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4年上半年,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队伍素质,夯实基础建设,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取得了一定成绩。其中,我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示范服务窗口”、宣风司法所被评为“全省五好司法所”。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创思路,订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新举措。一是制定、印发了《2014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确保了全年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扎实开展“送法进招聘会”、“法律六进”、“学雷锋送法律”等法制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800余人次。三是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了更多的法治文化广场,丰富群众学法场所。四是狠抓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法律进学校”、“法制漫画巡回展”、“法律进课堂”、“道德讲堂”等活动,提高未成年人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引导从小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五是积极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提高了基层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六是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构筑了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法治创建大格局。七是以320国道为轴,串联起各乡镇,将各乡镇的特色文化与法治创建、法制宣传紧密结合起来,打造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带。
(二)重协调、强业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新作为。
1、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我县目前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75名,累计接收矫正对象353名、解除178名,开展调查评估工作71次。为落实省市社区矫正工作总体要求,一是着力完善提升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按照文件要求,在局办公楼一楼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布置了交付宣告室、个别谈话室、心里咨询矫正室和信息指挥中心室,并设置了相关制度牌子;二是着力完善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建设.督促司法所全面落实日常工作信息和指纹签到工作,认真落实移动定位监管工作规定,并已开通定位165名;三是着力完善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督导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帮教小组、月度走访等制度,十天组织了一次巡查,掌握了乡镇工作动态,并在第一季度联合公检法组织了一次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
2、安置帮教工作更加细致。一是充分利用远程会见系统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提供法律服务。做好了刑释解教人员出狱前与社会及家人的无缝对接,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建立了层层目标责任考核制,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帮教组织网络。在帮扶工作上做到细心去了解、真心去关怀、尽心去落实、全心去对待、齐心去帮扶,目前全县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2人,目前累计发放生活补助及接送经费58460元,重新犯罪率为零。
3、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进。一是依托杨斌圣群众工作室的品牌效应,并对阳昌绍、郭锦奇、罗建平等调解能手进行宣传,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了基层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的水平和能力;二是紧密结合全县各乡镇设立的“民心民声互动平台”收集群众诉求,对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录入互动平台进行受理,并注明诉求事项、承办人、承办时限等内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群众化解了一批急、大、难的案件。目前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15件,成功813件,成功率99%,履行813件,履行率99%。
(三)抓服务、提水平,法律服务工作有新亮点。
1、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一是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维权通道,将法律援助触角延伸至基层,并充分利用县工商联、县妇联、县消协、县残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联动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及时与劳动保障、仲裁等部门协同配合,发挥了服务大局的作用,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二是不断提升全县法援工作者水平、优化法援窗口服务环境、严把法援办案质量关、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实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全县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困难和弱势群体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中心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提升了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在走访活动中通过发放《芦溪县法律援助指南》等材料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截止目前,全县法律援助中心解答法律咨询520人次,共受理法援案件100余件,已办结66件,为受援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610余万元。
2、做优律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律师服务质量,优化律师服务态度,建立健全了律师管理制度,截止目前全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5家,代理民、商事案件25件,担任刑事辩护及代理案件10件,代理非诉讼案件14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120份,义务解答法律咨询650余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3、做精公证、司法鉴定工作。我局从提高公证员的形象入手,着重在服务民生和重大项目建设上,拓展公证、司法鉴定服务面。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08件,解答涉及公证、司法鉴定法律咨询790次。其中民事公证605件,经济公证3件。司法鉴定案件46件,无一错证、假证。
(四)勤学习、出实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有新成效。
1、基层建设更加规范化。一是全县11个乡镇司法所按照高标准、高要求、高水平的“三高”要求,全力打造“五好司法所”,其中宣风司法所被评为全省“五好司法所”。二是经过积极争取,充实了司法行政队伍,司法所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使基层战斗力显著提升。
2、队伍建设更加优质化。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多种渠道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逐一进行整改;组织学习各类文件、观看龚全珍事迹报告视频,《我的乡亲》、《焦裕禄》,使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对照、弘扬焦裕禄、龚全珍、杨斌圣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局机关服务窗口做到“三改三提升”,做到了两手抓、两促进,更好地促进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二是开展了“入户结亲”、“三心三帮”、“进千村、入万户、访民情、树形象”、服务挂牌企业、“五好村党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挂点帮扶等活动,干部深入基层,和群众零距离接触,进一步加强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并有效地宣传了司法行政职能,提升了公众安全感和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三是组织“下访听诉”、调研等活动,对我县基层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困难有了更深认识,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多份专项调研报告,并组织局机关年轻干部积极参与“金点子”活动,为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建言献策。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上半年我局的信息被中国法律援助网、江西司法厅网、江西普法网、江西法律援助网、萍乡法治网等多次登载。
回顾上半年的各项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法制宣传教育仍需不断加强;二是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专项工作经费不足,还需不断改善。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以深化“法治芦溪”为重点,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以构建“和谐芦溪”为目标,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三)以建设“平安芦溪”为己任,致力做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工作;
(四)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动力,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五)以充实基层队伍为基础,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六)以增强履职能力为根本,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七)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八)做好其它业务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