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国土局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县农监办:
根据《关于转发省农监办%26lt;关于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26gt;的通知》(旌农监办[]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
为认真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今年以来对全县农民建房用地报批及收费情况开展多次全面检查。一是以《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及有关取消收费项目的文件作为法律及政策依据。二是查清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查清建设用地是否符合法定面积,是否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查清涉及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查清已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是否取消,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及搭车收费现象,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印发了《旌德县国土资源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到各部门要求对农民建房乱收费专项治理,不准私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等内容。四是限期整改,将通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检查纳入土管所人员的个人考核,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之一,确保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经过自查情况,没有发现违规违纪收费等现象。
二、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切实抓好我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我局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各部门发现的农民负担问题,及时解决,对批转到乡镇处理的,要求对当事人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办结情况限期向我局反馈上报。
二是构建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信息网络,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置得好”为目标,深入开展辖区内国土资源农民负担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区别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切实加以解决。
三是认真接待对农民负担**工作。要认真做好农民负担问题的**举报、受理工作,接待要有记录,处理要有结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
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案件,由执法监察股认真及时查处,对上级部门批转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农民负担案件,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五是为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本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本部门涉农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违规收费的行为,凡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引发严重事件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