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的归档保管制度
电子文件的归档保管制度
一、电子文件和相应的机读目录、相关说明等依据规定的格式做a、b两套备份,存储归档。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
二、归档光盘不得擦、划、触摸记录涂层,不得弯曲、挤压、摔打盘片,防止盘片沾染灰尘和污垢,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三、光盘应放置在防磁的材料柜中,注意防震、防尘、防光、防潮、防火、远离热源和强磁场,并与有害气体隔离。
四、电子文件库房应保持整洁和良好通风,室内温度应在14℃~24℃,相对湿度应在:45%~60%。
五、电子档案应按照党政类、行政类、宣传类、技术类等分类存放。光盘应按照年度、类别和顺序排放。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不断提高责任心,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档案人员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脑、电话、传真等工具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我台人员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组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印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为加强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保管好我台有利用价值的档案,根据《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依据《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和《档案法》、《机关档案室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定期对我台室藏档案进行鉴定。
2.建立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领导、档案组长、档案员和有关人员组成。
3.按照各种档案保管期限表,对期满档案逐卷逐件的审核、鉴定并写出鉴定报告,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及时进行销毁。
4.凡应销毁的档案要注册,由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销毁。
5.销毁档案要有两人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