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营经济发展的特点问题及对策建议第3页
法利益,使民营企业在企业设立、税费标准、融资信贷、市场准、对外交往、中介服务以及生产要素配置、保护财产合法权利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享有平等的地位。二是营造良好的行政服务环境。进一步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改变管理方式,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界人士的合法权益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具体问题,坚决取消和制止各种不合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通过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商讨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矛盾。三是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一方面,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帮助民营企业疏通融资渠道。一方面,要广辟融资渠道,可以尝试建立商业性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业务。同时,民营企业也要提高素质,不断提高信用等级,争取银行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支持。
三是大力培育和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为发展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社会服务环境。民营企业以中小企业居多,势单力薄,处于弱者地位。政府的重要责任就是组织社会力量,为其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当前中小企业优先需要市场准入、信息共享、技术援助、人才开发和资金融通等方面的服务。成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的机构,为其提供政策、投资、信息、人才交流、培训等方面的帮助。构建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人才、信息、技术、市场开拓、法律援助等方面,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找难产品、找准市场,提高企业对市场的应变能力。扩大社会保险的范围,将民营企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工商联、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和规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四是切实改善和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宏观引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振兴区域经济的根本战略,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纳入到国民经济总体规划之中。建立政府部门向民营企业发布政策和有关经济信息的制度,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减少民间投资失误,引导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承包、租赁、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盘活资产存量,从整体上搞活公有制经济;同时,也使民营企业通过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取得规模经济效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鼓励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引导督促民营企业主照章纳税、守法经营,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坚决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民营经济中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建设,明确其地位和作用,并探索总结切合实际的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