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意见第2页
具体组织实施。1.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工作指导。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作为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把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重要日程。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活动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调研指导。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建立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联席会议制度,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定期沟通情况,共同研究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2.强化考核评比,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要把加强考核评比作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的重要措施,把创先争优的普遍性要求具体化,提出好记、好评、好操作的具体要求,把基层组织和群众争创先进集体、争做优秀个人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果,作为考核评价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的主要内容,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走访座谈、群众测评等方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量考查和定性评价,引导活动开展,提升活动质量。
3.搞好宣传表彰,营造良好氛围。要注意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特别是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职工、先进青年、巾帼标兵,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