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纪委、第二纪工委的直接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从严治党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级纪委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党政齐抓共管,股室各负其责,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按照纪委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县党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澜纪办发〔〕9号)要求,不断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党支部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共同营造勤政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制定完善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有力地维护了我局自身形象,为全面搞好统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现将我局上半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我局党政领导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工作,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调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抓好本职所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属党风廉政工作。年初,我局与县纪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及时调整充实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和成员,负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具体事宜。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意识,局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分工,落实了每个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并且按照领导班子的分工,明确由党支部书记、副局长钟有生负责抓此项工作,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我局党风廉政工作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
二、加强教育 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反腐倡廉建设,教育是基础。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目前开展的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加强廉洁从政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深入推进廉政建设,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
(一)认真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每次集中学习都穿插了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认真学习全省、全市、全县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内容。通过学习,加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做到依法执政和廉洁从政;以孟连“7.19”事件和阳宗海污染事件及其它事件为例,召开专题讨论会,通过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开展专项促廉教育。一是增强自律意识,牢记“两个务必”;二是树立“崇尚廉洁、反对奢侈浪费”意识,不搞互访宴请,兄弟单位、机关内部不搞庸俗化的礼尚往来,营造廉洁过节氛围;三是遵守各项法规法纪的规定,严禁赌博及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四是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收受服务对象钱物,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四是局领导班子带头做表率,节假日期间谢绝下属的“家访”拜访。
三、明确任务 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我局廉政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
(二)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
(三)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
(四)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五)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坚持“教育在前,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指导思想,采取集中学习、业余自学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四、加强制度建设 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党的民主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接待安排和大额度接待资金的使用,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积极向分管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二纪工委报告;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制度。认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班子团结和协调,党内的团结和协调,上半年我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其中一次邀请第二纪工委书记参加);
(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采购制度;
(四)严格执行“四项问责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六)进一步推进政务、财务公开制度正常化、规范化。
上半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全局干部和职工的不懈努力下,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实效,
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好学习教育,健全长效机制,牢牢把住源头关口,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努力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