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工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县工商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建设和谐工商,展示良好形象”年主题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发扬“创先达优”的团队精神,倾尽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恪尽职守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努力建设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工商队伍,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重大进展。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做足“红盾帮扶”这篇大文章
一是继续开展政策帮扶。县局在认真贯彻落实近年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4个文件基础上,在今年又结合本县新农村建设实际,制定实施了《县工商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文件形式对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惠农和市场助农等工作机制进行了制度化和具体化,并下发到各科、室、所、直属局贯彻执行,使工商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此文县委以高办通报形式转发县直各部门学习借鉴。
二是继续开展信用帮扶。加强了企业信用建设,积极帮扶信誉好的企业参加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发展了山东大奥酒业有限公司、山东泉林软包装有限公司等6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积极推荐奥克特公司等3家企业参加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同时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履行年检职能,共有2家国家级、12家省级、2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通过了年检,进一步提高了这些企业的知名度和诚信度;积极开展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上半年共办理6起,帮助企业融资1000余万元;充分发挥县个私协会的作用,开展“文明诚信民营企业”、“文明诚信经营户”创建活动,上半年1家企业被评为省级“文明诚信民营企业”,2户个体工商户被评为省级“文明诚信经营户”,17家企业被评为市级“文明诚信民营企业”。
三是继续开展商标帮扶。通过行政建议、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商标品牌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经营者的商标品牌意识,积极引导其申请注册商标;坚持“择优扶强、重点扶持”的原则,把“泉林”商标继续作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培育对象,把“吉地尔”商标、蓝山集团食用油“蓝山”及其图形商标、金星集团人造板“金望”商标作为今年山东省著名商标的培育对象。商标管理人员通过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现场进行指导和接受企业咨询等方式,帮助其理思路、定措施,解决名牌商标争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指导其完善驰名、著名商标申报材料,同时还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力争今年申报成功。
四是立足工商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局制定的《县工商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一方面强化农资市场的监管,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认真落实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巡查制和监管责任制,督促农资经营者落实了“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留样”制度,在春耕、夏播期间,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为重点,每半月对农资市场开展一次全面巡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农资违法经营行为,今年上半年共检查农资经营150余户,查处违法经营农资案件24件,有效地净化了农资市场,为农民放心购买农资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继续做好华家务示范村建设帮扶工作,制定优惠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该村发展种植养殖等个体私营经济;提供资金支持,不收任何费用,帮助其发展农贸市场,进一步搞活了农产品流通。现正与该村献计献策,力求在订单农业、农产品商标注册、培养种养殖大户等帮扶工作方面有新的成效。另外,县局还积极做好梁村镇订单棉花生产服务工作,帮助当地农民新签订种植合同700余份,合同种植面积扩大到8000余亩。
(二)做好服务招商引资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增强活力
县局把服务招商引资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加强了组织领导,层层落实了责任。在局注册大厅设立招商引资服务专窗,对招商项目实行专人接待,全程服务,先后为26户外资企业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同时对招商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给予了指导和帮助,规范了经营行为,为党委、政府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另外还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狠抓内部招商工作,现已成功引进企业2户,引进资金289.98万元。
(三)认真做好无照清理,为地方财政增加税源
今年上半年,县局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督促市场主体及时办理营业执照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共清理无证、过期证687户,帮助和指导这些经营主体及时办理和更换了营业执照,不仅使辖区内经营主体达到规范、守法经营,更为当地财政增加了税源。
(四)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工作。1.加大“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节假日,通过举办文艺演出、设置咨询台和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州报》、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指导,努力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2.继续加强维权服务站点建设,建立了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开通了39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今年3月份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157件,处结率95%。其中在办理“摇篮”牌不合格奶粉申诉案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5万元。3.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典型的是成功调解三十里铺镇残疾消费者金某向劣质奶粉经销商索赔一案,工作人员帮助其找证据、查线索,最后经过与经销商的调解,成功为其索赔经济损失2960元。上半年共接受咨询500人次,受理消费投诉54件,成功调解50件,调解率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万元。
二是更加关注民生,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县个私协会的作用,做好“助推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年”工作,与当地劳动部门联合举办了3期培训班,为会员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服务;组织5家会员企业参加了人才招聘周,解决了企业人员不足的问题;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为30户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办理了营业执照,减免规费2.1万元。
三是立足本职,全力解决经营者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上半年,县局积极开展了“走千家企业、访万个商户”活动,就企业投资导向、内部管理机制、企业信用提升、商标广告战略等方面,向企业提出建议,共走访企业36家,走访商户280名,为262家企业提出建议300余条,征集意见16条,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困难80件,受到了企业和商户的好评。
(四)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县局积极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踊跃捐款近0.87万元;克服重重困难,做好思想工作,认真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企业和商户绿化费征收任务,共征收绿化费11.3万元。同时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拥军优属、平安建设工作等等。总之,凡是党委、政府交办的事,我们都坚持及时、高效,确保出色完成,从而树立了工商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
(一)认真履行登记注册职能
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认真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严格登记条件和标准,从优从快办理各类企业登记242家,办理个体工商登记574户;二是严把市场主体年检关。严格按照新《公司法》对企业年检的要求开展年检工作,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企业,重点进行经营资格的前置审查,凡是许可证过期的责令企业限期补办,对不能提交又要年检的,从方便企业经营的角度限期变更经营范围,并及时通知工商所进行实地检查。另外,还上门指导时风、泉林集团完成了网上年检,对守信企业实行“快速通关”,切实减轻了企业的年检成本。截至6月30日,已年检各类企业677户,年检率70%;年检个体工商户3994户,年检率80%。
(二)加大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积极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今年上半年,县局按照省、市局的要求,重点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层层召开了动员会议,严格落实了监管责任,在小型食品经营户中推行了“一户多档”制度,对食品销售人员实行了“实名登记”制度,积极探索试行了农村大集“熟食证明登记”制度和裸装食品“标牌公示”制度,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绿色村镇(社区)活动,大大规范了农村食品经营行为。同时适时开展了节日食品、夏令食品、儿童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查获劣质食品400公斤,酒1000瓶,饮料10瓶,包装箱15000个,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三)严厉查处商业贿赂、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和其它违法违章案件
今年以来,县局继续把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商标侵权和虚假广告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总结去年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分析未涉及到的领域,研究如何拓展治理领域问题,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今年3月份,县局成功查处了某置业服务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涉案案值10万元,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以及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等违法行为。今年1月9日,县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在天齐庙商城查处一传销团伙,现场抓获传销人员55名,16人被行政拘留,2人被刑事拘留,其他人员被教育遣返;查处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分公司为该传销提供培训场所一案,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1162元、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注重了对商标、广告违法案件的查处,共查处商标案件10件、医疗违法广告案件11件。今年上半年,全局共办理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41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7件、一般程序案件186件、以所名义处罚的案件48件,罚款总额98.65万元。
(四)明确工作重点,加大重要市场的监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