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普法依法治理 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江西省景德镇市在“四五”普法工作中,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加强领导,不断创新,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为提高执政能力奠定基础。
几年来,景德镇市紧紧抓住这个问题不放松,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教育。一是各级党委把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党委和政府的重点工作、中心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全市整体工作的一部分统筹部署安排。在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活动中将普法依法治理的内容纳入其中,保证了创建活动沿着法制化轨道运行,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考察选任干部的一项内容,坚持新任领导干部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市人大常委会把对提请任命的干部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为一项制度加以落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在各类领导干部培训中,都安排一定课时的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从制度上保证干部学法内容和时间的落实。全市各级党政部门在重大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事前都由法律顾问进行调查论证,研究其合法性,把各项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在处理重大问题和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时,邀请法律专家和资深律师一起研究依法解决的途径,以减少失误,避免因涉法问题带来的不良后果。二是各级党政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推动了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近几年,市委中心学习组结合全市经济和社会生活实际,对“宪法”和“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与政府职能转变、wto法律知识与政府职能、经济发展与法制建设、传染病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人口与计划生育、城市规范与现代化建设等多个领域的法律知识都举行了法制讲座,使广大干部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涉及到的法律前沿问题有了更深刻、更系统的了解。为了推动广大干部的学法活动,每年都选定一些重点内容,组织统一学习,年终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统考。既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氛围,又促进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提高。三是全市各行业把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改善本行业工作环境,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自觉行动。财税部门每年确立一个主题,在规定的时间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统计部门把统计法宣传与每年统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教育部门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形式宣传贯彻教育工作法律法规,推动了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经济管理部门结合全市经济工作实际,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在整顿规范陶瓷出国展销过程中,加强了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组织展销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规范了展销活动,有效地遏制了展销活动的无政府状态,维护了“瓷都”的国际形象。为了方便群众,提高行政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由景德镇市普法办牵头,组织市直近四十个行政执法部门,将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有关办事规定、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编成《依法行政便民手册》,免费发给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单位。
二、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景德镇市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致力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支持和保证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依法指导和管理经济工作,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景德镇市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要驾驭市场经济就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水平。几年来,景德镇市在招商引资、企业改制、城市建设以及与市场经济相关的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社会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城市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努力打造“诚信、务实、效率”的新形象。在发展传统产业方面,充分发挥陶瓷产业的主导作用,同时发展多种经济形式,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政府加强监督指导,努力培育市场,维护陶瓷产品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规范市场行为,使“景德镇陶瓷”这一有着千年历史的传统产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发展其他产业方面,根据市场规律,把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昌河集团、德宇集团、华意压缩机、中景集团等大中型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科技创新,改进企业管理体制,在市场竞争中得到发展壮大。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级党委、政府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坚持普法依法治理,完善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和地方性规范,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几年来,景德镇市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并取得了较好效果。由于企业改制和城市建设拆迁等问题,群众产生了一些疑问和利益上的争执,一度上访人员增多。针对这种情况,加大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专业部门和律师的作用,常年安排资深律师参与**部门接访,较好地解决了群众上访问题。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按照“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全市相关的十几个行政执法部门协同配合,动员全市市民积极参与,规范城市管理方式,使景德镇市由过去的“草鞋码头”变为如今“天蓝、地绿、水清”的现代化文明卫生城市。在消除城市空气污染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执政,从政府提议、人大决议,到环保部门的整改方案,都坚持依法办事,顺利拆除了市区100多座煤窑,使这一严重影响景德镇市发展的环境污染难题得到彻底解决。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上,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让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三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公民中连续四个五年不间断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市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升,政府部门和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不断整合媒体宣传资源,充分发挥地方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主阵地作用,不断营造普法宣传的浓厚氛围。如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本地大案要案公开审理的现场直播、专业法宣传日的专题宣传等,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及时跟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触及原有的利益格局。而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过程,也是政治和社会问题易发和多发时期,如职工就业、反腐败、分配不公、社会治安、城市建设中的拆迁、征地补偿、企业改制职工安置等,则成为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景德镇市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推进依法治理,以保证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首先,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近年来,全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二百多个,占全市村级组织的80%。按照统一标准,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入手,搞好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村级组织各项工作,避免了基层群众的矛盾,减少了基层政府的压力。现在农村富裕了,农民顺心了,出现了稳定和谐的新气象。其次,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等活动。几年来,结合建设文明社区活动,大力推行法律进社区“四个一”活动,即建立“一支法律服务队伍,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一支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队伍,一处法制宣传教育固定阵地”。在农村,根据农户主要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的情况,抓住春播、秋收、传统节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有利时机,适时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近年来,组织了全市100多个机关单位把5万余册《农村法律讲话》送到广大农民手中。每年春节前后,组织市、县、乡三级干部,深入农村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农民朋友解疑释惑,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再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加强了基层治保、人民调解、基层法庭、基层派出所的组织建设,逐步建立了“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组织网络。这些人员长期工作在基层,为社会治安筑起了坚固的第一道防线,保证了基层的社会稳定,维护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使广大群众在安宁祥和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基层“两所一庭”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调处、化解民间纠纷,预防犯罪,减少诉讼,维护公平和正义做了大量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