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述廉报告
根据省、市委和省、市纪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述廉的要求及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予以汇报。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和中院党组一班人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解放思想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省高院和市委、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我市法院的实际情况,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当前,法院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任务依然比较严峻,干警违纪现象仍有发生,在队伍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我作为市中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个严峻形势。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我从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纪政纪条规学习入手,不断强化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
一是强化自身素质,提高防腐免疫力。注重把廉政建设理论同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浓厚学习气氛,搞好学习形式,扩大学习范围,增强学习效果。不但党组会、院务会上经常议廉,今年我还在中院机关特别重申了每周五下午的政治学习时间一律不得挤占,并派专人督查。今年以来,全院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开展条规教育,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在抓学习和教育中,始终将自己作为普通一员融入其中,带头学习,带头受教育。通过经常性、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使我及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进一步认识到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纪违法的危害性,增强了在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
二是坚定信念,提高防腐自觉性。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今年,我省个别法院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而在廉政建设方面出了问题的事例警醒了我,我认识到了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俗话说:“不镜于水,而镜于人,则凶可鉴也。”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努力强化廉政自律意识,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宣传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宣传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我进一步坚定了政治信仰,提高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过程中,我自作表率,敢于向全市法院系统宣示“向我看齐”,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微、慎独。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的必然要求。通过近年来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责任制,我深感抓好全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大,在强化我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外,还创新机制,注重实效。
一是个人带头廉洁自律,发挥自身表率作用。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中院的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市法院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广大法院干警对领导干部是听其言、观其行的,如果说的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干部和群众是不会信任的,实际上这样也会让其他党员干部和群众上行下效,带坏了党风,带坏了政风。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严于律己,公正严明,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机密和审判纪律,不信谣,不传谣;到基层法院检查工作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接受基层法院及个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不搞特殊化,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在住房配备和使用小车、通讯工具等方面不违规,我对家属、近亲属及小车司机要求很严;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中院机关建设的所有项目,我只负责召集党组开会决策,个人从不打招呼,大的建设项目,均要求有关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或者自行招投标进行,并委派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在任职七年来,我从未放松过廉政建设,始终保持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十分谨慎的态度,真正在廉洁自律方面带了个好头。
二是认真抓好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工作。作为中院党组的班长,我除了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严于律已外,还能严格要求每个党组成员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我经常在党组会上要求班子成员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把党的教育化为内在的信念和道德约束力量,始终坚持清醒的头脑,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把得住嘴巴,抗得住诱惑。在抓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我今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继续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党组中心组学习9次,其中专题学习、研究党风廉政建设7次。每次中心组学习,我都亲自参与确定主题,参与布置安排并带头学习,主持讨论,做好总结。二是通过多种形式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我始终依靠上级机关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和监督来加强党组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相结合的形式,对发现的党组集体及个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都按程序及时报告上级,并依靠上级的支持进行整改。我还通过走访、召开法官形象监督员座谈会、发函、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中院工作等形式,广泛收集批评意见和建议。定期公布党组成员电话费、手机费开支情况,对超支部分坚决从其工资中扣除。今年8月中院领导班子就党风廉政建设向全市人民作出了五项承诺: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拒收财物;坚持按照德行兼备和注重工作实际标准选拔任用干部,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歪风;严格要求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长。一年来,没有收到过或上级批转的有关院党组成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举报信件。
三是履行协管职能,抓好基层法院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法院处在司法审判工作的最前沿,其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直接影响全市法院的廉政形象。根据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能,我重点抓好了其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与落实。一是通过召开院长座谈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2月,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各基层法院院长都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年共召开院长座谈会4次,每次会议上我都不忘反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深刻吸取廉政建设反面典型的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防止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自我感觉良好。二是通过明查暗访,督促基层法院院长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今年我共安排中院党组成员分头带队下基层法院督察工作4次,通过各种渠道全面了解基层法院院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收集到的关于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由我找其谈话,并印发全市法院通报,督促其解决问题。今年共印发督查通报4期。三是通过对基层法院的年终综合考评,验收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经市委同意,中院向全市各基层法院下发了《关于推行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年度考评的暂行办法》,其中特别强调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今年12月12日开始,中院派出考评组赴全市各基层法院进行年终综合考评,发现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现任何廉政问题,这充分说明了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四是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我将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实施“人才兴院,人才强院”的战略,并狠抓队伍廉政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我作为中院院长,有一个重要的责任和强烈的愿望,就是不能因为我们教育管理不严而让个别同志失足,也不能因为我们执法执纪不严而使人民群众失望。因此,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位置,认真抓落实。今年6月,中院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才管理和规范教育培训若干规定》,明确了廉政建设为人才培养管理环节中一项重要内容。在今年起草的《市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五年规划(-)》中,对法官队伍职业化中详细地规定了廉洁执法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实现“七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为了加强法院队伍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采取了严格领导责任追究的措施,形成了机关各部门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年初印发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制》,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党组成员、各部门中层正职。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做到与岗位责任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继续强化执行《院领导、中层干部检讨责任、引咎辞职办法》,明确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即凡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根据所负责任大小责令部门正职、分管院领导检讨责任,或引咎辞职。在加强队伍建设过程中,我和党组集体还努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并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对案查工作态度明朗、坚决,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今年,中院共受理反映两级法院个别干警违法违纪的各类线索23条,其中反映基层法院的7条,已全部批转,并已全部报查证结果,其中被处分7人。中院机关没有发现违纪案件。
五是完善廉政监督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