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班子届中述职报告第2页
格进行了价格认证,增强了企业对外竞争的能力,为顺利打入外地市场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为形成合理的水价调整机制,按照价格政策,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及企业发展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调研、反复测算,审批了市等县(市)的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在全省率先推行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每年可筹集资金1300万元。为防治污染,保护我市生态环境,加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出台了市12个县(市)45个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每年可筹集资金万元;根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召开了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我局测算后经市政府同意,报经省局批准执行,对两城区自来水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为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年约800万元。
——为支持地方公路建设,利用国家公路“收费还贷”的政策,每年为我市公路建设筹集资金万元,促进了我市公路建设的迅速发展,路网结构得到有效改善。。
——为优化投资软环境,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积极抽调业务骨干到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配合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并在物价系统统一政策界限,通过市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审查,取消了农药价格审批等21项审批项目。
——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年度审验的力度。近三年来全市共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118项,降低60个收费标准,合并10项收费项目,注销5个收费许可证,为社会减轻负担约1990万元;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项75个标准,按规定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对公路、桥梁、旅游、景点、停车场制作收费公示牌,坚持亮证收费,对无证收费的一律按违反《价格法》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
2、为基层服务
为稳定物价队伍,调动基层物价部门工作的积极性,我遵循“领导就是服务”的观点,把为基层物价部门、服务单位、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服务,视为份内之事。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端正服务思想,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尽最大所能为基层提供帮助,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通过我和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各县(市、区)物价局统一设置了办公室、价格股(科)、收费股(科)、物价检查所(科),帮助解决了人员编制,全市物价检查干部全部列入公务员管理。为务川、习水、赤水等县(市)解决了办公场地、办案车辆,对基层达标检查所匹配资金20万元。在局机关内部,想方设法为职工办实事、解困难,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关心和帮助。
3、为群众服务
——春耕期间,我市部分县出现化肥价格上涨情况,我闻讯后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组织人员专题调研,及时将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物价局汇报。从四月二十三日起,每天准时向省局报送化肥价格监管日报表。选择了有代表性的赤县为调查点,分析化肥价格的变化情况。同时按照市政府交办的牵头组织农业、质监、工商、供销等部门参与的对化肥价格过快上涨实行临时于预措施的要求,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同时发各县(市、区)执行,及时平抑了化肥价格,农民化肥行调查经测算,为市水利局出台了海龙水库用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对市公共汽车公司关于要求市内各线路客运票价提价的请示和市供排水公司关于提高一户一表材料安装费用及二次供水运行费用的请示,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测算,在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和社会稳定的情况下,没有同意市供排水公司提高费用。对市公共汽车票价的调整经政府同意,积极开展了此项工作的听证会筹备工作,维护了我市客运票价、供水价格的正常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在对物业管理标准审批收费方面,我们首先考虑的是维护业主的利益,然后再考虑物业管理公司的适当利润,审批了等10余家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市区物业管理收费。
——,为规范全市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局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颁发省医疗服务价格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全市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市级、县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明确了两城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费级别。同时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医疗及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广泛调查并选定具有代表性的乡镇卫生院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召开全市乡镇和社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并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及群众承受能力的实际,适度调整了我市乡镇和社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出台了《市乡(镇)社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促进了我市乡镇和社区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今年来,由于受国内经济发展和价格总水平运行的影响,我市粮食等农副产品价格有所上涨,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我局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农贸市场价格及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使我市由于粮食价格上涨带动相关的食用油等副食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上涨的非正常因素得以控制,确保了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五)坚持依法行政,促进物价工作健康高效运行
在依法行政方面,我的总体考虑是,物价工作要逐步改变以往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日常行政工作中的规范、引导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1、加强执法监督。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工作开展了重点执法监督检查。开展了对春运客运票价、教育收费、机动车辆和路桥收费、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农村电价收费、食盐价格、成品油价格、黄金周旅游价格、工商和集贸市场价格、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等专项检查,共查处一般价格违法案件1009件,重大价格违法案件15件,违纪金额达1947.45万元,已清退消费者607.60万元,上缴财政287.00万元。
非典期间,为维护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的市场价格稳定,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出台了预防“非典”工作预案等一系列措施,并带头值班,参加市场检查。在市场检查中,对医疗单位和药品经营户采取发放提醒函的方法事先告知,对一般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告诫、警告和处罚相结合,全市组织了45个检查组对1000余家医疗机构、药店(房)、中药材批发市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5家医疗机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对26家药店提价销售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及时规范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稳定了非典期间相关商品的市场价格。
2、管理与服务并重。在工作中,注意把握规范管理和文明服务这两个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
一是深入开展越权定价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清理行政审批,切实规范政府及部门的定价行为。今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99号)、《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成立了以程兴念同志为组长的市物价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清理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物价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在依法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收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行政许可中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都予以了取消,并及时上报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认真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建立行政事业和企业价格(收费)员制度。目前全市已对24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4222个行政村、249个集贸市场,2115个应公示的单位,进行了挂牌公示。共制作公示牌2718个,发放收费公示表34100余份,聘请价格义务监督员5304人,建立了农村价格义务监督站230个,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涉及农村乱收费问题的情况反映渠道畅通,对减轻农民负担起到了有力保障,使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在农村看得清、读得懂、留得住,根本上杜绝了农村乱收费问题。
三是全面推行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目前,我市所有收费单位都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依据、项目、标准进行了公示,严格按照公示内容进行收费。从全市价格举报中心收集汇总的材料反映,行政事业性单位的乱收费行为明显减少,效果明显,到达了推行公示制的目的,优化了我市投资环境。
3、依法治价,加强收费管理。一是贯彻落实了《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353号)及黔财综[]5号文件精神,对涉及取消、免收、降低的部分涉农收费项目的农业、畜牧、公安、水利等八个单位,进行了《收费许可证》的注销或变更。二是按照《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政办法》有关规定,主持召开了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经我局测算报省物价局同意,已由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三是我局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及时召开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推行教育收费“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实施意见》,在提高认识,充分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政策界限,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教育收费的公示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乡(镇)、街道办事处价格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在我市全面落实教育收费“一费制”工作
4、强价格信息监测分析,为党委、政府和上报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由于受粮食、建材等价格上涨,带动相关产品价格波动,价格监测工作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局的要求,全市加大了价格信息监测工作力度,加强分析预测粮食、主要农副产品、钢材、水泥、石油、煤炭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走势,增强分析预测的科学性、准确性。在“禽流感”疫情期间,坚持了每日对肉类以及相关商品的市场价格监测和上报工作。上半年共向省局报送七个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