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述要
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主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最近在山东省青州市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与会者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大任务,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和谐社会建设,是促进经济、政治、科教、文化发展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和谐不是没有矛盾,和谐社会也不是世外桃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人民内部矛盾,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经济生活中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在政治生活中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在社会生活中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与会者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施策、全面推进。一是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地发展经济。解决中国所有的问题都要靠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同样要靠发展,关键是发展经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建不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也存在着具体利益的矛盾,如先富与后富的矛盾、大富与小富的矛盾、贫穷与富裕的矛盾等等。处理这些矛盾,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三是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更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四是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的稳定有序、安定和谐,既要靠法治,又要靠德治。要把社会的他律同公民的自律有机地结合起来。五是切实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只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社会秩序。
与会者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和谐是相对的、具体的、历史的,不是绝对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谐社会建设有不同的具体目标,有不同的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坚持从现实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全力推进,又不能超越阶段,坚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