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公开承诺制度
市局公开承诺制度 一、党组成员承诺 严格执行《党章》规定,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发扬党内民主;正确行使权力,严格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遵守社会公德。 二、全体干部职工承诺 1、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自觉做到政治坚定、忠于职守、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2、“五带头五模范”:带头学习,做与时俱进的模范;带头坚持原则,做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转变作风,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带头增进团结,做顾全大局的模范;带头廉洁自律,做弘扬正气的模范。3、“五个不”:不让上级布置的任务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事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来办事的同志因我而受到冷落,不让市的形象因我而受到影响。三、办事承诺1、您到我局后所询问的第一个工作人员,也就是您办事的第一责任人,他(她)负责引荐、找人。2、实行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的“三个一”服务。3、能办的及时办结,不能办理的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