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小组长六个严禁自检自查情况汇报
关于“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的自检自查报告
村委会村民小组长
根据县《关于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的工作,对照“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的相关内容进行自我检查与自我监督,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检自查情况
1、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在本人履职期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村小组的各项工程建设,都召开小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从不以自身拥有的职权及职务影响自作主张,工程承包大多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在党员、村民代表等的监督下进行,施工过程中也按照签订的合同进行,有村民代表党员共同监督,本人未插手干预。对于村内宅基地的规划也经小组干部、村名代表、党员会议共同决议。
2、不违规插手土地征用
对于在村小组辖区内涉及的征地项目,我村小组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地工作,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户意见,全面宣传征地相关政策,本人未出现违规插手土地征用的行为。对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有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决议后予以公示,在群众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按决议进行分配。征地补偿款未作他用,让群众及时全额享受。
3、不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本村小组辖区内无可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本人无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行为。
4、不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
对于扶贫救灾的资金,村小组均按照规定发放到受助对象手中,本人从未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扶贫救灾资金;对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资金,均村小组到向各农户收取,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将名单和资金交村委会统一录入、认真核对信息,做到人款相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收缴到的所有社保资金存入指定账户或上交社保所,将参保人员名单上交镇社保所进行系统录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加社保的权利。
5、不收受“红包”
本人从未用公款向单位或个人发、送“红包”,从不收受到村小组办事的干部群众、有关单位的“红包”,不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个人礼金等。
6、不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本届村小组、村小组的干部均在换届时按照相关的选举办法和程序有村民选举产生。至今无人事变动,本人没有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人对照“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的内容,认真自查,能够严格遵守“六个严禁”,无一违反,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1、自身学习不够深入,思想有待进一步解放。
2、思想觉悟需进一步提高,保持自觉自省意识。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和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2、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做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表率
特此报告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