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明确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宁波市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和本局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扎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实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为弥勒文化节顺利开展和积极创建“5a”景区提供有力保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成立领导机构
我局成立了以dd局长为组长,ddddd为副组长的本局责任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天真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重点工程科、价格检查分局、散装水泥办公室和市场资源科等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切实负担起领导职责,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建立起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落实抓的工作责任制。
(三)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我局重点工程管理科、市场资源科、散装水泥办公室及价格检查分局等科室的工作重点及安全责任范围,制定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下发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求各部门单位明确指导思想,确定责任范围,突出工作重点,密切加强合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部署落实工作
针对检查结果及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任务,本局在每两个月一次的局务会议上专门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布置,明确近期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检查结果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汇报,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汇报,有督查,建立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制度。
(五)加强工作监督
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隐患排查行动,及时整改隐患,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把整改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年度,由局长亲自召开安全检查会议2次,分管负责人召开安全检查会议3次,组织监督检查9次,参加检查人数达45人次,发现隐患2条,整改2条,整改率达100%。
(六)突出工作重点
按照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职能,突出工作重点。
1、重点工程管理科通过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重点督查与指导。为迎接“奥运”的到来,重点工程管理科对宁波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分发安全生产宣传图片,提高工程施工方安全生产意识,在掌握工程进度的同时,注重施工安全。同时配合宁波市发改委重点办,对省重点项目浙江造船有限公司续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5月27日,由重点工程管理科牵头,会同监察局、市委督察室、档案局开展为期5天的项目安全检查,分别对三高连接线、城区至莼湖公路工程铁路连接线、甬台温铁路场站及配套工程、甬台温铁路服务区、城区至溪口污水管网工程、环县江为主的城区道路贯通工程等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察,排查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安全责任状落实情况。
2、散装水泥办公室和市场资源科与市东方建材有限公司和市金龙水泥粉磨站签订年度安全责任状,落实做好散装水泥专用车辆的专职司勤人员和调度管理人员工作,督促检查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运行状况,严格按照专用车辆的操作规程,安全行车、安全接卸货。同时布置落实隐患排查年的具体工作落实意见,排查各单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3、物价监督检查分局负责对节日期间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旅游车队票价、停车收费及旅游用品商店的明码标价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市场监测,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加强假日值班工作,畅通“12358”举报电话,对消费者反映的价格问题,做到及时检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在黄金周和弥勒文化节期间,结合溪口节日旅游人员多,用餐、停车收费、旅游车等问题多的特点,专门组织人员24小时值班,特别是保证“12358”物价举报电话全天候保持通畅,以便及时处理游客反映的价格违法行为和及时掌握上级物价部门对敏感物品价格的最新动态,确保溪口旅游秩序井然及全市在黄金周和弥勒文化节期间平安、祥和。
二、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发扬“安全无小事”思想,以近期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在真学真用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上强意识,在严格排查中求实效,提高安全生产督察人员的素质,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市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重点督查与指导,在掌握工程进度的同时,掌握施工安全,将施工事故扼杀于萌芽状态。在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审批、招投标和竣工验收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或办理有关手续。对“三重”项目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监督签订年度安全责任状的责任单位的安全制度的落实,督查隐患排查年的具体工作落实情况。
(四)做好节日期间旅游景区市场价格监测,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确保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的稳定、弥勒文化节顺利举行和溪口、滕头创建国家aaaaa景区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