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关于集中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治安重点地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政法各部门、各综治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消除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隐患,确保“两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区社会治安稳定,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区综治办决定,2011年第一季度在全区集中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治安重点地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开展集中排查活动的重要意义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全国政治、经济发展进程中非常重要一年。全国、全省“两会”将在第一季度分别召开,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安全隐患,对确保全国、全省“两会”顺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春节期间人口流动、市场商品销售和资金流动进入高峰期,社会管理难度加大,进入违法犯罪高发时期,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严密防范和坚决整治各种突出治安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定祥和的治安环境,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委的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细致地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严格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确保“两会”、“两节”期间全市社会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目前所面临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忧患意识,把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紧紧抓住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严密工作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确保集中排查活动取得实效。二、把握重点,深入排查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第一季度社会治安形势特点,按照省、市委的要求结合实际,重点排查以下问题:1、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等方面涉众矛盾纠纷、特别是涉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与当地群众的矛盾纠纷;婚姻、家庭、邻里、债务等各类民间纠纷;各类涉法涉诉**问题等。 2、重点地区。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等社会管理薄弱、服务缺失、治安混乱的地区;“两抢一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和互联网、手机等有害信息;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问题和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公路运输、供水供电供油供暖、食品生产、广播电视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公共娱乐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治安隐患;危爆物品、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漏洞和不安定因素;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组织危害国家安全非法活动等。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问题统一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制定周密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坚持严厉打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调处化解和教育管控相结合,力争从源头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一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政法各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协调配合,提前介入、形成合力,及时、有效、严厉地打击违法犯罪的活动。公安机关对各类犯罪案件要快侦、快破,检察院要快捕、快诉,法院要快审、快判,坚决遏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多发的势头,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治安秩序稳定。 二是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要卓有成效地组织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摸准查清当前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同时要及时排查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跟进化解工作,落实稳控责任。特别是涉众面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逐个制定工作方案,妥善调处化解,做好稳控工作。镇(农总、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检查督导,充分整合基层综治**工作力量,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三是要注重源头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排查向源头性问题延伸,把调处、整治工作的着力点对准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大力实施源头预防工程,落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全民法制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城乡结合部和社会治安形势复杂地区治安防控措施,扎实开展科技防范和群防群治工作,延伸社会服务管理,提高对社会矛盾、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源头预防能力和化解能力。 四、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集中排查活动的经验和做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动员部署,经常深入一线,组织排查、包案督办、跟踪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管理职能,落实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总、季分析制度,针对突出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总结规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各综治成员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排查工作,又要积极参与综合整治活动,形成解决问题的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督导。开展集中排查活动期间,区综治办将派出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实行量化督导检查、现场督办、群众测评、通报排名等办法,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重点地区实行挂牌督办,开展集中攻坚,确保排查活动顺利推进。 三是及时问责。要把本次集中排查活动作为年度综治工作重点内容,列入考核范围。对工作不重视,排查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一票否决警示;对在“两节”、“两会”期间发生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