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人大工作方面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对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有关人员述职评议,各地在这项工作中,对述职的对象、内容、形式、做法等方面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和多年来的实践,我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政府、“两院”工作和开展述职评议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998年11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通过。该办法对述职对象、内容、形式、做法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1)述职对象和形式。《办法》规定述职评议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对象是本级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两院”的正职和副职领导。对其他被任命干部的述职,由所任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述职方式可以在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委托所在机关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派员参加。一般我们都在常委会上进行。(2)述职的重点内容和做法。述职报告主要突出述职干部本人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思想、工作情况和本人在领导班子中所发挥的领导作用,叙述任职以来在政治思想方面,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勤政廉政情况;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情况;在领导能力方面,即落实岗位责任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方面,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发扬民主,联系群众的情况;在接受人大监督方面,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述职报告一般由述职干部起草,先在本部门听取意见,形成述职报告。述职评议具体操作大体上分为八个步骤:(一)召开主任会议,决定述职人员;(二)召开述职干部交办会,进行思想发动,提出具体要求;(三)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若干调查组,深入被述职干部所在部门广泛听取意见;(四)召开主任会议,听取调查组情况汇报,研究确定评议意见;(五)举行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述职报告,提出评议意见。述职评议后,被评议后的干部,都要根据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落实评议意见。述职评议的整改情况,在向市委、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外,还应逐条答复有关代表。述职评议作为本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对于不断督促行政、司法机关和被任命干部增强公仆观念、国家观念和法制观念,促进行政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断改进工作,保障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二、组织代表进行述职,各地对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进行了试点。在试点工作中有些什么好的经验做法,存在什么问题有何建议为了切实搞好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这项工作,我们于去年3月下旬至4月初赴张家港市、苏州平江区人大进行了学习取经,5月上旬我们出台了《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试点工作的意见》,6月下旬,我们先后在沙溪、城厢两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试点工作,并组织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秘书到现场进行观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是:1、充分做好代表述职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1)述职代表人选确定和述职报告的形成。在述职代表的人选上,我们主要选择有一定代表工作经验的连选连任的老代表;同时具有一定文化基础,语言表达能力好,在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代表。人选确定后,我们就到述职代表所在镇,会同言该镇人大与述职代表碰头,面对面地指导述职代表如何起草好述职报告,要求报告内容实事求是,并在述职会议前7天送镇人大主席团,由镇人大按照我们述职试点工作意见上规定的代表述职内容做好初稿修改工作。形成送审稿后送我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再作第2次修改。(2)确定述职范围和选民代表广泛听取选民意见。各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在会议前半个月,分别通知述职代表及其单位选区,并确定述职范围和选民代表。明确代表述职范围,一般在选区内以会议形式进行,以所在村、街道为主。在选民代表人选上,注重选择对述职代表的工作、生活比较熟悉,有一定群众基础,为人公道,具备一定文化知识和表达能力的人作为选民代表。人数一般在40-50人左右,并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如选区范围内的村、街道的领导。其次,在会前要组织部分选民对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广泛听取选民对述职代表的意见,为选民代表发言作准备。(3)明确述职组织领导和述职会议的基本程序。首先,代表述职试点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负责指导,镇大主席团组织实施,所在单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要分工协作,加强协调;其次,明确述职评议会议基本程序:即一由镇人大主席主持会议;二代表述职;三选民代表评议发言;四述职代表表态发方;五党委领导讲话;六市人大领导讲话。(4)搞好试点镇的模拟述职演练。为了确保试点镇代表述职工作质量,我们在正式开始前二天分别组织两个镇进行述职模拟演练。通过模拟演练,一方面听取各选民代表意见,对述职报告作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找出不足之处,进一步规范了述职工作的操作程序。2、切实开好两个镇的代表述职观摩现场会。市人大常委会对整个代表述职试点工作十分重视,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朱亦芳主任和有关副主任均出席了两个观摩会,在观摩会结束之前,朱亦芳主任发表重要讲话。我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除了事先做好有关业务指导外,还配合试点镇人大对观摩会召开做好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确保了两个试点镇代表述职观摩会的顺利召开。以上是我们代表述职试点镇的一些具本做法。今年我们在去年试点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开,到目前为止已有不少镇进行代表述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座谈中大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引起重视。(一)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述职人选问题。从我们几个镇的述职工作实践来看,由于镇级代表文化层次低,工作范围以及知情面都比较有限,选来选去各地都把村、街道办的主任作为述职对象。而选择村、街道办主任去述职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这些述职主任谈自己本职工作多一些,谈如何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几乎谈不出什么来。二是这些人在平时管理工作中,难免与群众有摩擦,每次组织评议镇人大总是将有关工作做得慎而慎之,惟恐将述职评议会开成批斗会。(二)代表述职工作的经费问题。代表述职评议会与一般代表小组活动相比,前者独立性强,工作量大,要求高,参与人员多,相应费用支出大一点。同时也存在着代表和选民代表的误工补助问题,为此要求落实代表述职评议会的经费问题。三、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围绕进一步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质量,各地有什么好的做法,存在哪些问题,有何改进意见近几年来,我们在不断总结以往代表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集思广益,不断创新,使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我们主要做法是:(一)在活动内容上与时俱进,紧贴实际。主要做到“三个围绕”,一是围绕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二是围绕我市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年初,我们对各市、镇两级代表小组活动计划按照“三围绕”在活动内容上作适当修改调整后使其更加符合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当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二)在组织形式上求突破、创新意。首先,我们针对代表小组活动人数少,形成不了规模与声势这一缺陷。我们在1997年开始,在市镇两级代表小组中实施“两联”活动,即市、镇两级代表小组联合活动称为上下联动;将临近镇市代表小组联合活动称作横向联组活动。这样做,一方面为联络代表活动营造了一定的声势和规模,另一方面拓宽了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有利于代表参与决策,管理国家事务作用的发挥。其次,组织行业代表的专题视察活动。这主要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业务部门开展视察检查时,克服“外行人讲外行话”缺点,选择行业条线代表组成视察组,对相应行业进行工作检查和法律监督。这样做,使代表在视察中更能准确地发现一些问题,在座谈中不讲外行话,从而使提出的建议更有针对性和建设性。(三)加强指导工作。近年来,我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围绕进一步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质量,切实抓好对代表小组活动的联络指导工作。一是制订活动计划。年初我们工委与办公室联合发文要求各市代表小组及时认真制定好小组年度活动计划,其后,召开各镇人大主席座谈会了解小组活动计划制定情况以及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计划。在各组计划上报后,我们及时进行修改、调整、平衡,以表格形式刊登在市人大工作通讯上,下发到各组,供各组相互借鉴,参照执行。二是切实抓好平时面上指导工作。首先深入到各组了解小组按计划活动和活动台帐建设等情况;其次,检查“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执行情况。三是抓好年终小组活动总结评比工作。我们每年底都要召开一个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同时做好评比优秀代表和先进市代表小组的评比工作。这对提高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质量,起到了很好激励作用。如何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是我们工作的一大课题,最近我们工委召开了部分镇人大主席座谈会,就这一问题作过专门讨论。(1)代表活动内容除了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外,还要结合不同阶段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好活动。(2)对政府部门工作进行视察检查时,事先不能通气打招呼,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实实在在的监督实效。(3)镇代表小组组长自行组织活动能力比较差,单组活动有难度。代表开展联系选民还不够,参与议事决策能力差一点,这就需要我们加强指导和培训工作。四、代表建议的办理,在督办代表建议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经验及建议近几年来,我们除了做好每次人代会代表建议内容的整理、摘编等基础性工作外,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落在了代表建议的督办上,从而使代表的满意率、落实率、见面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特别是见面率近几年来均为百分之百。我们主要做法是:(一)开好一个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