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情况通报
根据铜地内部明电《关于报送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的通知》铜地治贿明电[]4号通知精神,以及县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的统一部署,我局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中,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相结合,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相结合,与国土资源系统开展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剖析,既注重抓住当前,又注重立足长远,举一反三,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堵塞漏洞,探索符合国土资源系统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有效体系。现将开展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黎鹏飞任组长,党组书记张永松、副局长王荷生、彭加祥、唐万富、纪检组长张玉娥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具体人员抓此项工作。
二是召开了由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和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作了具体的安排,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使全体干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三是开展宣传教育,抓好自查自纠。县局集中开展了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深入分析商业贿赂的各种表现形式和产生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和****的管理,及时纠正各种问题。不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切实营造了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氛围。
四是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制定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确定了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和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的重点,即把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的改革,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管理,规范项目发包。坚决纠正土地、矿产资源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其次,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实现观念、职能和作风的“三个转变”,合理设置审批权限、简化报批程序、改进报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第三,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努力形成内部管理人员警戒红线,使之在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方面不敢为、不可为,从而达到不能为的职业道德境界,彻底铲除滋生商业贿赂行为的土壤和条件。第四,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公示和查询制度,全面推行“阳光行政”,切实增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第五,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的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是加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本部门管理权限范围内有损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同时,注意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并对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中的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决不姑息,从而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实施的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出让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能力,增强我县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
总之,我局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 “五个结合”,确保工作实效。即把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与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与年度源头治腐工作相结合,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优化投资环境相结合,与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我局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中,由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防范措施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全局上下真正形成合力,在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中,没有一例商业贿赂案件发生,从根本上消除了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使我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和正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