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推行社区“海选”,依法推进社区民主
近年来,我区始终围绕“优化社区功能、强化社区民主”,大胆积极实践探索,基本形成了具有玄武特色的社区建设指导思想、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和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早在4月全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之初,我区就在街道的北苑社区率先进行了全体选民参加的有候选人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在探索社区直选、扩大基层民主上迈出了第一步。去年12月,我区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精神,在锁金村街道锁四社区试点,首次探索城市社区居委会“海选”,即不明确候选人,由社区居民自主报名,公开竞选,经社区全体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引起了热烈的社会反响。今年上半年,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研究决定了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决定以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普遍实行社区直选,推行社区“海选”。全区社区居委会全部采取由户代表或全体选民参加的直接投票选举办法,其中有16家采取无候选人的“海选”方式。全区由户代表选举的参选社区总户数103348户,登记选民数76771户,参加投票选民数70146户。参选率达84%。全体选民参选的社区登记选民数7706人,参加投票选民数7328人,参选率达95%,。全区社区居委会竞选人数718人,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正、副主任182名,委员395名。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5岁,比上届降低2岁;大专以上学历占48%,比上届提高10%;党员占67%,比上届增加4%;社区专职人员中失业人员155名,占54%。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大胆实践抓突破:率先推行社区“海选”以往居委会基本采取间接选举办法产生,即由居民代表而且大多是等额选举产生。在第二届社区居委会选举中,我区在去年底锁四社区“海选”试点一举成功的基础上,统一思想,大胆实践,扩大直选,推进社区民主,在社区选举形式的民主化上取得了以下几个突破:一是参选主体由居民代表扩大到社区全体户代表或全体选民,在选举形式上全区各社区普遍采取了户代表或全体选民直接选举方式。二是被选举对象由明确候选人发展到不确定候选人,全区每个街道都有1—2个社区进行“海选”,梅园街道所有社区都实行“海选”。三是在候选人确定上,由过去的以街道推荐为主到社区居民自主报名,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民主确定。四是重视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换届。要求按20户产生一名、总数不少于50名的比例,扩大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规模,社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单位代表、居民骨干、残疾人、低保户、离退休人员等代表进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使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体现广泛的代表性、优化的结构性和较高的素质性,通过强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作用,扩大社区参与,畅通居民参事、议事渠道。二、依法选举抓规范:重点环节抓好“三统一”鉴于社区居委会目前没有法定的具体选举程序和办法,我们依照《居委会组织法》,本着依法办事、尊重民意、推进自治的指导思想,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制订了一整套选举程序和办法,编印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做到了“三统一”:一是统一规范了选举工作程序,明确了“海选”和非“海选”的七个主要程序:1、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2、民主选举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3、公布社区居委会的选举职位、职数及竞选的基本条件;4、进行选民登记;5、对社区候选人和“海选”社区竞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非“海选”的社区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民主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必须多于应选人数,“海选”的社区对资格审查有效的报名竞选人全部予以公布;6、召开社区投票选举大会;7、公示选举结果。二是统一规范了选举公告、选民证、委托投票证、选票和投票大会主持人讲话稿等样式,便于社区实施操作。三是统一规范了投票选举办法、投票选举大会的议程和具体要求。要求参加投票选民必须超过应到会选民的一半方可召开大会。当选人票数必须超过参加投票选举选民所投赞成票的一半以上。选举会场设立若干秘密写票处、代写处。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因故不能参加大会投票选举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接受委托的选民凭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三人。有的社区投票选举根据需要设立分会场、投票站和流动投票箱。但投票站和流动投票箱都有三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便于互相监督。三、组织领导抓关键:推选好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在这次换届中,我们改变了过去居委会选举由街道干部负责主持的做法,依法明确规范了社区选举委员会的构成、职责职权、工作机制,所有社区换届工作由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来负责。社区选举委员会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上届社区成员代表以及居民骨干中有一定组织能力、群众威望较高、办事认真的人,不参加竞选的本届社区居委会成员等组成,与竞(候)选人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不得参加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做好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负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负责进行选民登记;负责社区居委人竞(候)选人的资格审查;主持投票选举等。事实证明,群众推选的社区选举委员会人员绝大部分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处理问题能力,对社区换届选举起到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作用,避免了街道行政策划。四、宣传发动抓深入:依靠居民骨干,分片包干到户宣传发动工作贯穿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我们对选举工作人员分层实施全面培训。区民政局负责培训到街道指导人员,由街道负责培训到每位社区选举工作人员,再由社区负责抓好广大居民的宣传发动。为让广大居民群众了解社区直选的意义、目的、方法、程序、参选要求等,各社区都印发了《致选民的一封信》,通过召开楼幢长、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等会议,制作各类宣传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社区选举工作,引导广大居民增强民主参与意识,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许多社区为提高社区参选率,采取居民骨干分片包干到户的办法,一人负责落实二十户居民参加选举。由于宣传发动到位,玄武湖街道花园路社区6031户选民,有5092人参加了投票选举。副省长张桃林、原市老领导潘寒操等参加了兰园街道公教一村社区居委会投票选举。北门桥社区居民骨干吕则银还为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候选人陈桂珍义务宣传,发动居民群众投她一票,理由是年轻肯干,希望大家给她一个在社区就业的机会。五、选民登记重实际:外来人口享有同等权利搞好选民登记是进行社区直选的重要基础。我区对人户分离的、户籍在本社区但实际不居住本社区的拆迁户、空挂户等,不纳入选民登记;对于居住在本社区一年以上,但户口不在本社区的暂住人口可纳入选民登记,他们同样享有本社区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村居合一的、居民多于村民的5个社区村民也纳入选民登记。街道村社区有379户外来务工人员参加了该社区居委会的“海选”,从浙江来该地区经商的45岁倪春法还被当选为村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这是南京首例外来人口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六、依靠群众抓监督:确保选举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为保证选举过程依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区民政局、各街道、社区都公布了选举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选举办法、妨碍居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社区居委会选举的人和事,居民有权向社区选举委员会、街道指导小组及民政部门举报。新街口街道社区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接到北门桥社区居民举报该社区选举有舞弊选票,经调查属实后,即在民政局的指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成功组织了重新选举。七、特殊情况重民意:顺应群众愿望,保证选举成功区政府在关于做好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文件中,原则要求:社区居委会竞(候)选人年龄为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文化程度为高中以上;对从事过社区工作并有突出贡献或其他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在实际操作中,有的社区应广大居民要求,将年龄放宽到了男、女不超过55岁。兰园街道九华山社区居委会原主任张月琴虽然已年愈六十,她本人也作好了退下来的思想准备,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一致推选她为主任候选人参加选举,结果她高票当选。一些社区居委会主任竞(候)选人不是党员,不符合“一肩挑”的条件,但只要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民主确定的,只要是社区选民的选举结果,我区各街道都能尊重民意,另行配备专职社区党支部书记。八、创新机制促自治:构建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互助社“三位一体”的社区工作新机制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群众自治性组织。民主选举是社区居委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前提和基础。我区结合社区换届,以社区居委会直选为手段,不断深化社区组织和管理体系改革,创新社区工作机制。主要举措一是进一步扩大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规模,强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监督作用。建立完善社区议事决策机制、日常居务参与机制、民主监督评议机制,畅通社区居民自治渠道,落实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根据社区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由各专门小组依据职责分工进行民主监督。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行社区“政事”分开,“政社”剥离,在社区设立社工站,培育社区自治能力。社工站主要承担社会保障、社区治安、社区保洁等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的工作任务,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聘用专职社工,社工实行“街聘居管”。由街道办事处在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接受社区管理和监督。三是整合社区公益服务劳动站、社区服务站等功能,在社区成立由居委会举办,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社区互助社,深化拓展社区服务。社区互助社主要任务是组织社区群众特别是低保对象开展各种公益性、群众性活动,负责星光计划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的管理、维护、运作,是万家帮社区服务呼叫系统开展微利有偿服务的社区平台。社区初步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策、监督,社区居委会民主管理,社区工作站具体办理社区事务,社区互助社承担社区服务的新型社区工作机制,构建起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互助社“三位一体”的社区工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