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培训会上的讲话
在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加强我市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协管员、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市食品药品监管全体同志参加的《特别规定》学习贯彻培训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特别规定》,安排部署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刚才,画笔同志就贯彻落实《特别规定》作了动员讲话,乃华同志具体进行了安排部署,王龙同志对《特别规定》做了详细透彻的讲解。我都完全赞同。请同志们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理性分析形势,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忧患意识
近年来,我国食品药品产业快速发展,产量持续增加,品种日益丰富,质量逐步提高,极大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众的饮食用药需求。与此同时,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虽然国务院连续五年都部署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过艰苦的努力,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好转,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依旧时有发生。去年相继发生了“红心鸭蛋”、“多宝鱼”和“齐二药”假药、“欣弗”劣药事件。今年,又发生了河北“黑心肉”、假人用狂犬病疫苗、假人血白蛋白、假天蚕镇痛片、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中成药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也严重地损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仍然处于拉锯胶着、攻坚破难的关键阶段。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更有力的制度保障加强对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国务院及时出台了《特别规定》,着力解决当前食品等产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食品等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确立了药品出口管理、药品召回、企业诚信管理等新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
二、牢记责任使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8号)规定了药品安全由“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特别规定》第十条也明文规定了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地方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各经营使用单位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切实保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和万府办发[]50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乡镇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的职责,保障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
2、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按照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切实履职尽责,严防死守,围追堵截,保证无假劣食品药品在全市范围内出现。在监管中,凡是出现了《特别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七类行为,一律移交纪检检查机关顶格处理。
3、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要按照“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严格要求,狠把药品质量关。凡违反《药品管理法》和《特别规定》相关规定的,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整治力度,整顿和规范好药品市场秩序
今年8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若干意见》,我市也制定了《万源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抓紧抓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
1、乱象必治。前面讲到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严峻,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不放心,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对此,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以壮士断臂的决心,出重拳、下猛药对我市当前的食品药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还食品药品市场一片净土,让人民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
2、管理必严。严格按照gsp的要求,加强药品经营使用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使用企业的检查面必须达到100%,严防gsp认证后返潮;要下大力气、狠功夫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改变经营方式和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对不再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药品经营企业,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广告药品要狠下工夫进行专项整治。
3、违法必究。产品安全存在各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不够好,对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罚不到位,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力。为此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摒弃与法律不相关因素的干扰,依法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那怕是处以1元钱的罚款,也要进行处罚,体现出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特别是《特别规定》颁布生效后,加大了对涉药涉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给行政执法也相应地增加了难度,但是,行政处罚量罚标准是取决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而不是以行政相对人愿意接受的标准进行处罚。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按照《特别规定》的条款量体处罚和公布,对拒不执行的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做好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高度重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特别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我市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到位。一是狠抓学习宣传。《特别规定》是一部刚刚颁布实施的重要行政法规,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经营单位要把学习贯彻《特别规定》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机制,认真组织学习,大力搞好宣传,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搞好联合执法。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整合行政资源,加强配合,实行部门联动,搞好联合执法,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不得推委扯皮。特别是中秋、国庆将至,各乡镇、市级各部门要按照乃华同志的部署,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保证全市人民过上安静祥和的节假日。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市委政府将派出督导组对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督导。凡是抓《特别规定》学习贯彻不到位的必须追究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同志们,《特别规定》的颁布为我们依法行政、惩治违法行为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法制环境,同时也赋予了我们更多的职责和使命。我们一定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特别规定》,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的整治,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努力为万源建设川陕渝结合部经济文化强市、为迎接党的十七胜利召开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