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调查报告第4页
的老人却反过来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大多数的老人都在抚养孙子读书,这不禁使我们想到传统的“养儿防老”在我们现代社会中的现实价值是什么。我们认为离退休老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应该是由于他们自身的生理条件制约的。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受访者中的绝大部分是因为家庭成员的原因。从1994年10月进行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中设置的老年人主要经济来源的结果显示,我国老年人的主要经济来源的排序为:第一位是由子女或其他亲戚的经济帮助,占57.1%;第二位是老年人自己的劳动收入,占25.0%;第三位是离退休金,占15.6%,而社会保险和救济的仅占1.2%。但在我们这次的调查受访者中却是98%左右的人的主要经济来源是离退休金和社会救助。这种极大的反差说明了什么呢?这些曾经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的老人,在社会进步发展的今天,成了社会的弱势群体,子女下岗失业,无力赡养,原在单位不是倒闭,就是效益不好,他们中的许多人连退休金都不能准时领取,这无疑是断了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特别是养老保险的不完善和目前快速的人口老龄化,养老经济供给总量需求过大,使社会负担越来越重,老年人原来所在单位破产、停产、吞并、使老年人的经济供给呈现不稳定状态。从而给这些靠不住儿女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带来了威胁。这是值得我们去深思的问题。综合以上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一是辛苦干了一辈子的离退休老人为何会陷入贫困;二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在体制改革、下岗分流的时代大背景下为何失去意义;三是“反哺”现象存在的深层原因;四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养老保险的实施过程应该做怎样的调整和加强。
四、帮扶老年弱势群体的应对策略
在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冲击、而社会又无法完全承担养老服务功能的状况下,应该大力提倡社会化助老事业,建立和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所谓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即是由社区成立养老服务机构,让那些健康的,生活贫困的老人为那些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富裕老师提供有效有偿的生活服务,如为之读报,与其聊天,做一些衣食住行方面的事。这不像传统社会养老那样建大量的基础设施,投入大量的建设资金,它只需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为富裕老人提供情感慰藉和必要的起居生活服务,为贫穷老人提供劳动就业机会,同时也有情感收获,从而在社区里建立起富裕老人和贫困老人的联系纽带。同时也可将有限资金投入到其他方面,如开办街道工厂,加工厂。这种服务网络一经建立,它既是家庭养老的一种变形,也是社会养老的一种变通,它不仅可以加强贫富老年人间的联系交流沟通,还可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
社区应该大力宣传确立老年人“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而不是负担”的观念,充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使老年人的丰富经验财富进一步变成社会的物质资源,应为那些处于贫困的有技术的老人提供再就业的机会,让他们的技术经验得以发挥。同时,应该尽量先解决低保老人子女的再就业问题,从而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老人慰藉和帮助,使其能感受到传统养老的温暖,从而在一定的程度上改变目前的“反哺”现象。另外,各个社区应该全力倡导发展互助组合养老,即组织年轻老人、健康老人、有才智的老人去帮助老老人、病老人、贫困和有各种困难的老人。根据社区自身的特点,以各种方式去开展这一高级的社会互助。在政策上,国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支持社区根据自身特点和条件,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更好地帮助处于“低保”状态的老人摆脱困境。国家应加强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和政策配套的制定,使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养老保险、社会救助能真正地运行实施起来。
分报告三:长春市残疾弱势群体调查
残疾人群社会群体中具有其特殊性,不仅因其身体不便为其正常参与劳动谋生造成不便,而且来自社会与个人的观念偏向为其精神心理正常生活也造成阻碍,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讲,残疾人群不仅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而且是弱势群体中的边缘人群。这种特殊的边缘性决定了其在整个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如当前的“两极分化”现象,可以说残疾人群的当前的生自学成才状态已经构成“两极”中的最低一极。那么,审视这一极的生活状况,并对其社会现状进行理性思考,寻求其症结和不合理之处,对于社会的平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长春市残疾弱势群体的状况调查
我们采用等距抽样的方法入户访谈的形式针对长春市的残疾弱势群体进行了抽样调查。
我们主要针对其经济地位、生活水准、工作状况,对社会满意度和自我认同感、自我安排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共调查访谈了24户残疾人家庭。在这24户残疾人家庭中:其人均日收为142元,并且主要是来自国家定期或不定期的社会保险。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说几乎没有是通过个人劳动来维持其稳定的收入在生活支出方面主要是食物支出,恩格尔系数达50%,其次是医药费和子女教育费用,约占总支出的32%,其余为生活费用。对于社会都较认可,对于目前的生活状态感到艰难。在问及其对自我的认同感时,大部分都觉得自己的力所能及的地方。但是目前在社会中基本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也因此对于自我的安排要依赖于社会。
通过以上调查的基本状况,我们不难产生这样一个问残疾人现有的经济地位与其自身的经济能力和整个社会的经济能力是否相适应?如果相适应,那么其现有的生活状态是否合理?如果不适应,那么我们应该到底如何认同残疾人群体在整个社会群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说残疾人的定位应该如何。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审视了残疾人群生存的社会环境。
(一)社会法令法规的不合理倾斜。这种倾斜不仅使残疾人无法工作,甚至残疾人入学造成了极大的不变。例如,在调查中张某原在一家家属福利厂工作,在厂里一直工作踏实肯干,认真勤劳,便由于后来发现得了脊椎盘突出落下轻度残疾,厂里因此开除她并把编制名额转让给别人。而且杨某的儿子因患小儿麻痹症,其头脑灵活,学习刻苦,但在小学升初中时,遭到数家中学的拒招。我们看到,这些不成文的法规法令使得残疾人在就业上不平等于健康的劳动者。这样,在政府进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转型的时代,政府由包办,个人的一切到将个人推向社会,由劳动者自身竞争争取就业机会并承担社会压力下,残疾人显然是竞争不过健康劳动者,在这一方面残疾人具有必然的弱势。而社会的不合理倾斜又加重了其弱的程度。其实,残疾人并不代表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有很多力所能及的工作。我们看到的是24户残疾家庭中,22户具备劳动能力,但仅有1户家庭通过开食杂店来增加收入,其它22户则完全依赖政府的每日169元的低保,偶尔靠亲戚朋友的接济。在这一问题上,政府的措施是提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我们看到这一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天然弱势,保障其基本的生活,但残疾人本身的经济劳动能力并未实现。对于同样一个问题。在美国,政府的政策规定在一定工作人群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应占一定的比例。并且给予了生活上的残疾人补贴。这样看来,对残疾人就业机会的平等提供,不仅是对其劳动权力的尊重,同时也是对其维系自身生存人格的尊重,因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这22户具备劳动能务的残疾人家庭。因其依赖政府的补贴,在心理上大多感到自卑,觉得自己是政府和社会的负担,而劳动的残疾人家庭则表现出对生活的职极和自信。
(二)社会对残疾人的传统观念偏见。传统的规年认为“残疾人是无工作能力的”或者“残疾人是非正常人”及至无用的人。这些错误观念指导着社会行为,从而对残疾人的生存状态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使其心理产生阴影。社会对其能力的否定,加之本身承担得对于改变生活困境的力不从心使得一方面,在没有强烈的精神信仰的状态下,其进取精神极度弱化。另一方面,使得其寻求另外的精神支柱——后代子女或者**。在这24户残疾人家庭中每户都有子女在上学。在问及其认为应如何改变自身的困境和生活状况时,无一例外地认为子女长大成才后。显于其自身,则无发展可言,但问及其是否愿意工作时,则92%的人表示有力所能及的工作并且愿意做,只是社会环境不允许。这样看来,引导社会的正确的舆论观念则异常重要。
(三)残疾人家庭的可持续发展困境。我们发现,残疾人家庭除其自身的发展能力受到限制外,其后代子女的发展机会也正受到威胁。在24户家庭中,因其家庭贫困辍学的有6户,占25%。其它家庭后代子女的教育费用在家庭消费总支出中约占70%部分家庭难以负担。感觉压力大,并且只有一户家庭的孩子享有残疾人家庭孩子享有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免除50元的待遇。其它家庭的子女的教育费用则完全负担。这个问题,使我们从残疾人事身延伸到其后代的发展,这种情况下后代子女受教育机会减少,同时使自己发展的能力就减少,这样使得他们进入社会运用社会资源的平等性减少,这无非在贫困上造成了恶性循环,残疾人家庭不算子女人均月收入为142元,而长春市1999年的人均月收入为1240元。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残疾人群的经济地位及其自身的经济能力和整个社会的经济能力不相适应。政府给予必要的保障,但这种保障仅是对其基本的生存权力基本生活的保障,这种保障仅占长春市人均收入的11%;这种保障另一方面并未对其潜在的经济能力,如残疾人本身的劳动能力和后代子女的发展能力并未给予适当态并不协调甚至严重脱节。那么,我们到底应如何度残疾人群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其价值状态和良性方向到底应如何呢?在我们看来,解决这一问题要在思想观念和法规制度两个方面入手。
二、帮扶残疾弱势群体的思考路径
首先,人们应认清残疾人群体从而极积并且传播对于残疾人群的正确观念,残疾人群首先是具有独立人格尊严,有生存权和欲望,有劳动极制和欲望与其它社会成员相平等的人。其本社会中有适合其本身条件的位置和岗位,并且能够发挥其积极作用,顺庆其特点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如在调查中的梁某一家,梁某耳聋,其妻子腿脚不好,但二人会手艺,于是丈夫干了修理拉锁,妻子开食杂店,同时开设电话厅,这样一来,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经济也不感到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