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优化公路建设外部环境问题的调研思考
环境也是生产力。在当前的公路建设中,施工环境面临着不少困难和压力,一项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用于施工全过程的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质量,制约了施工进度,增加了工程成本,也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作为省个重点扶持县之一的县,就目前的交通条件看,境内一无铁路,二无航空,三无水路,与县外沟通的唯一交通设施只有公路。为改变交通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加快经济的发展,尽快甩掉经济欠发达县的帽子,省、市交通公路部门加大了对县的扶持力度。,该县境内有个公路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分别为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国道段补强罩面工程、省道段大修改建工程,县成为市公路建设的主战场。因此,公路建设施工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决定着上述项目的开展与实施。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就优化公路建设的外部环境问题,进行了认真地专题调研。
一、公路建设施工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路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投资大,政策性强,牵扯范围广,建设标准高,科技含量大,协调投入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工作的不断完善,公路建设的投资方式和建设模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民战争”式的公路建设组织模式,已不适应当今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的要求。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一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施工环境的协调。一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甚至到施工单位撤离现场,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协调各种复杂关系的步骤。通过对近年来施工环境的调查,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门利益驱动。公路建设中,无论是新建还是改建项目,都牵扯到政府许多部门的利益。国土部门需要办理征地手续,电力、广电、通信、城建、公用事业、水利等部门少不了各种管、线的拆迁,河务、湖管部门需要办理施工手续,公安需要办理暂住手续,税务需要纳税,就连水泥散装办(政府机构)也不时找上门来,等等。这些部门不少又都是政府垂直管理部门,都有本行业和本部门的“行规”,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本来可以轻松办理,往往需要走“程序”办理、按“标准”收费,甚至拿本部门的有关“依据”,向公路建设单位收取不合理费用,否则就不予配合,敷衍应付,拖延工期。
二是法律意识淡薄。公路建设沿线的少数群众,缺少大局观念,法律意识淡薄。在战争年代一些奸商曾借国难之机大发“战争财”,如今个别刁民则借公路建设之机千方百计想发“公路财”,扳着自己家的门框说话,“在我门前过,留下买路钱”。有的巧立名目,索要补偿;有的占山为王,垄断物料供应,哄抬物价,强买抢卖;有的不具备施工资质和能力,强行承包单项工程,不达目的就无理取闹,扰乱施工秩序,阻挠和干扰施工。
三是封建迷信思想严重。在一些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借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优惠待遇,部分群众打着少数民族的旗号,借机搞封建迷信活动,路不能这样修,桥不能那样建,水井不能动,房屋不能迁。在省道大修改建施工中,一座位于村头的2孔过路涵洞,该村**村民借迷信思想进行阻挠,动用警力十余次,拖延工期达三个月之久。镇村一口水井,多年来竖在路中,在今年省道大修改建施工中,村民既不让拆迁,又不让覆盖,由于条件限制,公路无法绕行,拖延工期两个多月。
四是个别村镇干部素质差。沿线有些村镇借公路建设之机,要求施工单位为之无偿加宽平交道口和修建通往村庄的道路,或者以种种借口向施工单位索要补偿,要求变更设计,增加设施。在不能满足其无理要求的情况下,便想法设法出难题,发动村民设“关卡”,甚至闹事,干扰和阻挠施工。
五是公路用地未确权。目前,除新建的高速公路以外,其它干线公路大都是历史上形成的道路,公路用地尚未确权,随着公路建设等级的不断提高,在大修改建过程中,势必又牵扯到拓宽问题,往往拓宽占地部分无土地使用手续,使少数人员钻了空子,施工单位和协调人员无能为力。
六是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偿标准不一。在征地拆迁中,由于行业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致。城市建设有城建的补偿标准,水利和黄河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水利河务的补偿标准,公路建设又有公路部门的补偿标准。而公路建设的补偿标准也不同,高速公路建设有专门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普通干线公路的大修改建工程,国家仅投资工程主体部分,其大修改建过程中的配套资金均有当地人民政府承担,每公里大修改建的配套资金需要20余万元,作为经济欠发达县份,财力十分吃紧,往往力不从心,落实配套资金难度较大。同为一个地方或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黄河部门和高速公路建设的补偿标准比较高,而普通干线公路的补偿标准相对偏低,增加了协调难度。
七是个别协调人员的综合素质差。公路建设中,个别工程协调人员工作力度不大,政策知识贫乏,专业技术外行,社会协调能力较差,协调方式方法不灵活,工作思路不开阔,缺乏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和开拓精神,形成有名无实。
二、产生影响施工环境的主要原因
公路建设不同于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特点是战线长,涉及面广,建设周期短,影响施工环境的因素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缺乏配套的管理机制。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比较短,协调单位都是设置的临时机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尽管地方政府都成立了公路建设指挥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看起来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实际上绝大部分的协调工作均有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公路部门承担。这样一来,给沿线一些村镇、单位和群众造成错觉和误解,认为修建公路就是当地公路局的事,与政府无关。从而不配合、不支持,导致工作被动,形式与效果不统一。
二是全局观念差。由于受部门和个人利益的驱使,在征地拆迁、工程施工等方面,有些单位和少数群众不能正确处理眼前及长远、局部与全局、个人与集体、单位与国家的关系,片面的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的利益。
三是法制教育不到位。沿线一些单位、村镇受利益驱使,缺乏对公路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小农思想严重。借公路建设之机,变着法子获取“救济”,企图“抢抓机遇”“脱贫致富”,“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能捞一把是一把,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反正张嘴三分利。
四是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对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公路建设中的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大,沿线少数群众支持和配合公路建设的自觉性不高。
五是配套资金落实困难。配套资金问题主要是指普通干线公路的大修改建项目,高速公路建设中,一般不存在配套资金问题。今年省道大修改建工程,县政府要从县财政上拿出300余万元配套资金,用于该路的征地拆迁补偿。这个连县、乡工作人员的工资都不能及时兑现和足额发放的欠发达县,几百万元虽不是一个天文数字,但是解决起来却非常困难。补偿工作不到位,群众工作就难做,致使个别单位和群众借机干扰和阻挠施工。
六是强制手段软弱。对寻衅滋事、严重干扰和破坏工程建设的不法分子,缺乏强有力的法律制裁手段。农村个别老奸巨猾的基层干部工作方法一绝,本人不出面,躲在背后充好人,指使本村老、弱、妇村民上路阻碍施工,影响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三、优化公路建设施工环境的措施
一项工程从争取、研究、论证、决策、设计到施工,国家耗费巨大,作为当地政府来讲,争取项目也十分不容易,必须认真加以珍惜,不仅是要为施工单位创造一个宽松的施工环境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为本地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投资环境,代表了一级党委、政府的形象。因此,施工环境的好坏,充分反映了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反映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谋发展的品德和精神。通过调查研究,我们体会到,优化公路建设环境,必须强化以下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证体系。公路建设中,要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作为业主和施工方,既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思想沟通,确保行动一致;又要增强工作主动性,选派专人负责与地方的协调工作,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早预测,早防范,早汇报,早解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作为县、乡人民政府,是公路的直接受益方,为工程建设搞好协调服务是自己份内的事,是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必须全力做好服务与保障,千方百计的为工程建设当好后勤,扫除各种施工障碍;要从国土、公安、工商、物价、城建、公用事业、河务、电力、水利、通信、广电、林业、环保、交通、公路等有关部门和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中,抽调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大、能干事、会干事、能解决涉路问题的领导,组成强有力的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按照各自职能,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困难谁克服,现场办公,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解决各种问题。要强化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自己的事自己办,今天的问题今天解决,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要健全奖惩制度,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必须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建议在开工前业主与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合同,明确责任,对因协调不力、服务滞后,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可在今后的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暂缓或不予考虑。高速公路段建设中,县政府成立了路建设指挥部,“一把手”出任总指挥,抽调一名县人大副主任靠在济菏路建设一线,带领有关部门,专职抓济菏路建设的服务与协调,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开工前打点、放线、埋桩、地面附着物清点、核实到办理征地拆迁手续、资金补偿、工程施工等环节,进展都十分顺利,在路个地市中位居第一。
(二)认真落实补偿政策。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征地拆迁的补偿资金及时发放、足额到位。要加强对补偿资金的审计与督查,严禁各级截留与挪用,要增加预测性,做到未雨绸缪,超前工作,排查问题,化解矛盾,让群众吃上“定心丸”。应该说,绝大多数群众好的,是有觉悟的,只要我们工作到位,政策兑现,资金落实,人民群众会给予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的。
(三)加大公路建设宣传力度。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的宣传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同时结合散发和张贴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讲足政策,讲清道理,让公路沿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真正让群众对公路建设认识到好处,尝到甜头,得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