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工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上半年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关县工商局在县委、政府、市工商局正确领导下,结合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路子,以创新监管方式为着力点,以推进12315联络员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村、社,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我局按照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关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严格食品市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1—5月共查处食品违法违规经营案件5件(1件还在调查取证当中)、案值2.5万元、罚款金额0.5万元;当场处罚案件34件、罚款金额0.17万元;规范无照经营22户限期到翠华分局办理营业执照。现将我局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我局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日常重点工作议程,常抓常议,并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平交易股,由、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建设。通过专项整治,使农村食品市场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结合我县流通领域食品市场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制定下发了《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实施办法》、《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工商局食品行业自律制度》、《县工商局商品市场准入监管制度》、《县工商局商品质量抽样检测制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县工商局“专项”市场整治工作办法》,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中,年初与各相关股室、分局签订目标责任书,相关股室分局又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给各片区组,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分工抓,分局、各片区重点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12315”宣传日,在市场、超市、饮食门店粘贴标语,悬挂横幅,食品安全知识咨询等宣传形式,开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使工商维权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二是加强12315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村、社活动,大力宣传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广告常识,到目前为止,我局已在2个社区、16所学校建立了“12315”投诉点,选聘了18个联络员;在翠华镇、玉碗镇、吉利镇、天星镇设立了“一会两站”;三是以平时的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众人参与的打假维权网,人人有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教育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截至目前,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发放有关食品安全的材料,使食品经营户具备了相应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尽量堵塞了假冒伪劣食品在流通领域内的存在空间。
五、落实制度建设,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局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五个到位”、“六查六看”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将食品监管工作的重心下移,实行食品安全片区负责制。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五结合”模式,即“工商所与经营户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与市场巡查相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与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建立市场检查倒查制,具体倒查由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组成检查组;教育警示与加大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倒查制度、相结合,有效地发挥工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结合大关实际,做到了一级抓一级。我局制定了市场巡查评价考核办法,突出重点县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局有辖区食品经营者信息卡片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有市场巡查记录、监管责任书、责任区和责任人,有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的责任书,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行业自律规范。同时,严格按《关于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的意见》,强化分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
六、加强监管构建,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市场。
(一)、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坚决依法登记注册,按照先证后照的要求对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注册,在食品市场检查中我局对22户无照经营户进行了当场处罚,罚款金额0.095万元;责令限期到翠华分局办理营业执照。
(二)、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一是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已基本建立和落实了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制度,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经营者把质量管理贯穿到内部经营的各个环节,提高自律意识和能力;三是各超市、批发部建立了自查制度,超市、批发部自行对经营的食品进行第一道检查,对要过期或过期的食品进行下柜,执法人员作再检查,为食品安全作双保险,确保广大人民的食品消费安全。目前我县的5家超市、3家批发部都已经建立了行业自律制度并在经营场所悬挂自律制度;工商局与各乡镇专营食品经营户签订了《商品质量承诺书》、翠华分局与经营食品的经营户签订《商品质量承诺书》、建立了食品经营户信息卡片600份、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档案和经济户口。
(三)、是通过扩大“12315”网络,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和群众的监督作用,着力构建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积极推行食品监管,防止已退市的食品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1—6月以来我局12315接到食品投诉3件(1件盐、1件是红糖、1件是早点卫生),通过12315执法人员的调查,向有关厂家的咨询了解、厂家提交的质量报告后,盐、糖均属正规产品。
(四)、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以“节日”市场整治为契机,对我县各乡镇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两节”、“五一”黄金周期间我局针对节日消费品进行了专项整治,一是粮食市场的专项整治:对全县各个乡(镇)进行整治。首先对常年收购、销售粮食在10吨以上的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其次是清理检查持证经营情况;再次是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提出警告,限期办证。我县有粮油零售企业1家、专营粮食经营户10吨以上的有18户、兼营粮食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有171户(其中超范围经营72户),粮食零售企业经营的粮食必须持有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或县以上粮食交易市场进货的合法凭证,并责令72户超范围经营户限期到工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增加经营项目;二是“节日”市场整治:在“节日”市场专项检查中,我局执法人员严格要求工作,严以利已,切实维护工商执法形象,一致得到了个体工商户的好评,并积极地配合好检查工作,使得检查工作顺利地开展,我局共检查了个体工商户196户,当场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40公斤(其中有过期饼干、饮料、奶制品、儿童小食品、无标识罐头等)、饮料96瓶,没收过期啤酒93瓶;三是案件查处:在“节日”市场整治中我局共查处案件5件(1件还在调查取证当中)、案值2.5万元、罚款金额0.5万元;当场处罚案件34件、罚款金额0.17万元;规范无照经营22户限期到翠华分局办理营业执照。三是在“五一“期间,开展重点食品质量监测,在市局公平交易科的帮助指导下,对粮、油、肉、蛋、禽、奶等常规食品质量的执法检查同时,把检查重点和范围扩展到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蔬菜、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儿童食品、调味品、生鲜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在农贸市场、吉利镇抽样18种食品(白酒、鸡肉、凉肉、豆腐、蔬菜、味精、鱼干、矿泉水等)进行检测,在抽检商品中没有不合格商品。
(五)、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中考期间食品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的中、高考期间校园及周边经营秩序的管理,确保高、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规范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的市场经营秩序,我局对县城所有中、小学校、职中、周边开展了为期一月的集中整治行动。这次整治采取以公平交易股为主,分局在辖区内进行巡回检查,防止反弹现象的出现,公平交易股与翠华分局共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证了整治工作的力度和成效。在为期一月的集中整治中,我局从打击无照经营,严查“三无”、过期变质商品入手,逐校逐店的进行整治,严防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食品流入市场,给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重点对学校周边的各种食品经营门市进行检查其检查情况:糕点加工11家、饮品店3家、牛奶专卖门市1家、食品经营门市95户,对经营陈化、过期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的做到从重、从严处罚,并追踪源头,一查到底。
此次整治,检查经营户110户,下达《限期责令办证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