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心得体会
文以载道、言为心声。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满怀深情、立意高远,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寄托了殷切期望,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了深刻阐述,提出了明确任务。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应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迅速进入角色,聚焦中心任务,担好主责,做强主业,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强化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县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来抓,是实现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体现,是贯彻从严治党、从廉理政的重要举措。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则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组织协调”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协助县委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当好参谋助手。从本职工作实际出发,结合上级部署和党委、政府要求,积极协助县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加强调研,积极主动向县委汇报工作,及时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保障。二是抓好责任分解。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做到职责划分精细、责任压力明确,保证权力行使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就落实到哪里,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三是抓好监督落实。建立健全责任督查机制,定期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随时对责任分解的任务进行跟踪督查,重点对各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四是抓好执纪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中进行考核,突出对“一把手”、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或腐败问题频出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2、落实“三转”要求,把力量集中到“主业”上来
聚指成拳,集中力量聚焦中心任务,积极适应“三转”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主责主业。一是调整内设机构。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对委局机关的一些科室进行撤销和合并,并增设发展环境监督室和案件检查室,兼收并蓄,进一步理顺科室之间的职能,强化案件查办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结合我县实际,对历年来我县纪委监察局主办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保留或参与14个议事机构,有效解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三是厘清工作职责。县委明确了纪委书记“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全面负责”,不分管其它工作和事项;各乡镇党委也及时对乡镇纪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确保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四是构建纪检监察全覆盖网络。在全县党群部门探索组建设立派驻纪检组,通过党群部门派驻和县直单位派出相结合的模式,使纪检组织实现全覆盖。
3、聚焦中心任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铁腕治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及“小鬼难缠”、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完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与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执法执纪部门协调办案的程序办法;转变办案方式,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坚持查处与保护相结合,支持干事者,严惩腐败者。二是铁面肃纪,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抓好重大决策的监督执行,狠抓“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确保政令畅通;抓好“监督的再检查、检查的再检查”,督促主责部门履职尽责,不演“独角戏”,不做“挡箭牌”,树立监督权威。三是铁拳正风,推进作风大转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坚决落实八项规定,把监督落实八项规定作为重点任务,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惩诫问责力度,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政务环境建设,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四是铁笼防腐,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教育崇廉,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制度执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五是铁律治军,打造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提升能力、带头严守纪律,防止“灯下黑”,确保队伍的廉洁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