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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经验材料

工作体会范文 发布时间:2010/9/7

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经验材料

近年来,区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认真贯彻高检院“敢抗、会抗、抗准、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和方针,围绕“公正和效率”这个主题,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开拓进取,狠抓办案,加强审判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所办案件的数量、质量和社会效果都有明显提高。该院的民行检察工作连续六年在全市民行工作评比中名列前三名。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重视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民行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的重要内容。区院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还努力在做好内外协调,寻求外部监督与支持上做文章。
一是主动把民行工作列入人大的监督范畴。区院坚持经常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寻求人大对民行检察工作的支持。对法院坚持错误判决的情况,该院将疑难复杂的民行抗诉案件向人大反映、报人大备案、建议人大对个案进行监督,通过争取人大重视和支持,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判决。如该院办理的彭某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申诉案,区院鉴于此案的复杂情况,在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的同时,将此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人大依法对该案进行了个案监督,该案历时四年,经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最终改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近两年,区人大常委会对该院的民行检察工作进行了三次执法检查,并听取专题汇报一次,对该院的民行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二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多请示、勤汇报,主动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该院注意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反映、请示,以取得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使一些较为棘手的问题得到顺利解决。
三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民行检察工作是对法院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民行案件抗诉多、改判率高必然会影响法院的工作成绩,改判难是民行检察工作中的普遍问题。因此加强与法院的沟通,统一双方的认识,就尤为重要。该院在工作中主动和法院沟通、协调,积极交换意见,统一对法律和事实的认识,正确面对和处理法院审判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错误和不当等情况,取得法院对民行检察工作的理解和配合,从而较好地解决了调卷难和改判难的问题。
四是加强与本院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借助和发挥本院其他科、室的职能作用,形成民行监督工作的合力,是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特别是查办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件的重要方法。该院民行部门在线索移交、调查取证方面,与渎检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沟通,妥善地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广辟案源,突破制约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
为切实解决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案源少的问题,区院尝试从多种途径拓宽案源。一是在“举报宣传周”、法律咨询等活动中,与控申、渎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大力宣传民行检察工作,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70多人次。通过宣传,人民群众对民行工作的认知度提高,群众对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诉有明显增加;二是利用宣传栏,就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性质、任务及相关法律知识等进行广泛宣传,使群众感到身边有“检察”、处处有法制;三是经常到各律师事务所、乡镇司法所走访,主动寻找案件线索。律师和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是同人民群众接触最多、最直接的法律工作者,他们掌握着大量的有关人民群众民事行政纠纷的第一手资料,是民事行政检察重要的案源渠道,近几年,区院抗诉案件案源有70%是由律师提供的;四是利用检察长接待日,开展法律咨询,广辟案源,向来访、申诉群众发送民行工作宣传资料,并用实际案例进行民行法律宣传,使民行检察法律知识深入民心;五是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邀执法监督员,经常与他们沟通、交流,让他们了解民行工作,宣传民行工作,支持民行工作,从他们中间获取案源信息。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大力提高办案质量
案件质量是抗诉工作的生命线。在抗诉工作中,区院严格遵循高检院提出的“敢抗、会抗、抗准”的工作方针,依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在审查中严格对照标准,认真把好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关,对符合抗诉标准的坚决抗,对可抗可不抗的一律不抗。以来,该院提抗、建抗案件38件,法院已开庭再审20件,改判17件,已开庭案件的抗诉改判率达85%。
该院重视健全和完善各项办案制度,针对办案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上级的指示精神,采取了三项有效的措施:一是研究制订了民行检察工作制度,规范干警的办案纪律,让干警在办案工作中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民行案件实行办案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是全面推行公开审查听证制度,增强民行抗诉审查案件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体现民行检察工作执法的公开和公正。
为加快提请抗诉案件的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减少案件在检察环节的滞留时间,该院采取了灵活快捷的方法,一是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对一些有律师代理的申诉案件,由律师完成部分调查取证工作,使办案人员能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专攻案件的其他问题;二是在办案中遇到疑难问题时,主动邀请上级院民行处同志“会诊”,析疑解难。这样,一方面上级业务部门可以对具体工作作出指导,另一方面可以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及时抗诉,这样有利于加快案件的办理速度,使疑难案件得到有效解决。,该院审查申诉人上饶县某电池配件厂与被申诉人徐某货款纠纷一案,法院以双方当事人未建财务帐本,均有过错为由,对其中一笔45000元货款判决双方各承担22500元。该院邀请市检察院民行处同志共同召开听证会,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贯结算方式,辨析双方提供的证据,采信了申诉人的证据,及时建议抗诉,由于市检察院提前了解案情,很快采纳了建抗意见,该案在一个月内就得到了抗诉。
该院在对判决不公的案件进行依法抗诉的同时,对法院判决公正的申诉案件,依法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形成抗诉、息诉工作并举的格局,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
四、积极探索,拓展民行检察工作新领域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侵犯的职责。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区院把严重侵害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的案件作为民行检察工作的重点,积极尝试“支持起诉”工作。,该院了解到区某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通过调查,发现该企业原主要领导利用职权,以变更企业营业执照的手段,用合法形式占有国有资产。该院通过非诉讼方式,督促当事人归还所占有的国有资产,预计至少可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
近年来,区院把查办审判人员贪污受贿、枉法裁判案件作为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重点。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中,注意发现和掌握法官贪污受贿和枉法裁判的线索,一经掌握就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以来,该院民行部门初查了2件法院审判人员涉嫌枉法裁判的案件,已移送渎检部门立案侦查。
五、加强学习,打牢民行工作发展的基础
高素质的是开展民行工作的基础。要对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实施监督,就要求从事民行检察工作的办案人员法律知识面广,对法律的理解透彻。为此,区院在重视政治学习的同时,狠抓法律知识学习,尽量多的熟悉相关法律,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区院民行部门定期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讨论,积极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于办案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运用法律正确处理案件的能力。坚持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要求干警做到通过办理一起案件,熟悉一批法律知识,通过对所办案件的总结,提高自身办案水平和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几年来,区院一直坚持这种做法,民行检察队伍的素质得以增强,促进了民行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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