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强化”拓展民调工作新亮点第2页
责任心,她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并上门做疏导工作。第二天,赖素华借口外出,实则想趁机实施拦车喊“冤”计划,汪梅就一步一趋跟随达10个多小时,后终将其劝回。光治标不行,得治本。汪梅数次前往其家与其子一起协商门面处理问题,后经过几天时间依理、依法调解,赖与其子终于达成了协议,门面得到了妥善处理。母子也尽弃前嫌,抱头痛哭,在场人无不感动得热泪盈眶。如今赖素华全家和睦,病也康愈了不少,逢人便夸,我们调委会汪主任是个好人,象是自己亲闺女。由于汪梅时时处处心系社会的安宁,在调解工作上做出了优异的成绩,她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11月四川电视台以《忙人汪大姐》为题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市政法委组织“学习任长霞先进事迹演讲团”在三县一区巡回演讲,汪梅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唯一代表应邀参加了演讲。
四、强化为民理念,实施民调便民新举措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便民、利民、为民”原则,在“便民”上狠下功夫,取得了实效。
一是加强预防措施。纠纷一旦发生,失去的不光是金钱,还有时间、精力和感情,只有预防纠纷的发生,防止纠纷的进一步扩大,才能为群众节约支出,真正体现“为民”理念。首先,我们在每个村民小组、楼、院设立了纠纷联络员,一旦发生纠纷,他们可以第一时间报告调解人员,调解员可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事态扩大,化解矛盾。其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每一个村民小组建一个“中心学法户”,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采取以点带面,以一人带一户的方式提高法律意识,从根本上预防纠纷发生。第三,以案说法。我们每年都要编印全区调解典型案例集锦发至每个调委会,用于在向群众宣传时用身边的人和事启发他们,达到减少纠纷发生的效果。由于预防得力,今年以来,民间纠纷比去年有显著下降趋势,且一些简易纠纷一般都能得到很快平息,因此,今年1—6月发生的纠纷其中三分之一不用达成协议就已调解成功。
二是建立巡回调解庭。在调解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跨地区或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因不能及时到现场调处而导致矛盾升级的情况,这又给我们的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更及时有效地为群众解决纠纷,我们结合巴州区山区的特点,参照巡回法庭的操作模式,创立了“巡回调解庭”的调解模式。首先设计了巡回调解庭的徽记,徽记上绿叶衬托着一双互握着的手,表示双方不计前嫌,抛弃矛盾,达到和解。调解人员只要带着巡回调解庭的徽记就能深入农家院户主持调解了。其次是编制了巡回调解的操作程序。在简单纠纷的调处上简化了一些程序,但对于达成调解协议还是要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第三是规定了巡回调解庭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涉及村与村之间、村与群众之间、村与企业之间以及一些重大、疑难纠纷而需到现场调解的纠纷等。第四是制定了巡回调解庭的工作制度,它规定了巡回调解庭的组成、纠纷调处原则等,着重体现在对纠纷的预防和定期排查、信息反馈等制度上。巡回调解庭的设立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同时又能起到即时教育的作用。去年12月在青木镇“巡回调解庭”调处石马村一、二、三组的用电纠纷时,市、县(区)现场办公的领导对此作法高度赞扬,同时四川司法也给予了登载。迄今为止,全区76个乡镇已全部建立了“巡回调解庭”,半年来,通过巡回调解庭调解纠纷1435件,其中半数以上当场兑现,这既为群众节约了时间和费用,又及时化解了基层的难题和维护了社会稳定,深受群众欢迎,提起“巡回调解庭”,大家都说:这才真正是我们老百姓的“便民法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