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风廉政建设既干部作风整顿考核方案
镇党风廉政建设既干部作风整顿考核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促进我镇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确保干部整顿建设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镇党风廉政建设既干部作风整顿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具体分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案件查办、干部作风建设、执法监察、源头治理、宣传教育、效能建设、特色工作及信息报送、自身建设等10大类42项。
二、考核办法:按照百分制的形式,采用“累积分=基本分+奖励分-倒扣分”的计分方法。
1、基本分。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记基本分100分。
2、奖励分。单项成绩优异的,另行记奖励分。如,单项工作(如信息报送等)或某一方面工作(如执法监察、纠风等)成绩突出。
3、倒扣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倒扣分:完成某一单项工作任务质量符合要求但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完成某一单项工作任务及时但质量不符合基本要求的,每次扣1分。既不按时又不保质保量完成某一单项任务的,每次扣2分。出现恶性事件、违法违纪案件或纪检监察工作明显失误、出现严重偏差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每次扣3—5分。倒扣分不封底,各条有扣分规定的按该具体规定。
三、考核成果运用:由考核小组提出评估初步意见,提交镇纪委会审查,将党支部(含党总支)所得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按比例计分;另外评出考核评估等次,总分在95分以上为一类等次分、总分在85分以为二类等次、总分在85分(不含85分)以下为三类等次。对评为一类等次的支部(总支),镇纪委报镇党委表彰,成绩十分突出的可推荐县纪委通报表扬或表彰;对评为二类等次的单位,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对评为三类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列为述职评议对象。
附:镇党风廉政建设既干部作风整顿考核办法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8分):
1、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列入党建责任目标,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实行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考核方式:重点查看以支部(总支)会议记录。(2分);
2、及时调整党政领导班子责任范围,对责任内容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严格实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方式:查看会议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3分);
3、积极探索构建教育与监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并严格执行。考核方式:以查看支部(总支)资料和镇纪委日常所掌握的情况相结合。(3分);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0分):
1、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考核方式:重点查看党员干部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中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心得体会和剖析材料,并与群众测评和镇纪委日常所掌握的情况牙结合。(2分);
2、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作出廉政承诺。考核方式:以查看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以群众知晓度相结合。(2分);
3、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和监督制度,有镇领导(含党总支领导)对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个人或支部全体党员党风廉政教育谈话(年内不少于1次,并有记录)。考核方式:无记录扣1分,有支部(总支)领导或党员年内出现违纪违规的,该大类不得分。(2分);
4、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治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分)。
三、**和案件查办工作(20分):
1、领导重视。支部(总支)重视**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领导亲自接待和解决联名信、集体上访,亲自组织和协调**举报件的查办工作。考核方式:由镇纪委根据所掌握的实际情况打分。(4分);
2、提供线索。主动协助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提供案源,并遵守保密纪律。考核方式:由镇纪委根据所掌握的实际情况打分。(2分);
3、解决问题。年内无****,无集体越级**,标准分5分。考核方式:由镇纪委根据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发生1件扣2分,不封顶;
4、全年涉访、涉纪自办案件不少于1件,全年无自办案件扣10分;多办1件加2分(涉处置好群访案件加5分),不封顶;标准分(6分);
5、重要案件要及时向镇纪检监察机关或**部门报告,不及时报告每次扣1分。标准分(3分);
四、干部作风建设(16分):
1、切实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考核方式:由镇纪委根据所掌握的实际情况打分。(4分);
2、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考核方式:重点查看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整顿集中学习、专题学习、讨论、自学等记录,并与各级会议纪律执行情况、各阶段中心工作完成任务情况相结合。(6分);
3、开展作风建设民主评议,积极良好作风,考核方式:重点查看征求群众意见表、座谈会记录、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和群众测评满意度资料。(6分);
五、安全稳定(6分)
1、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解决,没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考核方式:重点查看相关工作记录,和镇纪委根据所掌握群众反映的实际情况打分。(2分);
2、围绕规范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农村水利、道路建设工作招标、塘库堰和机动地等各项需要发包的项目进行公正、公平、公开,材料记录归档完整(1分);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年内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考核方式:发生一件扣1分。标准分(2分);
4、认真搞好责任事故调查处理,通过调查,有关人员事故责任得到追究,存在问题得到整改考核方式:如有发生责任事故无情况报告和对责任人责任追究、处理和制定整改热措施不给分。(1分)。
六、源头治理(10分):
1、建立健全有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管理制度。考核方式:查看记录,少一项扣1分(4分);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抓好政务、村务、校务、院务公开。考核方式:查每季度公开资料和公开栏使用情况,无公开栏或有公开栏但明显不能使用不给分,公开栏建在不容易被人看到的地方扣2分,每少公开1次扣1分。该项扣分以扣完为止,标准分(6分)。
七、宣教工作(8分):
1、学习宣传贯彻各级纪委会议精神,有会议记录及工作要点(1分);
2、扎实有效开展“三用心”主题实践活动,有方案、有组织、有实施、有成效(2分);
3、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电化教育,有特色做法(2分);
4、完成上级纪委部署的调研、培训工作(1分);
5、加强对宣教工作的领导,完善宣教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领导机制。考核方式:查看支部(总支)会议记录。(2分)。
八、政治纪律建设(10分):
1、牢固树立维护党委核心领导和确保政府政令畅通,和全局意识、发展意识、稳定意识。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2分);
2、全面推行支部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请上级领导参加制度、禁止未经党委、政府(党总支、办事处)批准擅自接受以赢利为目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宣传、促销活动制度、禁止未经党委政府批准或单位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村(居)、办事处、单位党政领导参加其它有关组织和个组织的会议、促销等活动。考核方式,未做到第一项扣1分,出现后两项其中一项扣3分。标准分(3分);
3、违规收取计生、殡葬或应由其它执法部门收取的费用,出现一次扣3分,并追究主要领导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标准分5分;
九、特色工作及信息报送(12分):
1、围绕中心开展工作,结合实际争创特色,某项工作被镇纪委肯定和推广,每超过一项加5分,不封顶(4分);
2、积极挖掘、采编、报送信息,每个村(居)、办事处、单位每年报送各类信息5条以上,被县级以上单位采用1条以上(8分);
3、信息报送每少一条,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被县级以上单位采用,每超过1条,加5分,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