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各内设机构:
为加快我市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高检院《—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检察机关实际,特就加强我市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战略位置来抓
1、深化对检察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我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促进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检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现状与检察工作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是对人才工作重视不够,人才观念比较陈旧,“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意识尚未真正树立;人才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落实,引进、培养和用好人才的氛围不浓;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文化专业结构不尽合理,人才资源开发的基础薄弱;检察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高层次的检察专业人才、法学理论研究人才紧缺。
政以才治,业以才兴。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第一要务,关键在人才。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才在检察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的作用,深刻认识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检察人才工作新局面。
2、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把人才资源开发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动力,积极开发检察人才资源。牢固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坚持把现有人才资源的培养、开发和利用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主渠道,鼓励广大检察干警不断充实、完善自我,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在领导精力、工作部署、力量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不断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为人人竞相成才和充分施展才能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3、加强对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两级院党组要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把它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院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人才工作,搞好统筹规划,做好制定措施、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的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要负起“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善于发现、培养、集聚和服务人才,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举、广纳群贤。政工部门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合力。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人才队伍建设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落实任务,锲而不舍地抓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
4、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为基础,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动力,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大力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人才的综合素质,为我市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5、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拓展渠道,加强培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健全机制,科学管理”的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到,检察人才总量有较大幅度增加,检察人才能力建设明显加强,整体素质显著提高,检察人才结构与检察事业发展基本相适应。检察人才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发挥才干的有效机制逐步健全,检察人才成长的环境进一步优化。
6、检察人才队伍素质结构的预期目标。本着实现人才队伍素质优良、规模相当、结构合理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抓好各类检察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改善和优化检察人才队伍素质结构。到,要达到以下预期目标:
——检察队伍文化专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全市检察机关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要占全体检察人员的90%,其中本科学历的占70%,市检察院研究生学历人数要占本院全体检察人员的10%,各基层院至少要有1名研究生,全市检察机关争取培养一、两名法学博士;检察队伍法律专业人员的比例要有所提高,业务部门法律专业人数要占80%以上。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文化结构也要有所改善,党组成员或检察委员会委员中要有1人是研究生。
——检察业务骨干总量明显增加。根据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着力培养一批熟悉本部门业务和相关专业知识,能独立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检察业务、检察行政、检察技术等各类业务骨干、办案能手。两级院侦监、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检察业务部门的业务骨干、办案能手要占本部门总人数的40—50%,政工、综合、行政事务管理等部门的重要岗位业务骨干不少于2名;全市检察机关争取培养一批司法会计、司法鉴定、计算机等检察技术骨干。
——高层次检察人才占一定比例。全市检察机关培养50名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业务工作能力,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处理复杂疑难案件和承担重要任务的专门型人才,10名既精通法律,又在其他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具备跨专业、跨行业的复合知识结构和复合能力结构的复合型人才,争取培养若干名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本系统、本专业有一定权威和影响的专家型人才。
三、立足实践,加强培训,推进检察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
7、加大继续教育的力度,加快检察干警知识更新步伐。鼓励检察干警通过在职学习,提升学历层次,改善知识结构,提高能力水平。继续抓好“续本”学历教育,督促未取得本科学历的检察干警按要求完成“续本”任务。鼓励已具备法律本科学历的干警攻读第二学历学位,努力实现一专多能。积极选送优秀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实行奖学制度,对单科成绩优秀、被评为优秀毕业生或优秀毕业论文的,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优秀论文作为市检察院阅览室藏书收藏,提供干警学习、参考。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主要业务部门的业务骨干到高校脱产进修,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
8、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育培训的基础建设,创建市级检察教育培训基地,组建一支较为固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争取建立和落实人均培训经费标准。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这一核心,根据不同岗位对检察人员的能力要求,制定分类培训计划,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大力开展以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正规化分类培训。主要业务部门的检察官每年脱岗培训不少于15天,市检察院力争每三年对两级院检察人员进行一次全员轮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坚持训用结合,把培训与使用挂起钩来,增强培训工作实效。
9、立足业务工作实际,强化岗位练兵和竞赛活动。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岗位技能训练、竞赛和考核,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边实践边提高。认真实施以一案一总结、每月一抽查、每月(季)一评庭、每季一评查和半年一练兵竞赛为内容的规范执法行为“五个一”活动,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寓于具体的执法办案中,落实到每个干警。注意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岗位练兵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在全市检察系统形成钻研业务、自我提高的良好氛围。
10、深化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以提高全体干警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为目标,大力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干警”活动,努力营造全员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和人人竞争、个个成才的良好氛围。加强图书资料室、计算机网络等设施建设,为干警集中研究工作、探讨问题、交流体会创造条件。综合运用社会的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通过组织收看远程教育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上门授课,有计划地组织干警外出学习考察,拓宽知识视野,提高知识水平。
四、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加强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建设
11、加强检察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着力解决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政治方向、政治纪律、宗旨观念等根本问题,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检察工作、应对复杂局面和公正执法的能力。改善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市检察院要加大对基层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协管力度,建立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档案,加强管理、考核和监督。按照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当重任的要求,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加大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
12、加强检察业务人才队伍建设。把检察业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努力培养一批精通检察业务、善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检察业务专门人才。积极稳妥地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建立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司法规律的检察人员管理办法、机制,加快推进检察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步伐。严格执行检察职业准入制度,实行凡进必考、公开招录,切实把好检察官队伍的“入口关”。探索建立各个业务岗位检察官基本素质标准,逐步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充实到业务部门,不断优化业务部门力量。坚持在实践中锻炼人才,市检察院在办理重大案件时,组织基层院业务骨干参与专案工作,通过实战提高能力。坚持每两年一次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和优秀办案能手评选表彰活动,促进检察业务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把培养人才与发挥人才辐射作用结合起来,组织全市检察业务能手开展检察实务巡讲,全面实行主诉检察官带助手的办案模式,加强业务后备人才的培养。
13、加强检察行政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注意选拔年轻优秀、高知识层次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检察行政管理人才队伍中来。围绕科学决策和开拓创新能力,构建检察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