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农家店店长培训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店长:
大家好!
根据“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店主培训会,这是一次大规模的培训会,全县三年来累计建成的66户“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都参加培训。这次培训会旨在提高店主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了解和认识,使店主树立新的经营理念,学会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这个无形资产,转变经营模式,提升经营业绩。为繁荣农村市场,满足百姓需求做出应有的贡献。下面我根据国家及省、市各级商务部门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讲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大意义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收入的逐步增加,农民基本生活消费稳步上升,日用工业品和农用生产资料消费快速增长,日用消费品加快普及,农民消费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发展趋势。但由于长期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影响,目前农村商品市场发展仍然相对滞后,普遍存在着固定商业网点不足、设施简陋、经营商品单调、组织化程度较低、交易手段落后等实际问题,不仅影响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同时也抑制了农民消费,成为了农村市场发展的瓶颈。农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的现象突出。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假冒伪劣产品、三无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大量流入农村市场,农村成了不法商贩们特别看好的“消废市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新时期开拓农村市场、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措施,对提高农村市场商品质量、遏制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流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带动农村消费,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月,国家商务部启动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其目的就是通过引导流通企业在农村开展连锁经营,构建以县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从而进一步满足农民消费需求,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国家商务部在全国推行的农村商品流通新模式,是规范农村商品流通秩序,保证农村安全消费的一个治本之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也是国家为开拓农村市场、建设和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以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构建新型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服务平台。国家实施这项工程,并不是简单地改造店面,解决现实的硬件建设,更主要的是要通过这一项工程,建立连锁配送,保持长期的消费增长和农村市场繁荣。
二、我县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情况
我县自作为试点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商务、财政、银行、供销、农业、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基本工作程序,首先要推荐承办企业,由承办企业来具体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我县承办企业的确定按程序由企业申请,县级初审推荐上报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确定由县农资公司承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
-三年,我县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市商务局、财政局指导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精心组织在县供销社及农资公司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累计建成农家店66个(其中,农资农家店13个,农家店员53个)。具体分年度为:5个,17个,44个。我局对于“万村千乡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通过广泛宣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建设和改造的相关政策及标准要求后,积极主动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建设或改造意见,在店主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委托承办企业按照上级商务部门下达的改造建设指标,落实建设及改造布点规划,报县经济和商务局审定后,由承办企业县农资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建设或改造项目的实施。在实施建设或改造之前,我局依据商务部制定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b/t10393-)及商务部批准《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商务部第39号公告)、《商务部关于印发<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的通知》(商建发[]543号)等相关标准要求,提出具体的建设或改造方案,由承办企业垫资给店主统一配置货架。建设或改造结束后,由县经济和商务局、财政局初验合格后报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验收。对于投资较大的农家店,验收合格后,除无偿给予已配货架外,还适当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除对店面进行改造,把店面改造小超市外,按照工程的要求,还要实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由于目前我县的承办企业主要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农资由承办企业直接配送,日用百货的配送承办企业采取第三方加盟的形式,由小喇叭批发部暂时负责配送。
三、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取得的主要成果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通俗地理解,就是送超市下村。让农民也像城里人一样,在自家门口逛超市,让农村群众省时、省钱、省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一是方便了群众。-我县共建设农家(农资)店66个。66个店的建设经营,改变了过去农民“油盐酱醋在村里,日常用品赶大集,大件商品进县城”的消费模式,为农村朋友提供了便捷的消费平台,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二是实惠了群众。由于超市集中采购、连锁配送,成本降低,售价也比较低。把超市开到农民家门口,为农民朋友提供了实惠的消费场所,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拥护。三是让群众放心。由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连锁经营、统一配送,保证了商品、食品及农资的质量,堵住了假冒伪劣商品。为农民朋友提供了放心的消费环境,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
总之,过去三年建设的66个农家(农资)店,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一是购物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改变了档次底、卫生差的状况,拉近了消费者与商家的距离;二是销售业绩得以提升,利润有新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商品品质明显提高,抑制了不安全食品、药品流入农村,为农村居民安全放心消费筑起了一道屏障;四是商品价格统一明了,城乡同价在日常生活必需品上得以真正实现,使广大农民开始走向明明白白消费的路子。
四、今后要着力做好的几项工作
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我们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肩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因此,“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承办企业的主体作用,抓好工作落实。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项政府推动,企业承办的互动工程,是政府以政策引导流通企业把网点向农村延伸,通过对农村现有设施的改造和建设,从而建立起现代农村流通网络,真正落实建设任务的实施主体是企业,为此,希望承办企业和加盟的配送企业要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的关系,承办企业和配送企业都是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企业,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企业自身形象,不能把自己看成社会上普通的供应商,杜绝发生假冒伪劣商品和随意抬高价格的现象;二是要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建设农家店和配送中心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承办企业和配送企业要多关注长远利益,只要按市场化运作和规模化经营,农村市场的潜力和发展空间是很大的,今后一定会得到丰厚的回报。
(二)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完善农家店改造建设。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城乡之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市场建设和流通来拉动生产、引导消费,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举措,也是今后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方向,因此,我们在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进程中,一定要自始至终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对农家店进行建设和改造。完成改造建设的农家店,标准不到位的要照市商务部门提出的要求,全面整改达标。
(三)加强配送中心建设,提高货物配送率。
我县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农资店的货物配送由承包企业农资公司配送,配送率达到100%,这是可喜的一面。日用百货的配送,和由于改造和建设的店面较少,原有配送模式基本能满足。随着农家店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实施企业配送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这个问题也引起市商务部门的重视,要求我们选择一家企业加强配送中心建设,我们通过对全县商品流通企业的调查,在自愿的条件下,按照资格条件择优的原则上报茂利佳批发部为我县的百货配送中心。希望茂利佳批发部通过参加这次培训后尽快加紧建设,与各农家店加强联系,加快配送业务的开展。原有的配送企业(小喇叭批发部)及自愿加盟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之中来的流通企业,我们都表示热烈欢迎,但任何加盟到这项工程的企业,必须自愿,不讲任何条件。并服从商务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各成员单位的监管。
(四)加强工程的后续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农家店建设的成功率,今后要切实加强对农家店建设的规划引导和对承办企业、项目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政策性扶持资金真正用在农村流通网络的建设上,同时,要做好项目验收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逐步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与工商、农业、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联系和合作,落实对农家店的监管责任。承办企业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合格率,使我县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享受到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带来的便利。
(五)农家店店主要转变经营理念。
用好用足各项优惠政策,提高经营业绩,确保“农家店”建得起、站得住、能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于农家店的店主而言,可以说是一笔无形资产。对承办企业承担建设或改造的农家店,未经验收合格,严禁使用“万村千乡”或“商务部”等的字样和图案。一经验收,加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必须承诺诚信经营,不卖假货,而通过自己的诚信经营,必然会得到社会的认可,诚信就会带来效益。通过统一配送,降低成本,同样能带来效益。在加盟经营发展的同时,还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