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汇报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面简称新农合)工作开展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们以“抢时间、赶进度、保质量”为原则,认真组织实施,经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均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初步建立起我县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合管理体制、筹资机制和运行机制,为推进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积累了一定经验。
一、工作进展情况
方案介绍
1、机构设置:县级成立了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县新农合监督委员会,设立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为全县新农合常设经办机构;各乡(镇)成立了相应的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监督委员会;各村成立了新农合管理小组。
2、参合对象:本县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按户实际人数全员自愿参加。
3、基金来源: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中央、省、县财政每人补助50元共计60元全部纳入新农合基金。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五老及独生子女领证户、计生二女结扎户夫妇及其子女参合可免缴个人参合基金,所需参合基金由政府负责解决。
4、基金分配:新农合基金分配为两种即:风险基金:按年度筹集基金总额的3%提取作为风险基金,用于弥补新农合出险基金缺额。风险基金达到年筹资总额10%的规模后不再继续提取。住院医疗基金:年度筹集基金总额扣除风险基金后的部分,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补偿。
5、起付线、补偿比例:乡镇级卫生院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补偿比例为55%;县外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为45%。对患有高血压2级以上、糖尿病、恶性肿瘤三种慢性疾病的,经审核可再享受定额补偿。
6、补偿范围:补偿的范围有药费、手术费等,具体报销范围参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版)的标准进行审核报销。不予补偿范围:工伤、交通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及术后并发症、酗酒、斗殴、吸毒、美容手术、自杀、自伤或他人伤害、婚丧喜庆与集会聚餐造成的食物中毒、违法犯罪等发生的医药费用。
7、补偿方式:参合农民在县内住院治疗,先自行支付医药费用,出院时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补偿手续。定点医疗机构按基金报销范围,扣除个人应自付部分外,可报销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补偿给参合农民,再由定点医疗机构到县合医中心结算。参合农民在县外住院治疗的,出院后持所需材料到县合医中心办理补偿手续,县合医中心审批后开具现金支票给受补偿者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偿金。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为建立新农合制度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领导对我县新农合工作十分关心、重视,对此项工作给予特事特办的政策,开辟绿色通道。
一是去年11月16日,县卫生局就新农合筹备工作向县长做了专题汇报后,县长立即组织召开县编委成员会,批准设立县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管理中心,核定人员编制为4人,由县卫生局抽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县编委随即下发了《中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批复》(委编[]号);县政府办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公章的通知》(政办[]号),启用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公章。
二是核拨专项经费。为确保全县新农合工作的正常启动,县政府在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同意由县财政先拨付10万元作为新农合启动经费。同时,对县合医中心急需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给予特批,同意不需招标采购自行比价采购,目前县合医中心已通过比价采购购置了近2万元的办公设备。
三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部署我县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去年12月27日,我县召开了全县农村卫生工作暨新农合动员大会。会上,县政府陈副县长对新农合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王县长与各责任单位签定了新农合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就农村卫生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县委吴书记就做好新农合工作做了强调,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为我县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态度严谨,为推行新农合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在新农合各项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对方案制定、药品目录库审核、参合登记造册等都十分慎重,以确保我县新农合制度的顺利推行。
一是县领导及卫生局领导十分重视我县新农合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对于《县新农合管理暂行规定》的制定,各级都采取极其严谨的态度,县卫生局先后召开近10次局务会议,从方便参合农民就医、激发农民参合积极性、扩大受益面等方面,对《暂行规定》进行逐字逐句的斟酌;县政府先后召开县长办公会、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以及农民代表的意见,结合省、市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省、市新农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才予以印发实施。
二是认真核对、调整新农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库。我县按方案规定,新农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库参照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库(版)的标准执行。在此基础上,我县逐个品种、逐条项目进行核对,并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最新价格进行收费标准、项目、规格等调整,保证我县新农合药品目录与干部职工医保一致,使参合农民享受与城镇职工医保同样的药品、诊疗项目。同时,为制定儿童用药、诊疗项目的目录范围,特邀请医院儿科专家,根据日常诊疗中的常用药品对医保目录库进行调整、增加,共调整了200余项儿童用药及诊疗项目。目前已制定新农合药品目录1.6万个品种、诊疗项目0.6万项。
三是仔细校对参合农民花名册。因参合农民花名册登记造册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各乡(镇)、村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漏人、重复登记、错输名字等一些差错,为避免参合农民在医药费用补偿报支时,发生因新农合工作人员的失误而造成费用无法报销的问题,给参合农民带来不便,我县克服人手少、任务重且又正值岁末年初等诸多困难,本着对参合农民负责的态度,加班加点对20万余名参合人员进行逐户逐人的仔细审核,并将初步核对后的花名册返还至各行政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再根据公示中参合农民发现的错、漏、重复等问题进行第三次核对修改,以尽量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提高合作医疗证制证的正确率。
(三)工作扎实,为推进新农合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自12月27日召开动员大会以来,各单位克服年底工作多、任务重、人手少等各种困难,按照序时进度要求,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基金征缴、登记造册等工作,为我县新农合工作的健康、稳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调查摸底。为摸清我县农村居民户数、总人口数等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方案制定有依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我们在开展基线调查的基础上,县卫生局还先后三次组织人员开展基础数据收集调查工作。采取“主动收集、造表填报、逐户核对”的办法,先后向统计、民政、计生、老区扶贫办等部门收集全县农民人口数、特殊群体数等数据,根据所收集到的数据与各乡(镇)填报的数据逐户核对,以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尽量减少误差,为我县实施方案的制定提供较准确的数据依据。
二是账户设立。经县卫生局领导多次与财政局协商,最后明确了我县新农合基金存款银行为建行,1月份即通过设立审批,新农合基金的收入过渡户、支出户、财政社保专户等基金账户均已及时设立,可随时开展基金的报支工作。
三是人员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新农合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第一,做好基线调查培训工作。11月9日市新农合专家指导组莅临我县开展新农合基线调查培训,各乡镇卫生院长、财务人员、县直医疗单位分管院长、统计员等26人参加了培训。第二,做好宣传员培训工作。12月29日—31日,县卫生局组织人员结合各乡(镇)召开的新农合动员部署大会,对参会同志进行全面的新农合知识培训。各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镇直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行政村两委成员、村秘书、乡村医生等共计1000余人参加了培训。第三,做好系统操作员培训工作。今年1月15—17日,邀请湖南泰阳软件公司工程师对我县各定点医疗机构系统操作员开展为期三天的软件培训,为我县实行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电脑报销奠定基础。为确保我县3月1日顺利启动报销补偿工作,2月27日县合医办再次组织系统操作员开展系统操作培训,旨在强化操作员的服务意识,进一步熟练报销流程,提高软件操作水平,为参合农民提供便捷、准确、热情的报销补偿服务。
四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共发放《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3.2万张、《宣传提纲》0.1万张、《宣传手册》0.1万本;在县有线电视台滚动播放字幕广告10天,《宣传网》、《资讯》刊登宣传专版2期、新农合简报4期,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条,悬挂横幅标语20余条。还召开“户代表议事会”,先对户代表进行宣传,再由宣传员与户主一同向家庭成员开展宣传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宣传效果。宣传工作中,我们还运用通俗易懂,琅琅上口的顺口溜等方式进行宣传,把新农合的意义及有关政策不折不扣地传达给农民朋友,确保新农合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农民的知晓率达100%、参合率达80%以上。同时,考虑我县外出务工人员相对较多的实际情况,为方便春节返乡农民参合,经请示上级同意,我县将农民参合经费收缴截止期延长至3月5日,并要求宣传员利用春节期间农民走亲访友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新农合的覆盖面。通过积极有效地宣传,耐心细致地解释,我县农民参合人数达到了80%以上的预期目标。
五是制发合医证。为确保全县参合农户在4月底前顺利领取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合医中心克服时间紧、人手少、打印设备不足等诸多困难,从春节后即取消全部双休日,加班加点打印合医证,目前合医证已全部发放到参合农民手中。
六是强化服务。新农合工作面对的是广大最真诚、最朴实的农民群众,因此我们要求新农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真挚、热情、周到”的服务原则,为每位参合农民做好服务工作。一方面,对合医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做到“贫富无别、童叟无欺”,对待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