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上半年法治建设总结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以争创省“法治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推动价格法治建设工作,为全市现代化建设创造公平正义、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依法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围绕市政府确定的价格调控目标,认真履行价格调控监管职能,市场价格总体呈现逐步下行态势,1—5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累计上涨1.4%,预计全年涨幅将低于4%,价格调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积极推进价格预警重点监测点与监测反馈机制建设,强化对影响价格总水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分析、预测价格走势。积极推进农产品平价商店的建设。今年以来又建立了9家农产品平价商店,每天推出15个蔬菜品种,以低于市场平均价20%以上销售外,每天还推出5个以上低于1元的低价蔬菜销售。
(二)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通过“中国太仓”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条,通过本局网站公开各类价格信息21条,确保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了价格行政权力的清理、重新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基础性工作。三是加强物价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加快流转速度,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审批速度。
(三)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因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时对综治、平安、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严格实行制定价格集体审议制度,凡是制定和调整价格、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价格行政处罚,均组织召开由审价委员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参加的集体审议、集体审理会议,共同论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最终按照集体审议、集体审理的意见作出价格决策,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为强化对政府实事工程的组织领导,确保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项目有序推进,经局班子研究,成立平价商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商议,确保按计划完成实事工程。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落实政策,推动发展。及时贯彻了上级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政策,分别于2月25日、4月24日5月9日和6月6日分别调整了我市成品油销售价格。5月2日转发《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
(二)履行职能,服务民生。为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在校用餐的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集体供餐的公益性,发布了《市中小学校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为合理安排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的补偿额度,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护理、诊疗、手术和传统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降低部分检验检查价格,我局于3月12日发布《市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市县级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表》,并于4月1日正式实施。
(三)拓展阵地,打响品牌。努力打造价格服务品牌,指导创建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和市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示范街等活动,主动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出谋划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效。为进一步扩大价格工作的影响,在《太仓日报》开设了“价格视点”专栏,每两星期定期刊载有关的价格政策和信息,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价格部门的认知度。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继续巩固价格认证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动摇,在确保涉案财产、司法、行政执法领域价格鉴证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房地产涉税平台的建设,为房产税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三、依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依法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对城区及各镇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的价格进行了巡查。重点整治交通运输、公园景点、停车收费、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的价格秩序,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大部分经营单位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及价格执行情况良好,粮、油、肉、禽等主要农副产品的价格相对稳定。
(二)重点开展价格专项检查。1、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在调查摸底并与教育局进行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14所学校进行了抽查。主要存在公办高中超“三限”招收择校生并收费问题,目前在处理中。2、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我们到旅游局调查了解了旅游行业的相关情况,制定了检查方案,抽查了7个单位,三个旅游公司、二个饭店、二个景点。从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是好的,也没有发现象“零负团费”的价格欺诈行为。3、开展了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方案。重点检查了镇级的农资、水利、土地、建设管理、广电、医疗卫生服务农机共19个单位。总体情况是好的,收费及价格逐步规范,没有发现价格违法问题。对于各建管所对农民建房收保证金。已向政府领导汇报建议取消收费并退款。4、开展中高考期间的市场价格巡查。对考场周边宾馆、餐饮、文具用品、停车场等经营场所的价格和收费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还与客运中心联系重点对出租车事先予以了提醒、告诫,要严格打表计费。
(三)积极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主题活动。开展对涉及民生的收费进行清理,取消残疾车号牌费、求职登记费等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婚姻登记数码照相费等部分收费标准。目前已经完成了发文及对相关单位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下一步将进行抽查,查看活动的落实情况。
(四)强化价格诚信和价格举报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建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发动、申报,组织了申报单位的培训、指导申请省级价格诚信企业3家。今年上半年,依托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上投诉、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共办理各类价格咨询、举报87件,受理价格举报案件25件,退还消费者价款1873元,较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一)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学法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角度的法律法规和价格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六五”普法内涵。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全面推行公务员网上学法和考试,采取集中辅导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有关法律知识辅导授课和依法行政培训,集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深入开展价格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价格公示栏、物价网站、价格信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不断创新形式,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价格的认知度。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宣传月、等活动时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宣传价格政策、接受价格咨询,发放有关资料5000余份,打出宣传横幅13幅,营造了良好的价格舆论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积极推进价格预警重点监测点与监测反馈机制建设,强化对影响价格总水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分析、预测价格走向,维护市场价格的稳定。
二是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打响服务品牌。
三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流程,确保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实行阳光物价,透明执法。
市物价局
二00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