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行政务公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几点思考
对推行政务公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几点思考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最近,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两次提到了“政务公开”。其一: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其二: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比如,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和着眼点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党政干部必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在和谐社会的各种关系中,党政机关及党政干部与群众的和谐关系,是各种和谐关系中首要的、最重要的关系,它的建立将会有利地推进整个社会和谐关系的建设。政务公开,是各级党政机关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的基础,也是构建与群众和谐关系的前提条件。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便于化解干群矛盾和误解,进一步促进干群关系和谐,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那么,政务公开正是以强化政府主体的诚信意识为切入点,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为实现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我国政府所推行的政务公开,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授权及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把自己所掌握的信息以及履行职责的情况向社会公开。下面就政务公开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谈几点看法。
一、政务公开是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加快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效方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社会。和谐社会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让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使各种积极因素得到充分调动;就是要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总之,和谐社会就是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快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进程。
政务公开是扩大基层民主,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落实,保证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有效渠道。首先,政务公开有利于扩大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各级政府紧紧围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注意将本地区本部门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和措施向社会公开,如实行政府决策公示制、预告制、听证会、电子政务网等途径,不断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让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决策的过程,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其次,政务公开有利于推动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现实。各级政府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群众的需求和本级政府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开,有利于保障群众公正地享有合法权益。第三,政务公开从制度上保证群众民主权利的实现。各级政府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广泛评价,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真实、有效。实践证明,政务公开是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加快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效方式。
二、政务公开是适应经济形势发展,改善投资软环境,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物质财富的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物质财富匮乏所造成的贫困,是造成社会发展不和谐的根本原因。和谐社会必然是物质财富相对宽裕的社会,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因此,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推行政务公开的根本目标之一就是服务经济建设,改善投资软环境。从几年的实践看,政务公开在加快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如:通过大力推进公共行政社会化服务,加强对机关服务窗口和办事大厅建设,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措施,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服务。因此,政务公开是改善投资软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
三、政务公开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实现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社会的无序化与无序状态。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法治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是法律规则。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依照法律规则来治理社会,人们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因此,可以说法治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手段和途径。
实现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政务公开是政府更新社会管理观念,更加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通过紧紧围绕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突出对各级行政机关权力运行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增强了行政管理活动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行政不作为行为。实践证明,推行政务公开,各级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四、政务公开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推行政府诚信服务,实现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
社会和谐的基石是诚信。诚信缺失,社会交往就会失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就处于交易风险加剧、增长代价加大的状态之中。要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就必须努力消除一切不利于和谐、有损于诚信的因素,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而建立这个信用体系的关键在于发挥政府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政府信用建设推动社会诚信的建设。
政务公开作为政府信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通过向社会公开职责权限、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规范办事窗口行为,增强行政人员的服务意识,促进了办事效率和质量的提高,推进了诚信机关的建设。
五、政务公开是拓宽反腐倡廉源头治理领域,勤政廉政一起抓,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效办法。
腐败问题既是当前和今后可能引起社会冲突、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最大问题,也是导致社会最不和谐声音、最不和谐行为、最不和谐矛盾的根源之一。少数干部的贪污腐化、以权谋私、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已经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不满,弱化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损害了和谐社会的环境,把惩治和预防腐败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加以解决是十分必要的。
那么怎样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中央提出了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我们党对反腐败工作规律的最新认识,惩防并举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是根治腐败的良策。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务公开正是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与干部廉洁自律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种有效办法。首先,通过外部监督,加强对一般机关干部的管理。各级各部门把政务公开与干部日常管理结合起来,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投诉电话、监督信箱、开辟**“绿色通道”、完善投诉处理办法等方式,让群众对全局干部行使职权和日常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对未履行公开承诺的,一经投诉查实,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有效地约束了干部的行政行为,促进了干部廉洁自律,推进源头防腐工作。其次,通过内部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制约。如:通过向机关干部公开领导干部个人的收入、子女、配偶出国经商等重大事项,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通过公开领导干部的差旅费,监督领导干部是否违规用公款旅游;通过公开车辆用油及维修费情况,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公车私用;从而避免领导干部暗箱操作,滥用权力,及时纠正和制止了腐败问题的蔓延,减少了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实现了关口前移。实践证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拓宽反腐倡廉源头治理领域,实现和谐社会的一种有效办法。
综上所述,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正如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所说的,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我们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扎扎实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