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接待日制度着力化解基层**问题
永安市地处闽中,辖15个乡镇(街道),作为我省的老工业基地和十强县市之一,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体制性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相对较多,加之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使我市**稳定工作长期以来处于压力大、任务重的状况。为此,我市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把能否做好**工作作为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立足于构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完善“市领导接待日”制度为抓手,不断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加强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
我市于1989年开始建立每月15日为“市长接待日”的制度,由市政府市长、副市长轮流参加接访。“市长接待日”制度解决了当时大量的基层**问题,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在实践中,我们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参与协调的部门多,仅由政府一家领导参与接待显得有些牵强,部分**问题也难以得到有效落实。1995年,市委、市政府经反复研究决定,对“市长接待日”制度进行改进,改过去由市政府一家领导接访为市委、人大、政府三家各安排一位领导联合接访,改称“市领导接待日”。每年初对参加接访的市领导做出全年计划,每月按时通知市领导到**局参加接访。由于近年来涉法**问题不断增多,,我市再次完善“市领导接待日”制度,另行安排二名律师参与接访,对群众反映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并为领导处理**问题提供决策参考。五年来,我市“市领导接待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206批5858人。对每一个**问题,我们本着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原则,攻坚克难,采取多种灵活变通的方法,有效化解了基层各类矛盾。
二、创新机制,保障“领导接待日”**事项有效落实
随着各个时期、各个阶段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调整,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时显现出来,这就要求**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只有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着眼于制度创新,才能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针对我市**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市坚持把**工作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来抓,按照“创新工作机制,重在解决问题”的指导思想,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经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决定,对**工作体制和机制进行创新;对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调整,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进一步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同时决定,从起,每年抽调2名市管后备干部到**局挂职锻炼,这既有利于后备干部的成长,也解决了**局人手不足问题。3月,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意见》,再次对原有的“市领导接待日”制度进行完善,建立了每月一次的重大**问题协调会议制度,于每月16日(“市领导接待日”次日)召开重大**问题协调会,专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力求及时化解矛盾,有效控制和减少我市群众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为“市领导接待日”确定的**事项作强有力的机制保证。为确保重大**问题协调会的权威和高效,会议由市长、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和有关市领导、单位负责人参加。市长为第一召集人,纪委书记为第二召集人,市长负责主持召开重大**问题协调会,在市长无法到会的情况下,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主持会议。除特殊情况外,市委、市政府每月15、16日两天(即“市领导接待日”和重大**问题协调会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会议,为研究处理重大**工作提供了时间和组织保障。每月市领导接待日后,由**局负责对一个月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和梳理,并将需要提交协调会研究确定的**问题及其参加人员打印成会议通知,由市委办、政府办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到会。协调会议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以市委、市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至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按协调会研究确定的**事项认真执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去年3月份建立重大**问题协调会以来,共召开10次协调会协调55件**问题,其中,市长亲自主持了8次协调会。此外,我市各乡镇(街道)和重点部门单位也建立了与“市领导接待日”相应的制度。这既有利于领导干部贴近群众,拉近干部和群众的距离,又有利于领导干部掌握第一手信息,把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三、强化督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有好的机制和制度,如果督查督办工作没有落实到位,**问题没有解决,群众就会不断重复上访,甚至出现不相信当地党委、政府的现象,从而引发越级上访。为此,我市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赋予**部门协调、督办和责任追究建议权,以确保**事项逐项落实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一是协调权。对职责权限和性质明确的**事项,直接由**部门交责任单位办理。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事项,由**部门确定一个主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办理。落实办理情况由主办单位负责反馈。对重大疑难**问题,提交重大**问题协调会研究解决。二是督办权。对“市领导接待日”领导批办件、上级党政机关转来的批办件和查办件,由**部门直接督办,有关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落实情况书面反馈;对**部门排查的重大或疑难**问题,各有关责任单位必须按“五定”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落实情况书面反馈。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办,各督办事项的办结率必须达到100%。对无法按期办结的重大疑难**问题,责任单位应按反馈时限报告进展情况或说明原因。三是责任追究建议权。对**事项办理不力,导致群众重复上访或越级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局提出建议,给予有关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效能告诫,直至社会治安一票否决。
“市领导接待日”和重大**问题协调会双管齐下,使98%以上的**问题被化解在基层,取得良好成效。
第一,有利于各级领导及时掌握**信息。提交协调会研究的绝大多数是群众当月反映的重大疑难**问题,有些是涉及面广的共性问题。例如:近年来,我市连城机场支前民兵反映1969年参加连城机场建设后患矽肺病,生活困难,要求解决治疗矽肺病费用和给予定期生活补助等问题,每年全国、全省重大会议期间,我市的支前民兵都想趁机越级集体上访。对此,我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逐一摸清支前民兵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支前民兵所在的乡镇、街道随时掌握支前民兵串联上访动态,一旦发现苗头,及时派工作组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解释和稳定工作,把越级上访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
第二,有利于提高**件办结质量和办结率。未实施协调会以前,“市领导接待日”领导批办件、上级党政机关转来的批办件和查办件的办结率基本在95%-97%之间,且反馈质量不高,不同程度存在应付了事现象。协调会制度的实施,不仅办结率达到100%,而且**案件的办结质量明显提高,重复上访的比例从原来的9.63%下降到3.79%,我市群众越级上访大幅飙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第三,有利于提高党和政府威信。通过协调会制度,解决了一些时间跨度大,横向幅射宽、处理难度大、久拖不决的**问题。使群众增强了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信。例如,我市作为全国林改试点,林权制度改革力度大,进展快,成效好,但在林权换发证过程中也引发了一些农村群众上访。去年6月,我市某镇三个村的村民共100多人到市政府集体上访,反映这些村不按一户一证的林改政策,擅自将毛竹山林权证联户做给部分村民,要求纠正。市里立即组织工作组驻村,按多数村民的意愿将林权证发放到户,妥善化解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由于我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发展农村经济、保持农村稳定的关系,积极化解林改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没有出现一件越级集体上访事件,保证了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四,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协调会制度,能够及时、妥善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例如,我市市属企业职工400多人到市政府集体上访,要求解决住房工龄补贴问题。市重大**问题协调会研究决定,由经贸局牵头,财政、房管等部门参加,组成工作组,核实好能变现的资产,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发放企业职工住房工龄补贴。至去年底,已变现资产580.75万元,全部发放到位,及时稳定了职工的思想情绪,有力地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当地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