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那一世范文网 > 总结报告 > 工作方案 > 正文

市政府关于作风建设年实施意见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1/1/5

市政府关于作风建设年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浙委〔〕51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以“科学发展创新业、为民办事树风范”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省纪委十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解决突出问题,构建有效机制,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建设“三个温州”、实现“三次跨越”提供组织上和政治上的保证。

二、目标要求

围绕省委提出的注重深化认识、注重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建章立制、注重统筹兼顾、注重领导带头等“五个注重”的目标要求,促使领导干部争做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表率;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表率;心系群众、真抓实干的表率;顾全大局、民主和谐的表率;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到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实现第三次跨越的总体目标上;落实到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决策的重大部署上;落实到为民办实事、为民解难题的根本要求上;落实到树立干部队伍新形象、优化创业发展软环境的实际行动上。

三、主要内容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努力在大兴学习之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坚决刹住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不良风气,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六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并结合温州实际,着重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风不浓”的问题。重点解决有的干部在学习上“不想学、不愿学、不善学”等问题,克服有的干部在学风上浅尝辄止、断章取义、照抄照搬、本本主义等现象。二是“工作不实”的问题。重点解决有的干部作风漂浮、精神不振、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现象。三是“干劲不足”的问题。重点解决有的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够,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给群众造成“办事难”等问题。四是“落实不力”的问题。重点解决有的干部碰到困难就退、碰到矛盾就避、碰到难题就推,对一些事关大局的问题不去决策、不敢决策、不善决策等问题。五是“形象不佳”的问题。重点解决少数干部荣辱不分、情趣低级、铺张浪费、贪图享受等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组织广大干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大实践活动

1、组织一次解放思想大讨论。在全市各级干部中开展以推进“三次跨越”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市、县(市、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开展以“科学发展创新业、为民办事树风范”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特别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三级四联”活动,组织市、县、乡三级干部下基层、下农村、下企业,实行联乡、联村、联户、联项目,破难题、攻难关、克难点,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组织各个部门开展倾听民意、公开政务、提升服务的“阳光行动”

1、开展“阳光投诉”。通过组织广场接待日活动、开通阳光投诉热线、接受网上投诉等形式,广泛征询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接受对涉及企业发展创业软环境、人民群众办事难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并注重媒体联动,实行全程监督。同时,在“阳光投诉”的基础上,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分门别类,梳理和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牵头单位:市府办、市审改办、市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2、推出一系列政务公开措施。开展一次自上而下的以“勤政、务实、高效、廉洁”为主题的公开承诺活动。以各部门为单位,将涉及为企业、群众办事的环节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牵头单位:市府办、市审改办、市人事局、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3、开展一次效能再提升活动。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继续清理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和办事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打造机关服务品牌,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出台一批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废止一批越位、错位、过时的红头文件。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审改办、市纪委(监察局)

(三)健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1、出台一系列相关规定。市委将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市政府研究制定系列建设效能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节约型政府的若干意见,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就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研究制订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2、开展行政问责。要针对当前一些部门在工作环节中存在的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行政败诉、造成损失,行为不廉、形象不佳等行为开展行政问责;对工作热情不高,敬业精神不强,工作态度不好,解决问题不力等行为开展一次诫勉谈话。落实诫勉等一系列制度。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法制办

3、组织一次社会化的评议。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评议机制,深化满意不满意单位的评议活动,将评议对象向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点环节、服务处室(窗口)、基层站所(中心)延伸,开展一次自下而上的评议活动。那一世范文网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监察局)

五、实施步骤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从3月开始至12月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3月—4月)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制订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再动员。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舆论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5月—8月)

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结合从社会各界征询到的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本单位、本岗位和自身的实际,积极查找问题,认真开展整改,要针对特别突出的问题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那一世范文网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9月—10月)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相关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干部行为,使干部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第四阶段:开展督查,接受评议(11月—12月)

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监督和评议,帮助查找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所需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市委、市政府将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形成合力,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效开展。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顺利有效开展。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作出部署。

年底,各地各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

市政府关于作风建设年实施意见》由那一世范文网整理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引用请注明网址出处。
Copyright © 2010-2018 www.nayishi.com 那一世范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