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自评情况汇报
市工商局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自评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根据全国、全区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签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置并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始终。以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确保全年不发生大的安全事故。现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评审表》的各个项目逐条逐项进行自查,我局自评得分为95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综合管理(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一年来,我局能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年初,全系统以分级召开工商工作会议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的形式将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及要求贯彻落实到各基层工商所。《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称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局及时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提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把《条例》发到每一干部职工的手中,并集中组织了学习。全系统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抓好落实。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18分,自评得分18分)
对行政审批和注册登记工作中涉及安全内容的项目我局做到严格把关,将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和注册登记的前置程序,未发生把关不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事件。同时,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纳入本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及易燃易爆、有害危险化学品品行业的安全监管,多次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县(区)政府开展的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其中7—9月,集中清理整顿矿山开采。在八步区黄田、沙田、鹅塘等乡镇取缔了一批非法采石加工点,在昭平县取缔证照不齐全的非法采矿场18个(处),在钟山县取缔了2家无证照开采的大理石场,在富川县查扣了一批用于非法开采矿山设备一批。我局还多次开展对小砖窑、小煤矿、小作坊、成品油、烟花爆竹及旅馆、餐饮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今年,辖区内没有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由工商部门负主要责任的安全事故。
三、切实加强安全工作领导(10分,自评得分10分)
我局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毎季度由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安全工作有关问题,研究防范安全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措施。今年,召开安全专题工作的局长办公会议共有4次并都形成会议纪要,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县局、分局和科室,促使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和单位抓好落实。
四、认真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为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并切实落实到位,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我局于年初制定了《安全工作责任书》,由局长分别与各县局、分局和本局各科室进行签订,各县局、分局也以同样方式与工商所、股室签订,把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二是建立完善内保工作制度。制定《贺州市工商局综治工作制度》、《安全保卫人员职责与工作制度》、《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和《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等。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三是在管理工作中督促市场开办方建立完善相关的安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和干部考核内容进行考评、考核和奖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五、加强安全工作机构建设(6分,自评得分6分)
我局积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贺州市工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工作领导小组”、“贺州市工商局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并分工李帮志副局长负责市场管理安全工作,许适纪检组长负责单位内部综治工作,党组其他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按职责分工对分管部门、本单位负责。综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后勤中心,专抓本单位内部综治工作。安全工作经费按需要给予保障。
六、积极开展安全工作教育(6分,自评得分6分)
我局坚持做到安全教育长抓不懈。结合“五五”普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年初召开的干部会议和每个节假日前,都进行安全工作动员和教育,提出值班和出行的安全纪律。对机关聘用的临时人员(司机、门卫、卫生工、职工食堂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履行好安全管理的工作责任。
七、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积极开展安全检查(19分,自评得分19分)
今年,我局按照本局职责和综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强化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查。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打好“食品安全保卫战”,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整治、含苏丹红辣椒制品的辣椒市场整治、排查美国peterpan及greatvalue牌花生酱、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整治、五一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六一儿童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屠宰市场监管工作、暑期冷饮消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查处不合格湛江万佳花生油专项整治、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查处销售河豚鱼违法行为、流通环节食用植物油监管工作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截止11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992人次,检查经营户23634户。检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664个,食品经营夜市摊点35个,饭店酒楼39家。取缔无照经营户111户,其中取缔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无照经营食品的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53户,责令997.6公斤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下架、退市处理,销毁不合格和假冒伪劣食品875.53公斤。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34件,其中有13件为查处白板猪肉、注水猪肉案件,1件为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的鸡肉产品案件。
二是积极参与矿山整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行动。一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检查采石场、选矿场121个次,采矿企业87个次,网吧200户次,检查娱乐场所123个次,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126个次,市场163个次,消除安全隐患13处。
三是及时排查本单位事故隐患,发现问题的,责令进行了整改,整改率达100%。例如,我局对存在被盗隐患的办公室都装上了防盗网,以防止办公场所被盗。
同时,我局明确市场开办方与经营户双方各自的安全职责,督促指导了开办方与经营户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下发通知并指导、督促各工商所对辖区内交易市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辖区内的市场没有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车辆安全管理(5分,自评得分0分)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有效使用,防止发生车辆被盗和交通责任事故,我局制定《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机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从严管理车辆。定期做好车辆安全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确定各科室负责人为保管责任人,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管理,年内没有发生交通责任事故,也没有擅自将公务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但在今年10月10日晚,我局市场科人员在外出执行公务中,停放着的公务车辆被盗走。
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4分,自评得分4分)
我局建立有《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整治三轮车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预案》,在办公场所和宿舍区消防安全所配备了必需的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在办公室、财务和12315指挥中心、电脑机房等重点场所还装置了安全报警系统,年内在本单位没有发生消防及其它安全事故。
十一、事故报告制度(5分,自评得分5分)
为加强安全管理,我局坚持并完善了信息处理、收集和报道制度,及时报告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直接关系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存在信息漏报、迟报现象。例如,今年贺州市新世纪大酒店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客运人力三轮车车主上访事件、昭平县城荷花棉胎厂失火烧掉附近商场事件,我局不仅及时向当政府及自治区工商局如实报告事故情况,还依据职能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十二、办公场所防盗、保密工作(3分,自评得分3分)
加强了对办公场所的防盗管理和保密工作管理,先后出台了《安全保卫人员职责与工作制度》、《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规定》。为防止涉密文件内容泄密及文件丢失,我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增强保密意识;为提高保密防范能力,消除泄密隐患,确保国家安全,我局还制定了“保密管理口诀”,并标贴于办公桌上及计算机上,起到警示的作用。今年内我局没有发生办公设备、公款被盗,也没有发生重要文件、档案、票据及机密、绝密文件或公章丢失。
十三、生活区安全(4分,自评得分4分)
按照市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综治及平安建设联系点工作的通知》创建“平安贺州”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开展创建‘平安贺州’、创建‘平安单位’、创建‘无毒、无赌、无盗’实施方案”,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机关大院实行24小时值班,并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局机关达到文明生活区“安全无盗、卫生无毒、文明无邪、祥和安全”的标准。单位人员没有人组织、参与破坏治安秩序案件及参与修炼“**功”或吸毒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