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自查情况汇报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老龄办根据自身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对照“准则”中的“八个严禁”、“52个不准”逐次排查自纠,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党性认识,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是各级领导干部必备的品质,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我办同志根据客观实际和形势的需要,做到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不断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教育、经济、法律、科技、治理等方面的知识,尤其注重学习各种党纪政纪条规。
通过自觉加强学习,来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思想政治素养,不断提高精神境界与个人工作能力,从而果断克服了自我沉醉、自我满足,自觉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有坚定而正确的政治方向、有高度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的对党、对社会、对人民有贡献的好干部。其次是我办五位同志利用单位内部培训、每周例会及座谈会,创造条件交流学习,畅谈历史,做到了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坚持同一切歪风邪气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谋私利,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好表率。
二、遵守纪律,制定规章制度,增强廉洁从政的自律性和保障性
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观念,严格遵守了党章和党的纪律。我办通过制定规章制度,严格的遵守了各项政治纪律,增强了自律意识,自觉遵守了《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决的做到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政令通畅。在具体的工作中我办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治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培养和提高“三种能力”,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规范着自己的从政行为。
三、勤政踏实,做到执政为民,确实把廉洁从政贯彻到工作当中
进一步提高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勤政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狠下功夫,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绩。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冷、横、硬、推”等不正之风,做到勤奋敬业、执政为名。在实际工作中,我办干部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工作。不为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所动,艰苦奋斗,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工作中做到了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
我办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深刻领会了精神实质,对照自己进行了详细自检自查,没有违反“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的行为。我办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廉政准则》,对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决心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