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随着发展的逐步深入,各种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乡村干部素质不高,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热衷于搞形式主义、欺上瞒下;少数乡村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失职渎职,不作为或乱作为,变相加重农民负担,侵害群众利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少数村村务、财务管理较混乱,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监督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农村稳定的主要因素。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笔者认为重点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创新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教育在反腐倡廉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要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创新教育机制,不断增强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影响力。一要丰富教育内容,突出针对性。重点抓好党的宗旨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优良作风教育等五项教育。当前,特别要把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章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党性观念和务实谋发展的能力。二要创新教育方式,注重实效性。既要善于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要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要坚持警示教育与提醒诫勉并重,推行廉政提醒诫勉制度。要注意分类分层次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三要健全教育培训机制,体现长效性。每年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对基层干部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实行市级培训乡镇领导干部、县级培训乡镇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培训党员和其他干部,做到有规划、有组织、分层次地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
二、积极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制化水平
当前,农村经济政治结构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农村法规制度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要按照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
要在建立健全农村民主政治制度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廉洁从政制度,积极改进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一要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廉洁从政制度。要结合农村实际,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向基层延伸,对乡镇、村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行为进行规范,研究制定乡镇、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要适当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待遇,通过减少乡镇建制,减少村干部数量,逐步实现乡村干部的岗位职业化、报酬工薪化、养老保险制度化,增强廉洁自律工作的效果。二要积极改进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既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具有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双带型”党员,更要注意培养选拔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干部。特别是要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把那些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而又能共事、不出事的人,选进基层党组织班子中来,尤其要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这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三、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对党员、干部实施有效监督,是防止执政党腐化变质的重要保证。在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基础上,完善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农村党员、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
一要加强党内监督。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乡镇、村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要健全完善乡镇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引咎辞职等制度,并向村级干部延伸,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二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一方面要强化乡镇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着力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尽量提倡党支部书记通过民主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交叉任职,以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三要加强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村民民主理财制度,用制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要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强力推进“五个延伸”:即在公开形式上,由静止公开向直接对话延伸;在公开层面上,由事后公开向全面公开延伸;在公开内容上,由针对性公开向全方位公开延伸;在公开程序上,由随意性公开向按程序公开延伸;在公开定位上,由满足村民知情权向村民参与管理延伸。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涉及基层工作的各个方面,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合力。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市、区)党委是关键,乡镇党委是主角,必须把责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党支部延伸,积极推广一些地方在村级推行干部“诺廉、述廉、评廉、考廉”的做法,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刹住“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农村真正得到落实。二要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要加强乡(镇)村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现行编制体制下,每个乡镇应设立专职纪委副书记,专施纪检监察工作,充实工作力量,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真正让乡镇纪委有履行职责的条件和权力。要在村党支部落实纪检组织,设立纪检委员,做到廉政责任向村级延伸,廉洁自律向村官延伸,廉政教育向村组延伸。要建立乡镇纪委书记述职考核、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增强乡镇纪委特别是纪委书记的履职意识。要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的办案工作。县(市、区)纪委要加强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统筹乡镇纪委的办案力量,采取联合办案、异地办案等形式,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在办案工作中存在的打不开情面和工作难于开展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