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那一世范文网 > 总结报告 > 工作汇报 > 正文

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层级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4

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层级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第2页

,必须全部提请法院强制执行。(30分)

发现1例社会抚养费征收未建档的扣2分。

(3)村(居)民自治工作规范开展。(10分)

较好地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有村(居)民自治章程(公约)和相关原始会议记录,村(居)委会与已婚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每少签1份合同书的扣1分。计划生育自治章程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每发现一项扣2分。

(4)《计划生育服务证》的管理。(20分)

至9月30日,当年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发证率100%,每少发1例扣2分;服务证填写不规范的(包括缺项、漏项)每个扣1分。

(5)对领导批办、上级计生部门督办的立案**能按时办理并上报结果,同时建立**档案;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热点、难点和越级上访问题,上级计生部门有相应处理意见的,经上级计生部门协调均已办理。(20分)

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经上级计生部门协调后仍不办理或拒不执行的,该项不得分。

(6)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历年违法生育行为的清理,特别是以前违法出生的要基本处理完毕。对以前违法出生,但未入户且缴交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在签订分期缴交合同并由计生部门加具处理意见后,方可入户。(20分)

(7)严格执行市政府户籍制度改革关于出生人口登记的政策规定。对政策内生育的小孩凭《计划生育服务证》直接办理入户,不得附设其它条件。对政策内出生小孩入户附设其它条件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对政策外生育、签订分期缴交社会抚养费合同并已缴交首期的,应加具计生处理意见办理入户。(20分)

(8)加大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力度,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处罚依据的,应按行政处罚的程序进行处罚。每发现1例不按规定处罚的扣1分。(10分)

(9)对于计划生育的各项奖励制度须认真执行,并建立规范的档案。(10分)

4.计划生育统计质量和信息化应用。(230分)

(1)镇、村两级每月定期召开计生统计例会,有会议记录。(10分)

统计例会记录每少1次扣5分。

(2)村(居)委会及时采集上报每月的出生数据,及时变更、准确录入育龄信息数据。(20分)

除特殊情况外,当月25日前出生的必须在当月报表反映,25日后出生的最迟要在下月报表反映。否则,全年出生总人数在100人以内的,每漏报1例扣1分;全年出生总人数在101人及以上的,按漏报总数与全年出生总人数的比例扣分。

历年出生漏报占当年出生数的比率不高于2%,每超0.1个百分点扣1分。

(3)育龄夫妇信息准确。要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信息库的主要数据完整率和逻辑关系准确率要达95%以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组织育龄夫妇信息准确性专项检查,分别检查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各50名)的电脑信息,两项数据中有一个未达到要求的,每低个百分点扣点。(50分)

(4)信息通传(40分)

各镇(街道、经济区)要做好在市、区两级信息反馈平台的信息交换工作,要在9天内完成信息的接收和反馈,信息反馈及时率要达100%。

不及时反馈的每例扣10分,当年生育信息无反馈或反馈不及时,导致对方漏统计的,每例扣20分。

(5)镇(街道、经济区)利用《育龄妇女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准确输出报表和查找有关计生信息。(30分)

(6)按规定属本地管理的对象信息要全部录入育龄信息系统;不属本村(居)委统计,女方户籍未迁出的,要建立副卡管理,且相关信息准确。(40分)

(7)应用《优质服务与生殖健康信息系统》录入相关技术服务信息。(10分)

(8)使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登记名单及资金发放情况。(10分)

每漏录入1人扣2分。

(9)对当年政策外生育对象和连续两季以上缺检对象建立个案分析并规范填写相关表格。(20分)

未进行个案分析的每例扣2分。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320分)

(1)落实层级动态管理。(40分)

①镇(街道、经济区)、村(社区)要健全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计生工作责任制,抓好管理“源头”,要与辖区内的房屋出租人和用工单位签订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或计生管理责任书,两项签订率达到95%以上。未达到要求的,任何一项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20分)

②落实镇、村干部层级动态包干责任制管理。做到定期巡查,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档,录入流动人口系统,并纳入管理,防止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对象在本地生育。(20分)

(2)流动人口档案资料健全规范,流入满1个月以上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及时登记、录入系统,流入居住满1个月的对象当年出生100%上报。(70分)。

资料不规范健全的,扣5分;流入满1个月已婚育龄妇女漏录入系统的,漏1人扣5分。

(3)落实避孕节育。(40分)

按规定督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流入满3个月以上的,100%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本省籍长效落实率达65%以上。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

(4)孕情检查。(50分)

对流入满1年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不少于3次免费的孕情检查,并按育龄对象要求免费出具查环查孕报告单,孕情检查率要达到90%以上。未达到要求的,每低3个百分点扣10分。

(5)信息通报反馈(40分)。

按规定及时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有关信息进行通报和反馈。发现未按规定通报的,一例扣2分,属现孕、出生的,一例扣5分;在10日内无特殊情况不反馈有关信息的,每发现1例扣1分;超期无接收的,每例扣5分。

(6)证件管理(30分)。

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验证率达95%以上,本省籍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持服务证率达85%以上,外省籍已婚育龄妇女持证率达75%以上。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7)信息数据质量(50分)。

①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对当年出生、手术对象的出生或手术地点、户籍地、现居住地等信息详细、完整。不完整的每3项扣1分。

②信息数据的逻辑性差错。发现子女、孕产、“四术”、查环查孕等信息出现记录错误或逻辑错误的,每一例扣1分;入户调查登记当年查环查孕结果、手术情况、查验证和持证情况与系统有出入的,每1人次扣3分。

(8)政策外出生个案扣分。对流入地居住满半年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居住期间政策外生育的,每个政策外一孩或二孩出生扣5分,每个政策外多孩出生扣10分。

6.计划生育协会。(50分)

(1)加强协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协会经费落实。建立健全的档案资料。(5分)

(2)重点做好村(居)委会、企业的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建设,并建立相关会员和宣传活动档案。(30分)

各镇(街道、经济区)建立2个以上企业计划生育协会示范点(示范点并加挂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会员之家”牌匾),不达标扣10分;示范点要有浓厚的计生宣传氛围,没有的扣10分;流动人口聚集地要建立2个以上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不达标扣10分。

(3)计划生育协会要积极参与人口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包括对常住和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未婚青年、中学生和企业开展青春健康教育;“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活动要建立相关图片与档案。(10分)

(4)要体现镇、村两级计划生育协会把“三生”(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作为工作的载体,积极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组织会员和理事开展帮扶活动。(5分)

7.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在85%以上。(40分)

8.建立一支业务熟悉、具备相当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村级计生队伍。镇(街道、经济区)加强对镇、村两级计生专干的培训、指导,每年培训不少于5次,使镇、村两级计生专干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50分)

培训以记录为准,不少于5次的得25分,每少1次扣5分;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测试,达到平均成绩及以上的,得25分,每低于平均成绩1分的,扣1分。

以上各考核指标,如有与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的考核指标为准;以上各项扣分以扣完本项为止。

四、综合评定办法

考核小组除严格按上述规定进行评分外,还将考虑鼓励性加分和特殊扣分等因素,对各有关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一)鼓励性加分

为鼓励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增加鼓励性奖励分,并计入考核总分。

1.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凡在三水区召开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或由三水区确认取得成功经验加以推广的,加30分;在市以上会议上介绍经验或由佛山市以上确定为试点单位并取得成功经验加以推广的,加50分。

2.为进一步鼓励踊跃投稿,凡在地级以上刊物(计生通讯、佛山日报、人口快讯等)刊播计生稿件5篇后,每超过1篇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对已申报省“无政策外多孩出生镇(街道、经济区)”,经查实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在镇(街道、经济区)年度考核总分中加分,常住人口在5万人以下(含5万)的加20分,5~10万人(含10万)的加30分,10~20万人(含20万)的加40分,20万人以上的加50分。每个无政策外出生的村(居)加5分。

已上报为“两无”的单位,经检查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镇(街道、经济区)或村(居)的相关加分。

4.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在90%以上的(按当年出生数和当年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数推算)加20分。

5.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中,狠抓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典型案例,依法严肃查处,并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报道的单位,加5分。

(二)特殊扣分内容(含流动人口,封顶500分)

1.对瞒报、漏报、错报出生人口:

(1)错报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每查实1例扣50分;

(2)漏报政策内出生,每查实1例扣50分;

(3)漏报、瞒报政策外一孩或二孩,每查实1例扣100分;

(4)漏报、瞒报政策外多孩,每查实1例扣200分;

(5)对迟报人口出生的(指将漏报的出生人口在统计年报中作为往年出生人口补报),每查实1例政策内出生的扣5分,每查实1例政策外一孩或二孩出生的扣10分,每查实1例政策外多孩出生的扣30分。

2.上报为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镇(街道、经济区),经查实仍有政策外多孩出生的,从该镇(街道、经济区)年度考评总分中扣30分;上报为无政策外出生的村(居),经查实仍有政策外出生的,从该镇(街道、经济区)年度考评总分中扣分,

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层级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由那一世范文网整理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引用请注明网址出处。
Copyright © 2010-2018 www.nayishi.com 那一世范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