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流动**接待 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认真开展农村流动**接待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近些年来,县群众**一直居高不下,如何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从去年初开始,县委从转变干部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入手,进行了一些初步的尝试与探索,通过设立县农村流动**接待站,在乡镇共接待群众406批、1021人次,当场解决问题244个,交办问题162个,已督促解决160个,办结率达98.8%,使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干部作风得到了转变,干群关系得到了改善,群众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蔓延的势头得到了遏制。流动**接待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赞扬,也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好评,去年年中,国家**局常务副局长卫金木来检查工作时,对农村流动**接待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通过流动**接待,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转变干部作风的有效形式。
一、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
以前,县群众**突出表现为“两多”:一是基层**多,二是越级**多。仅1999年至2年时间里,县纪委**室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就达716件(次),年平358件(次)。其中因初信初访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而引起的到市、省、中央的越级**258件,占**总量的36.3%,在全市各区县(市)中位居前列。群众反映的问题较为突出的主要是四类:一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二是干部作风简单、粗暴,三是加重农民负担,四是执法不公,而这些问题除了少数是初信初访外,大部分是重复**,有些**不仅反映到县里,还反映到了市、省,有的甚至反映到了中央。究其原因,我们发现除了有部分群众是由于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而多头反映、多级反映外,还有五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有的接待部门工作人员不热心,态度冷淡,听取意见少,批评责难多,群众信不过;二是政策宣传不够,一些合乎政策规定的工作,群众误以为侵犯了自身利益,却又听不到正面的解释;三是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处理群众**问题不及时、不认真,办事拖拉,敷衍塞责;四是有些问题牵涉多个部门或乡镇,需要共同配合才能解决好,但谁也不愿意牵头,总是相互推脱、踢“皮球”;五是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处理群众**问题的力度不够。归根结底,还是认识问题,认为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小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甚至说人“爱”告状,谁要告,让他告去。但我们总觉得不能简单对待,有些事情看起来是小事,但对群众来讲也许是天大的事。如果群众反映的问题老是得不到解决,“小事”很可能酿出大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小事”很可能损害大关系——党群干群关系,最终影响当地的经济建设。
为此,我们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研究,一致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以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赢得群众的支持与理解,消除心中的疑惑与怨气。要减少群众上访,就必须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深入群众中去听取意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努力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于是,县委常委决定在农村开展流动**接待,目的就是要督查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架接和筑牢县委、县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重塑和恢复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最终突现转变作风、化解矛盾、融洽感情、密切关系、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目标。
二、组建工作机构,明确职责权力
决定作出后,我们迅速成立了县农村流动**接待站,由县纪委分管**工作的副书记任站长,协管**工作的常委任常务副站长,县**局一名副局长任副站长,并从与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县农业局、经管局、法院、公安局各抽调一名干部,集中办公。同时,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行文,明确流动**接待站的职责和权力。其职责主要是四项:一是宣传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二是广泛听取群众关于发展农村经济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受理群众反映农民负担和党员、干部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以及公正执法等方面突出的**事项,四是综合分析群众意见、建议和对突出问题的反映,及时作出解答或拿出处理意见。并要求一般问题当场作出解答,需要调查的问题交由乡镇党委、政府或县直有关单位限期办理答复,重大问题报请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或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处理。其权力也是四项:一是交办权,凡涉及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的**事项,由农村流动**接待站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各有关单位办理;二是督办权,对交办的**事项实行督办制度,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为交办函办理的第一责任人,交办函发出后一周内,各单位要向接待站报告交办函办理的具体责任人名单,办理的主要措施和进展情况,接待站根据**事项的轻重缓急进行督办落实;三是通报权,对交办的**事项,接待站可以不定期向全县发出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四是处理建议权,对交办的**事项置若罔闻、推诿搪塞、不及时办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农村流动**接待站可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由县纪委、县监察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了能把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收集上来,并且对有关问题及时作出答复,我们一方面对抽调人员进行政策培训,重点学习有关农村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流动**接待站工作制度,规定全县实行一支队伍流动接待,每次接待由一名联系乡镇的县级干部参加,乡镇由一名党委副书记负责衔接和准备;流动接待每两月在乡镇巡回一次,每次接待前进行两次公告,一次由县农村流动**接待站在县电视台公告各乡镇的接待时间,一次由乡镇于接待前三天在乡镇群众集聚地公告接待的事项。同时,提出了“五心”、“四禁”、“两听”的要求,“五心”即接待群众来访必须热心、听取群众意见必须虚心、询问突出问题必须细心、解释农村政策必须耐心、协调处理问题必须公心;“四禁”即严禁对群众上访推诿不理,严禁对上访群众态度粗暴、敷衍塞责,严禁泄漏群众反映集体和个人重大问题的情况,严禁对群众实名上访久拖不作答复;“两听”即每次接待实行“坐堂”听取意见和上门听取意见两种方式,对想反映情况但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前来、或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不敢前来的群众,经过预约,由工作人员上门听取意见。
三、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问题
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开展农村流动**接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始终把着力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工作机制。一是受理台帐制。对每一个问题的反映人员、主要内容、问题类别、办理单位、责任人员、办结时间进行详细记载,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完整的档案,便于工作人员随时查阅、督办。二是现场答复制。凡是能当场解释答复的问题,不推诿、搪塞,必须当场向群众答复和解释。三是双向承诺制。一些不能现场答复的问题,均向群众承诺处理答复的期限,要求群众在处理答复期限内不再就同一问题上访其他部门和上级机关。四是个案责任制。每个需要限期答复或处理的问题,由流动**接待站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或组织协调,承办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处理落实。五是领导挂牌制。对个别重大或复杂的问题,由流动**接待站向联系该乡镇或分管该部门的县级领导汇报,由该县级领导直接挂帅协调。去年4月22日,流动**接待站在牛田镇接访时,该镇上马石村10多名群众带着上百人签名的联名信,情绪激昂地反映该村财务帐目不公开、开支不合理等问题,他们说此事从初开始已数次向乡、县、市、省有关部门反映,并扬言再不解决要集体到县里静坐示威。听取情况后,联系该镇的一名副县长当即指示:“交牛田镇党委、政府调查处理,并回报结果。”4月24日,该副县长又带领有关部门到上马石村现场办公,责成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该村财务进行深入解剖,经过几个月的工作,这一问题终于得到了妥善处理。
在处理方式上,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分类办理。一是倾向问题,源头治理。为解决群众反映的一些党员干部大吃大喝、私开公车、经常借名外出公费旅游、参与“买码”赌博,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开办茶馆、饭店、洗浴场所等问题,县委、县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重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紧缩开支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从业的有关规定》和《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干部参与非法“**”赌博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并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述廉报告中详细报告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二是简易问题,交办处理。对只涉及一个部门或一个乡镇可以单独处理的问题,由流动**接待站交由相关部门或乡镇处理,并按期进行督办。如牛潭河乡先锋村因部分铁路征地款被乡政府挪用,补偿不到位,导致村民从1996年起六年不交上缴款,群众强烈要求乡政府执行县法院的判决,将挪用的13万余元征地款如实补给农民。接待站听取情况后,立即向联系该乡的县委常委汇报,责成该乡组成专门的清理小组,用4个月时间终于理清了征地款的麻纱,将应补款额计算到每家每户,同时承诺了付清时间。问题解决后村民十分高兴,去年在农村税费改革方案的落实和农业税上缴两项工作中该村都在全乡名列第一。三是复杂问题,协调处理。对涉及多个部门或部门与乡镇都可以处理、但仅一家出面又谁也处理不好的问题,由流动**接待站明确专人负责协调,同时确定牵头单位、协办单位,然后组织相关部门或乡镇共同研究处理意见。如鸬鹚渡镇牌头湾村塘下田组群众反映1968年牌头湾村在塘下田组开辟了村办茶园,但该茶园权属一直不清,此事从90年代初开始,就有群众向镇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权属问题,但有关单位一直以资料不全等原因迟迟未予解决,导致村民频频集体上访。流动**接待站的同志听取情况后,明确专人负责,并请联系该乡的一位县人大副主任出面,召集县人大、县政府法制办、法院、监察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的有关人员到鸬鹚渡镇现场办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见,协调处理,使这起长达34年之久