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分管拆迁副局长年终述职报告
国土资源局分管地矿、拆迁副局长述职报告
,本人在市委市政府、市局及本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基本达到了预期工作目标。现将本人全年履行职责和廉政自律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按照局党组的分工,本人具体负责土地收购储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矿产资源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和市属场圃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回顾全年工作,本人始终坚持“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原则,老老实实地做人,规规矩矩地做事,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业务水平。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先进的政治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方法指导自己的工作。结合分管工作,在政策法规方面本人主要学习了《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导则及细则》、《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和《物权法》。通过学习,基本掌握了具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工作失误,化解了一些矛盾,不断提高了自己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理论水平,确保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招标拍卖挂牌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工作失误。
(二)坦诚做人,自觉维护班子整体形象。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如同一个家庭,家和万事兴。本人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主角与配角的关系。做到到位不越位,全局一盘棋;不拉帮结派,不搞无原则的纠纷;本职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全局工作相互通气,及时回报。按照局党组分工具体负责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粘土资源招拍挂和房屋拆迁工作,是公认的热点岗位,按照规定,应该限期进行调整和轮岗,本人也曾多次采用不同的形式请求局党组调整分工,本人在此再一次请求局党组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分工,但在局党组未调整分工之前,本人仍将坚持做到工作不放松、思想不松懈、责任不推卸。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有问题放到桌面上谈,绝不采取背后打小报告的方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对局党组形成的决议,做到不争论,不议论,坚决服从、严格执行,自觉维护班子整体形象,确保局党组整体战斗力的加强和发挥。
(三)勤奋努力,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回顾全年工作,本人坚持做到天大的困难不推向领导,巨大的屈辱自己承受,复杂的矛盾想方设法解决。一是想方设法全力追要土地出让金。由于拆迁不及时,造成了交地不按时,从而造成了土地出让金的欠缴;在总结以前追缴土地出让金经验的基础上,深刻分析开发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原因,商请财政、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开发企业等相关单位共同参加会商办法,研究分析各个地段存在的问题,确定分期缴款计划。先后6次请市领导召开相关协调会,2次召集开发企业排找段面存在问题,研究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制定出让金缴纳计划;坚持既要解决问题,也要按计划交钱。通过成立工作班子、印发征收简报等方式,截止12月20日共追缴欠缴的土地出让金1.6亿元。二是及时组织全市经营性土地招拍挂。根据城市规划和拆迁改造计划,及时编制年度经营性土地招拍挂计划,并按照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通过新华日报向社会公告。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城市拆迁进度,及时组织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全年发布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36宗、面积1770.812亩;成交金额172562.87万元。严格规范采矿权市场管理秩序,实现矿产资源的长效管理,全市采矿企业持证开采率100%,各种规费的征收面100%。全年共挂牌出让粘土资源34宗,资源储量73.04万多立方米,收取资源出让金206.58万元,其中采矿权价款净收益90.77万元,收缴矿补费约23.37万元。按时完成了63宗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工作。四是以人为本,积极参与城市拆迁。拆迁是城市建设的前提,也是城市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难题;以前在城市拆迁过程中,国土部门只是负责规范手续、筹措资金,处于幕后;而今年不同,除了充当9个拆迁地段的拆迁人外,还直接牵头负责了原水果批发市场地段的拆迁,走上了前台。全年承担殷家村、体育局等9个地段的拆迁及现场管理任务,先后完成了315户约7.5万平方米房屋拆除任务;尤其是本人牵头负责的原水果批发市场地段,通过耐心仔细的思想工作和连续作战的工作方法,采取“白加黑”和“五加二”的工作制度,在第一奖金时间段100%完成了124户拆迁协议的签订,并腾空交房,实现了无一强拆和无一上访。在组织房屋拆除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杜绝野蛮拆卸,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追究制、定期巡查制和节假日值班制等制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方案。
二、廉洁自律情况
一年来,本人在泰州市局党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党组、纪检组和同志们的监督下,注重加强自身修养,正确处理名与利,得与失之间的关系,不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重点把握住自己的“嘴、手、脚”。
一是坚持学习,自觉树立拒腐防范意识。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建立健全惩防体制工作规划,学习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自觉遵守国土资源部的“五条禁令”,懂得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加强意志和品格的锻炼,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刻理解“心无欲则人清廉”的道理。
二是摆正心态,正确认识自己的位置。职务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一种权力。组织的安排,同志们的信任,不是说你比其他人能,而是叫你为组织为群众多做事做好事;把职务当成一种权力,就必然造成腐败。一年来,本人为人做事能够摆正心态,正确认识自己的位置,把握自己的角色定位,诚实做人,踏实办事,做到没有违反述廉规定的十三项内容:
1.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没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更没有以劣换优或以借为名占用他人的住房、汽车以及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2.没有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或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
3.没有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或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
4.没有在企业兼职、兼职取酬、投资入股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或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
5.没有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条件和保护行为;没有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
6.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没有利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没有利用借用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和为自己“跑官要官”行为。
7.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没有放任、纵容其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8.没有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9.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10.没有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至今没有出国、出境。
三是知足常乐,懂得平安就是福的道理。功名利禄对任何人来说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我常常告诫自己:生活上要晓得还有人在为温饱而奔波,工作上要知道对得起自己的薪水。自觉树立知足常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心态,深刻理解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医院里、牢房中没有自己和亲人;幸福就是一家人能够天天在一起吃喝拉撒睡。因此,本着对组织对单位负责,更重要的是对自己对家庭对老婆孩子负责,本人经常从正反两个方面算政治账和经济账,管好自己的嘴、手、脚,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
四是警钟常鸣,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一年来,我积极参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从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中深刻吸收教训,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不断加强自我约束,正确处理好自己的生活圈和社交圈,经常反思和检点自己的言行,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人生是不可以拿青春去赌明天的,万事是不可以凭侥幸过关的,常在河边走,不得不湿鞋。
三、存在问题
1.调查研究不够,尤其是对各分局工作调查关心不够,不能客观、真实、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系统人员的心理状态和工作情况;
2.对市属场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精力分配不足,存在着有所松懈现象;
3.工作方法上还存在着简单、粗暴、缺乏耐心的现象;有时还说一些臭话,伤害了同志们的自尊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
4.工作上只求平稳不出事,按部就班,缺乏魄力和创新精神。
5.土地出让金追缴缺乏力度和深度,总认为自己已经用了力,尽了责。
6.廉洁自律深度不够,还存在着吃请现象。
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自己的政治素质不很高,世界观改造深度还不够,责任意识感还不够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决心通过组织的教育,同志的帮助和自身的改造,不断改正,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