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村(居)、街直各单位、厂矿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宁德市委、市政府,古田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宣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政法[]103号)(闽安监办[]103号)(宁安监[]51号)(古安监联[]1号)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和今年安全宣传月“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活动主题,现就我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1、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总体部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全社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着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民族的安全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推动我街道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2、成立城西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安委会副主任、街道副主任陈洪义担任,副组长由彭贵钰、林晓晞担任,成员由街道安委会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挂靠街道安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街道“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好此次活动。
3、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情况,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专栏张贴标语、挂大型横幅及广播等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日益浓厚的舆论氛围。
5、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切实加强领导,突出活动主题,扎实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倡导安全生产、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