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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粮食企业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7

关于全县粮食企业改革的调查与思考第3页

涉及的主要是失业保险与低保。
1、失业保险
1999年1月,国务院以第258号令形式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3月省政府以第144号令形式颁布了《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对失业保险的享受条件、享受时间、享受标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①享受条件主要是三个。一是足额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为职工月工资总额的3%,其中2%由单位负担,1%由个人负担。二是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三是未领取安置费。据湘劳社发〔〕188号文件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②享受时间与缴费时间挂钩。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时间则增加2个月领取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时间(折合11年缴费时间)。③享受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我县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80元。至7月我县参保企业183个,参保人数(不含粮企)22944人,滚动结余643万元。各粮食企业历年共缴失业保险费23万元,至今欠缴133.4万元,按规定应收滞纳金325万元。据一般情况来看,失业保险缴纳难度较大。一是企业无力交。各企业负债累累,运转艰难,再拿出458.4.万元交失业保险可以说是难上加难。二是企业不愿交。一方面从理论上看,享受失业保险人员应是40岁以上者。各粮企企业40岁以上者为437人,除90名内退人员外,尚有347人,如果享受失业保险的为200人,扣除每人每年60元的手续费后,应发放失业保险费84万元(按24个月计);如果享受失业保险的为300人,应发放失业保险费126万元。即使不收滞纳金,各企业应缴133.3万元,各企业不会很热心。另一方面,从实际情况看,按规定领取了安置费的454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而40岁以上者都包括在这454人之内。最后结果是,失业保险交了,但能享受的人廖廖无几。三是职工不愿享受。据测算,职工个人最多可享受失业保险4200元,最少可得安置费9900元,职工会主动要求领取安置费而非失业保险。综上所述,失业保险以不缴纳为宜。
2、低保
1997年,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第271号令),明确低保原则是应保尽保。至底我县有9360户、14135人加入低保,发放低保补助374万元。我县低保标准为120元,即家庭人平纯收入低于此数时,由民政部门补足缺口,全县补助标准为人平每月26元。目前,各粮食企业共有128户、216人纳入低保。
四、对粮食局《方案》的分析
近几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县粮食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大力发展“订单粮食”、积极探索改制改组、努力做活粮食购销、全力维护大局稳定,突出重点,迎难而上,狠抓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同时从积极推进粮改的目的出发,于今年4月推出了《桃江县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在全系统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总的来看,《方案》确定的“五个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正确、可行的,也是必须严格执行的。但所列出的7项经济补偿中的许多数据和政策依据值得商榷。
1、工龄补偿:22592673=1520.44万元。此673元为益阳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此处总工龄计算有误,经逐企业查实可解除劳动关系者1347人,总工龄20921年,工龄补偿为20921673元=1407.98万元。)
2、基本补偿:1352人3000=405.6万元。(此处人数有误,应为1347人。对基本补偿政策上无此要求,可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发放。)
3、鼓励解除的奖金:1352人5000=676万元。(《方案》提出“凡于12月31日前解除关系者,奖励5000元;6月30日前解除者奖3000元;12月底之前解除者奖1000元。”此条按1352人均在12月31日解除满打满算,其余理由同第2条。)
4、职务补贴:25万元。(《方案》提出对“担任过企业副主任、副经理以上者给予一次性职务补贴,正职按任职时间每年补贴300元,副职每年补贴200元。”此补贴是否发放理由同第2条。)
5、医药费补贴:1442人1500=216.3万元(含内退)。(《方案》提出“对解除者实行一次性医药费补贴,按500元基数加职工工龄乘5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元。”误算理由同第2条。)
6、内退人员生活费:90人1.2=108万元。(此条人数无误,符合政策,企业可自行制定高于低保以上的补贴标准,此处按人平200元/月的标准发放。)
7、社保金:
①解除劳动关系的:1237人7年67311%12个月=769.2万元,115人67312个月=102.2万元,合计871.4万元。(此处计算有误。政策要求是:按益劳社发〔〕17号规定,1996年元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须交足15年社保金方可领取养老金,否则中止养老保险关系,其个人帐户存额在其退休后一次性退给本人。分析:对象是1996年元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须按规定标准交足15年社保,并非所有职工;由于社保缴纳是从1996年开始,因而1997年、199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则要缴纳8年、9年,并非都是7年;“11%”的标准指特困企业的单位缴纳部分,粮食企业暂未认定为特困企业,暂不能套用此规定,况且余下的9%只是暂时挂帐,企业改制时必须交清。正确的办法是按政策行事,单位负担的20%交至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止。从理论上说,解除关系后,企业无义务为无关者缴纳社保。当然,如果企业有钱且愿意替原职工缴纳社保,则是企业的事。)
②内退人员补交社保:276年67311%12个月=25万元。(此处理由同上条。)
按《方案》,此套改革成本3847.74万元。此《方案》最大的优点是对在职职工照顾周全,受欢迎程度较高,稳定性较好,理论上的执行阻力较小。最大的缺点有二个,一是无基本精确的资金来源,可行性大打折扣。《方案》指出了可变现资产收入、政府补贴收入、企业经营收入、不可变现资产量化、返聘押金5种资金来源,但每种来源均未量化,不知5种来源共有多少资金、是否够改革成本、成本不足时又应当怎么办?均无预案。对第5种资金来源,调研组认为:交纳返聘金是以改制成国有企业为前提的,但如果改制成民营企业就不存在返聘金问题。从各地的效果来看,返聘金收取存在一定风险,一旦改制而来的新国企出现亏损或破产时,返聘金是否有能力偿还?如不能偿还,其后果是什么?因此,不宜提倡收取返聘金的做法。二是社保缴纳自相矛盾。一方面请求县委、县政府按特困企业11%的标准缴纳社保,另一方面政策规定单位只需为职工缴纳至解除关系时止,《方案》却要求缴足15年,这不大符合特困企业的认定标准。《方案》的本意是好的,其出发点是今后社保可能会实行全省统筹,尽量少往社保所交钱就是尽可能地保障职工利益。但这与现行政策及实际情况相违背,而且从将来来看,要实施全省统筹,省财政部门与省劳动部门不可能不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现在我省劳动系统开始实施“金保”工程,全省计算机大联网,全省各企业的缴费情况省劳动部门看得一清二楚。因此余下的9%不交应当有合乎政策与实际的理由。
五、如何搞好“两个置换”
粮改的核心是“两个置换”,“两个置换”的实质是人、财、物关系的大调整。粮改必然涉及到县政府(核心是县财政)、粮食企业与企业职工、农发行等不同的利益主体。粮改必须在既不违反政策,又要符合实际的前提下找到各方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对县政府而言,粮改以稳定为前提,以“两个置换”为手段,以发展为目标,以不增加财政额外负担为原则;对粮食企业而言,各级各部门的优质服务与税费减免是它最盼望的;对企业职工而言,社保等养老保障问题最重要,其次是希望能多给钱;对农发行而言,最重要的是信贷资产保全。因此,粮改绝不能以损害某方利益来维护另一方利益,必须做到兼顾公平。在此前提下,到底应如何置换?整体思路可为:以可变现资产置换人员,以不可变现资产重组企业;当可变现资产不足以置换人员时,以不可变现资产置换。
(一)人员置换方案
人员置换方案的两大原则应是量入为出与“三统一调”。据统计,全系统资产总现值为11644.6万元,剔除抵押给县农发行的粮仓等难变现资产5651万元外,还有资产5993.6万元。人员置换成本应以不超过此数为宜。鉴于各企业可变现资产的不平衡性,宜以“统一处置资产,统一补偿标准,统一资金管理并作适当调整”的“三统一调”措施,确保落实改革收入。调剂原则是确保资产较少企业的职工能按全县统一的补偿标准置换身份,调剂比例应由县粮改办自定。
这部分资产变现必须考虑到两个因素:一是这5993.6万元中仍含部分不可变现或难变现资产;二是就这5993.6万元为评估价,而评估价与拍卖成交价是两码事,如果成交价高于评估价则事情好办,如果低于评估价则意味着这些资产没有5993.6万元。因此资产变现成为粮改的关键一环,现按不同的变现率测算改革成本:
1、第一种方案:按75%的变现率完全按政策置换(变现资金为4495万元)。
①工龄补偿。全系统1437名在职人员总工龄为23569年,在未来5年内退休的90人属不能解除关系者,按规定亦不能给予工龄补偿,这90人的总工龄为2648年,因而全系统解除关系者的工龄补偿是:(23569-2648)673元=1407.98万元。
②余命金。6月304名离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为15.99万元(未计算逐年增长数):15.99万元12个月=1918.80万元。
③在未来5年内退休的90人,企业须为其缴足社保费的单位负担部分,90人未来5年内的工龄为314年,单位应缴的社保费为:314年673元12月20%=51万元。
④暂缓解除者69人,其缓冲期为6个月,这6个月单位应缴的社保费为:69人673元6个月20%=7.8万元。
⑤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改制时企业应缴清所欠社保费,至6月全系统欠缴社保170.38万元,7月至底企业应缴91.74万元(单位部分),合计:262.12万元。
⑥按湘劳社发〔〕142号文件,企业应缴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6%的医保金:76.45万元12月6%=550.44万元。
⑦安置费:11336673=763万元。
⑧变现费用:1000万元。变现费用指资产处置中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据调查,税费收取绝大部分集中在国土、房产部门,国土部门有土地评估费0.4%、交易服务费0.5%、拍卖业务费2%、出让管理费0.4%、契税4%、出让金20%、储备费1%、测绘费等;房产部门有契税4%、评估费0.5%、转让手续费1.3%、登记颁证费0.15%、测绘费等。除测绘费外,按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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