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全县行政审批工作会上的讲话
县委书记在全县行政审批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我县行政审批工作会,主要目的是回顾总结我县行政审批工作情况,并就当前如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我县发展环境,打造阳光型、服务型政府进行研究部署。刚才,光贤同志对加强我县行政审批工作情况作了安排部署,李平同志就行政审批工作作了纪律强调,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性近年来,我县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主要表现在:行政效能明显提高。自我县行政审批大厅运行以来,共接办审批件35000余件,收取各种规费800多万元,即办件当场办结率达100%,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98.5%,改变了以往一个审批事项要奔走数个部门、化数天时间才能办结的现象,树立起了政府服务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行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目前,我县共有32个部门(单位)的334项行政审批事项在大厅集中办理,服务机制更加灵活,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运行以来共收到企业与群众送来的锦旗20多面、表扬信30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到99%以上,至今未发生过一起服务对象因服务态度不好而投诉的事件,实现了行政审批的“阳光”操作,使政府效能有了很大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窗口同志的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今后要继续发扬。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形势的发展,人民群众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意义重大而且要求迫切。一是推进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行政许可法》已于去年7月正式实施,这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其所确定的行政许可设定制度、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监督检查以及责任制度等,都是对行政许可制度的规范和重大改革,它将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存在的行政审批过多过滥、权责脱节、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和推进依法行政将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我们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深入贯彻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正处在新一轮发展的上升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和良好机遇。特别是今年市委书记镇东书记来潼视察时,曾给这样的定位:随着“两高”的贯通,必将成为成渝连线上的桥头堡和渝西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这个定位充分预示着经济社会发展即将发生深刻变化。而推动的快速崛起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而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对行政审批实行公开操作、阳光操作,把收费行为从幕后搬到台前,统一操作制度,建立投诉机制,广泛接受监督,促进审批程序科学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办理过程高效化,使行政行为建立在公开、公正、透明的基础上,全面提高行政速度,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是建立廉洁高效政府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较好地改善了投资环境,树立了对外的良好形象。但个别人员、个别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摆架子、当领导的老爷作风和衙门习气深受老百姓厌恶;有的还存在办事推诿扯皮、重收费轻管理、以收代管、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等各种不合时宜、不合民意的做法;窗口人员自身素质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存在依法行政能力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我县对外形象,妨碍了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必须通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尽快加以解决,使执政为民体制化、政府服务超市化、监督机制社会化、责任追究制度化,让群众办事方便、办事顺心。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强力打造经济发展优良环境 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在我们经济发展硬件建设不断加强的同时,我们也要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形象”的观念,把优化发展软环境作为强县之策,立县之本,依靠优化软发展环境来努力增强的竞争力、吸引力和创造力。这就要求我们通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来强力打造我县经济发展优良环境。(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主动、扎扎实实地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真正深刻理解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熟悉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从而不断规范自己执法行为,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一是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审批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法律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带头尊重、崇尚、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要充分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充分认识到政府既有权也有责,既不能失职又不能越权,既不能不作为又不能乱作为。我们要通过政府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