机构得10分;落实人员编制和村(居)计生人员配备得110分(人口总数在1万人以下的按每常住人口配备1名计生专干,人口1万人至1.5万人的配备专干不少于5名,人口1.5万人至2万人的配备专干不少于6名,人口2万人以上的配备专干不少于7名);落实人员报酬得50分;完成业务培训工作得30分。
4.进一步落实各项人口计生奖励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在全面落实省、市各项计生优惠奖励政策的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计划生育家庭优待奖励措施。在制订和调整社会保障、福利、教育、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时,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兑现城镇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认真贯彻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严格执行“节育奖”规定,确保奖励经费及时到位、安全运行、发放到人。(30分)
5.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员及出租屋管理机制,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流管服务站按出租屋管理办法要求配备协管员。(80分)
有机构得5分;按规定配备专职协管员的得65分,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有制度的得10分。
6.加大综合改革、机制创新力度,把人口计生工作融入到平安和谐社区和社会主义新村镇建设中,按照“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平台,规范档案管理,着力在村(居)委实行“一站式”办公,为村民提供“一条龙”服务。(30分)
7.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两无”(即乡镇(街道、经济区)无政策外多孩出生,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开展。(60分)
8.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未发生因不依法行政而引起的集体越级上访及计生恶性案件,无乱收费、乱罚款问题。(30分)
9.建立较完善的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职责,做到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重点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力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并趋于正常。(60分)
10.加强领导。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落实“一票否决”;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并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60分)
(1)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听取、解决计生情况或困难(看记录)。(20分)
(2)镇、村两级分别建立和完善层级动态管理制度。层层签订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相关方案,建立干部包干责任制,实行镇级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片包户并落实相关职责。(20分)
(3)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层级动态管理月例会和月汇报制度,每月检查各项人口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根据干部每月包干责任完成情况,及时兑现奖罚。对问题突出的村(居),实施每月末位通报和预警戒勉。所有关于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方案、干部包干制度和工作任务、月度任务落实情况和奖罚记录、会议记录均要完整存档。(20分)
(二)计生线(1200分)
1、宣传教育(130分)
(1)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计生宣传服务活动,加强人口国情教育、计生政策法规、性与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创造性地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以“关爱女孩行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各镇(街道、经济区)利用广播、电视开展经常性的宣传,营造浓厚计划生育社会舆论氛围。每年大型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以活动记录、图片为依据,每少一次扣5分。(20分)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宣传教育阵地,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营造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氛围,镇(街道、经济区)的主要道路或重要地段设有一批固定的计生宣传标语和2幅以上较大型计生宣传画;村(居)的主要道路或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段设立永久性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牌。(20分)
(3)完善计划生育“一校二室三栏”的建设,按省两个《规范》和市、区相关要求进行软硬件的建设。婚育学(分)校按“十有”标准进行配置,定期开展“五期”教育与党员干部人口理论教育,特别是开展中学新生入学时中学生的人口与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和新婚班出生缺陷知识教育,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对未婚青年、流动人口育龄群众等层次的宣传教育,已婚育龄夫妇对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的知晓率达85%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计生三栏设置规范,内容及时更新,每一项内容不规范或不及时扣2分。(20分)
(4)依托企业计生协会加强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各镇(街道、经济区)以计划生育协会为载体,在工业园区、企业和外工村(楼)设置温馨人性化的宣传资料取阅架和避孕药具发放箱,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对流动人口开展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没有在工业园、企业和外来工村建立流动人口生育文化宣传阵地不得分。(30分)
(5)利用信息化手段普及人口计生知识,提高计生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水平。100%的村(居)委开通“社讯通”,“社讯通”考核内容有四方面:一是收集持有手机的育龄妇女电话号码覆盖率(不低于60%);二是短信发送量(每月每人5条以上);三是操作员能熟练操作,四是短信发送内容规范和人性化,并做好每月短信发放记录资料存档工作。以上每项不达标各扣5分。(20分)
(6)围绕各时期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计生宣传报道的力度,及时总结报道本地计生工作动态、好的经验和做法。各镇(街道、经济区)年度被市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5篇以上,每少1篇扣4分。(20分)
2.技术服务。(230分)
(1)加强村级服务室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的意见》(佛人口计生〔〕80号)文件,按文件要求建设各镇(街道、经济区)的村级服务室。镇级服务所实行工作质量考评,当年无计划生育手术事故发生。村(居)100%配备计生服务室,村级计生服务室硬件设置达到“八有一功能”标准。(40分)
(2)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居)达100%,当年生育的育龄夫妇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100%。术前咨询、术后随访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5%以上。(20分)
(3)育龄妇女接受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0%以上,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健全。(20分)
(4)按要求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20分)
(5)按要求做好我区的计生孕情检查工作,落实跟踪管理制度。已婚育龄妇女政策内怀孕后3~5个月内,在服务证内做好一、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每年不少于4次随访跟踪服务,查环查孕率10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计生服务站、所提供免费服务查环查孕等技术服务,如有发现每一例收费扣5分。(50分)
(6)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镇级计生办要与计生服务所签订b超使用责任书,加强管理;计生办有专人负责出具引产手术证明,证明的存根要存档备查;对批准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100%签订二孩生育协议书,出生性别比力争控制在正常值范围内。(50分)
(7)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施行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术管理的通知》(三人口计生〔〕53号)要求,规范各镇、村的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省、市标准,不达标酌情扣分。(30分)
3.依法行政。(150分)
(1)公开张贴和认真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七个不准”,年内无因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不当而引发的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10分)
(2)依法做好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管、用,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档案健全;对7月至6月政策外生育的对象100%发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征收率达65%以上;凡180天内(以发出征收决定书时间计算)未缴交社会抚养费且未办理分期缴交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